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指導各鄉鎮搞好民族宗教工作;開展對外宣傳和民族文化交流,加強與其他民族地區聯繫。負責局機關黨建、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等工作。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行政區域: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市縣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負責對全縣民族宗教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宗教理論研究。
(三)協調配合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組織、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加強宗教界人士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四)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劃,調查研究並提出本地區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項目,配合承辦有關扶貧事宜;組織、協調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等工作;加強爭資立項工作,參與有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專項資金、專項貸款的分配和使用管理。
(五)負責對全縣教育、文化、藝術、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相應事務。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開展少數民族幹部隊伍建設的調查研究;參與對民族幹部的考察工作並提出建議意見;聯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並配合做好對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協助有關部門辦好民族幹部學校、民族師範和民族職業教育。
(七)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八)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監督,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各種借用宗教名義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指導宗教團體、寺觀教堂加強自身建設、民主管理、財務監督和身機,搞好自養事業。

領導分工

(一)主任冉磊: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招商引資及項目工作。電話:
(二)副主任劉瑛:分管機關工作。負責黨建、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精神文明、法建、計生等工作,聯繫辦公室。電話:
(三)副主任倪錦江:負責《民族自治條例》起草工作。參與縣“一節一賽”籌備工作。電話:
(四)副主任王裕福:分管宗教工作。聯繫宗教科。電話:
(五)副主任、紀檢組長陳長福:分管民族、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民族文化、教育、衛生、體育、聯繫鄉等工作。聯繫民族科。電話:
(六)黨組成員趙茂芹:離崗創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人及聯繫電話
負責組織、協調辦公室工作,完成領導交辦任務。協助分管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處理辦文、辦會、檔案收發、檔案管理、信息採集、信訪、保密、黨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法制建設、精神文明、計生及後勤保障等各項工作。
負責人:范宏涓,科長。)
(二)民族科主要職責、負責人及聯繫電話
認真貫徹落實民族政策,搞好民族成份恢復(更改)工作;積極協調民族關係,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民族專項資金管理,落實國家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民族教育、文化、衛生事業開展調查研究,促進社會事業發展;充分挖掘和開發利用民族文化精品,負責收集、整理和編輯民族工作方面的文獻。
負責人:吳華廷,副科長。
(三)宗教科主要職責、負責人及聯繫電話
負責掌握了解全縣的宗教基本情況,貫徹落實國家宗教政策;依法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開展正常的教務活動,防止借宗教名義進行非法活動;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協助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教會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方針,處理有關宗教團體的涉外事宜;負責縣內宗教活動場所登記和年檢工作;負責宗教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報。
負責人:楊榮,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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