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城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市、縣政府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發展規劃和安排部署。
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全縣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提出全縣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建議和意見。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與監督執行。
三、協調民族關係,切實維護和保障全縣少數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權益;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權益事宜。
四、依法審核審批民族成分更改。依法規範清真食品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促進清真食品企業發展。
五、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少數民族工作;協助擬定少數民族經濟發展規劃,扶持少數民族發展經濟;爭取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督促檢查項目實施,推動全縣民族經濟發展
六、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體育、文化、衛生、新聞出版方面工作,承辦相應事宜。
七、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全縣民族、宗教三級網路幹部的培訓和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的培訓工作;加強對鄉、村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的飛、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九、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加強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十、配合有關部門制止非法違法的民族、宗教活動,及時處理由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突發事件,堅決抵禦和防範境內外敵對勢力進行民族分裂活動及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和滲透活動。
十一、推動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促進民族團結與進步。
十二、妥善處理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對外宣傳我國的民族、宗教政策。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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