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企業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其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市售產品都需要滿足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酵素產品的相關標準是由中國生物發酵產業協會牽頭制定的,有《食用植物酵素》(T/CBFIA 08003-2017)、《食用酵素良好生產規範》(T/CBFIA 08002-2016)和《酵素產品分類導則》(T/CBFIA 08001-2016)三項團體標準;《植物酵素》(QB/T 5323-2018)和《酵素產品分類導則》(QB/T 5324-2018)兩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酵素標準
- 制定單位:中國生物發酵產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