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分別報送了《遼寧省衛生健康委關於設定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請示》(遼衛〔2019〕45號)、《浙江省衛生健康委關於認定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為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請示》、《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於支持在
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設定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中南)的請示》(粵衛呈〔2019〕74號)、《重慶市衛生健康委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關於懇請批准以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牽頭聯合
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申請設定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西南區域)的請示》(渝衛文〔2020〕93號)和《陝西省衛生健康委關於支持在西安交通大學附屬兒童醫院設定國家兒童區域(西北)醫療中心的請示》(陝衛字〔2020〕41號)。經研究,根據《設定規劃》和《實施方案》,我委決定分別在東北區域以
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為主體設定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在華東區域以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為主體設定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在中南區域以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為主體設定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在西南區域以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為主體聯合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設定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在西北區域以西安交通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為主體設定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要按照《設定規劃》有關要求,落實相關職責任務,加強與
國家兒童醫學中心的統籌協同,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分別在東北、華東、中南、西南和西北區域發揮輻射引領作用,帶動提高區域內兒童醫療、教學、科研及預防保健服務水平,促進區域間兒科醫療服務同質化。
各主體醫院分別負責相應區域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日常運行和管理,確保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按職責任務開展相關工作。你省(市)要切實履行地方主體責任,加大經費投入,給予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全程監管機制,推進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工作可持續發展。我委負責對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確定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下達專項任務和配套經費,並根據《設定規劃》和《實施方案》對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