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獎勵基金

鄉鎮企業獎勵基金是指鄉鎮企業按規定來源形成的用於職工獎勵方面支出的一項專用基金。它的來源主要包括:(1)實行計時工資的企業按基本工資的10%—12%從成本中提取。(2)從企業稅後留利中按規定比例提取。(3)從企業基金中轉入。

它的開支範圍主要包括:對企業職工的經常性獎勵支出和對企業承包者的獎勵支出。獎勵基金”是鄉鎮企業“專用基金”科目下的一個二級科目,是用來反映和監督鄉鎮企業獎勵基金的形成、支用和結餘情況的一個帳戶。形成時,增(借)記“利潤分配”、“生產經營費用”、“商品流通費用”等科目,增(貸)記本科目; 支用時,減(借)記本科目,減(貸) 記“工資”科目。本科目的餘額反映企業獎勵基金的結餘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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