關於進一步加強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

2023年12月18日,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等4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
通知發布,政策目標,政策內容,

通知發布

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財會〔2023〕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推動公立醫院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我們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2023年12月18日

政策目標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權責清晰、制衡有力、運行有效、監督到位的內部控制體系,強化財經紀律剛性約束,合理保證公立醫院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範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政策內容

意見提出,著力完善公立醫院重點業務及高風險領域的內部控制措施。加強採購管理,嚴格落實國家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政策,明確職責劃分與歸口管理,確定藥品、醫用耗材、儀器設備、科研試劑等品類多、金額大的物資和設備,以及信息系統、委託(購買)服務、工程物資等採購過程中的關鍵管控環節和控制措施。嚴格按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批准範圍開展診療活動,診療項目的收費應當符合物價部門、醫保部門政策。加強依法執業自查管理,建立依法執業自查工作制度,對執業活動依法依規情況進行檢查。規範使用醫保基金,嚴格落實醫保政策,強化定點醫療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加強醫保管理促進臨床合理診療,完善醫保基金使用管理,定期檢查本單位醫保基金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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