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法律服務與實務指引

《鄉村振興法律服務與實務指引》是2022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村振興法律服務與實務指引
  • 出版時間:2022年10月1日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67518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法治鄉村建設離不開鄉村法律服務的高水準供給保障。但鄉村法律服務體系不僅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還應包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非公共性法律服務體系”兩個子系統,二者是鄉村法律服務體系的一體兩面,只有協調好、統籌好二者的關係,實現二者的“比翼雙飛”,才能真正助力鄉村法律服務供給的高水平發展,才能切實推動法治鄉村建設。本書作者團隊率先將近年來在鄉村振興政策、法律解讀、鄉村治理、項目建設、土地流轉、農業養殖及鄉村旅遊等重點領域的法律實務經驗和已經形成的標準化法律產品結集成書,藉此為依法治疆及法治鄉村建設提供智力支持。本書集理論分析、法律實務指引、經典案例和契約模板與範例於一體,契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實際需要,對協助地方政府、企業、法律工作者及村民全面理解鄉村振興政策及法律法規、規避鄉村建設經營風險、化解常見糾紛具有很強理論指導和實務指引作用。

圖書目錄

第一章 鄉村振興戰略:理論、政策與法律實務
 第一節 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背景與內涵
  一、鄉村振興戰略出台前我國農村政策的發展與演變
(一)初期制度探索與奠定階段(1949~1978年)
(二)以生產力解放為核心的市場化改造階段(1978~2002年)
(三)以統籌城鄉發展為核心的重點改革、重點完善階段(2002~2012年)
(四)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脫貧攻堅階段(2012~2018年)
  二、當下鄉村振興戰略的現實基礎
(一)政策環境基礎——與脫貧攻堅的邏輯銜接
(二)現實條件基礎
  三、鄉村振興戰略的內涵、特徵與關鍵路徑
(一)鄉村振興的目標與內涵
(二)鄉村振興戰略的特徵
(三)鄉村振興戰略的關鍵實現路徑
 第二節 鄉村振興戰略與法治鄉村建設
  一、鄉村振興中法治鄉村建設的意義
(一)法治鄉村建設是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在要求
(二)法治鄉村建設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
(三)法治鄉村建設是鄉村振興戰略的有力保障
  二、當前法治鄉村建設中的突出問題與建設整體思路
(一)當前法治鄉村建設中的突出問題
(二)法治鄉村建設的整體思路
 第三節 鄉村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一、鄉村法律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的意義
(一)政府層面
(二)鄉村層面
(三)農民層面
  二、鄉村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內容、方向與完善
(一)基於政府服務職能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二)基於市場供需配置的鄉村非公共性法律服務體系
第二章 鄉村振興立法解讀及啟示
 第一節 《鄉村振興促進法》主要內容解讀
  一、《鄉村振興促進法》的重要意義
(一)《鄉村振興促進法》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法治基石
(二)《鄉村振興促進法》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法治保障
(三)《鄉村振興促進法》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法治利器
  二、《鄉村振興促進法》的主要內容解讀
(一)《鄉村振興促進法》與其他涉農法律的關係
(二)“五大振興”
(三)城鄉融合
(四)扶持政策
(五)監督檢查
 第二節 鄉村振興地方立法實踐
  一、地方鄉村振興立法情況
(一)湖北省的立法情況
(二)江西省的立法情況
(三)山東省的立法情況
(四)浙江省的立法情況
(五)天津市的立法情況
(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立法情況
  二、地方鄉村振興立法亮點
(一)《湖北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立法亮點
(二)《江西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立法亮點
(三)《山東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立法亮點
(四)《浙江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立法亮點
(五)《天津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立法亮點
(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立法亮點
 第三節 地方鄉村振興的立法啟示
  一、鄉村振興地方立法的功能定位
  二、處理好鄉村振興地方立法與政策的關係
  三、協調好鄉村振興地方立法與其他涉農地方立法
  四、突出規劃先行,引領鄉村振興
  五、最佳化產業布局,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六、凸顯農村和農民的主體地位
第三章 鄉村治理中的法律服務
 第一節 基層村民委員會的組織管理
  一、村“兩委”產生背景摘要
  二、村“兩委”的相關制度規定
(一)村“兩委”產生的制度基礎
(二)村“兩委”的相關概念基礎
(三)村“兩委”相關工作制度
  三、村“兩委”在鄉村振興中的職能定位
(一)經濟職能
(二)政治職能
(三)文化職能
(四)社會職能
(五)生態職能
(六)黨建職能
  四、村“兩委”換屆選舉原則及程式規定
(一)遵循的基本原則
(二)候選人基本條件
(三)村黨組織換屆選舉程式規定
(四)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程式規定
  五、村“兩委”“四議兩公開”制度
(一)“四議兩公開”制度運行程式
(二)“四議兩公開”制度運行的原則
 第二節 農村集體組織的“三資”管理
  一、農村集體組織“三資”管理重要意義
  二、農村集體組織“三資”管理的主要內容
  三、農村集體組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與規範化解決對策
(一)農村集體組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二)農村集體組織中的“三資”管理規範化解決對策
  四、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的建立
(一)目標任務
(二)工作原則
(三)監管措施
(四)村集體“三資”管理必須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第三節 村規民約的建立和完善
  一、村規民約概述
  二、村規民約的現狀分析
(一)未形成制度體系
(二)村規民約實體和程式違法
(三)缺乏實操性
  三、村規民約重點規範的內容
  四、村規民約的制定程式
  五、村規民約的監督、獎勵機制
(一)村規民約的監督機制
(二)村規民約的獎勵機制
第四章 鄉村振興產業項目實施的法律風險與防範
 第一節 鄉村振興產業項目的重點法律法規及政策
 第二節 鄉村振興產業項目的參與主體
  一、村民是鄉村振興產業項目中重要的主體
  二、鄉賢是鄉村振興進程中不可或缺的參與主體
  三、村集體是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和規範性管理的基礎性組織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是鄉村振興項目實施中的重要參與主體
  五、企業是鄉村產業振興項目中最主要、最活躍的主體
  六、政府在鄉村振興項目中的職能作用
 第三節 實施鄉村振興產業項目存在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一、選擇鄉村振興產業項目以及項目主體面臨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二、鄉村振興產業項目落地實施前面臨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三、鄉村振興產業項目落地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四、鄉村振興產業項目監管過程中面臨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五、鄉村振興產業項目中面臨的其他法律風險及防範
 第四節 鄉村振興產業項目常用法律文書範例
第五章 集體土地徵收、集體土地入市及土地流轉法律實務
 第一節 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法律實務
  一、集體土地徵收中的公共利益審查實務
(一)公共利益的概念和意義
(二)公共利益的實務操作
  二、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下的集體土地徵收法律程式梳理
    (一)第一階段:建設項目立項
   (二)第二階段:公共利益審查
   (三)第三階段:徵收土地啟動公告
(四)第四階段:徵收土地現狀調查登記
(五)第五階段: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六)第六階段: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七)第七階段:簽訂征地補償協定
(八)第八階段:征地審批階段
(九)第九階段:發布征地公告
(十)第十階段: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十一)第十一階段:履行催告
(十二)第十二階段:申請強制執行
(十三)第十三階段:收尾
  三、集體土地徵收常見法律問題探討
(一)集體土地徵收由徵收主體確定的實施部門法律問題探討
(二)集體土地成片開發徵收的相關問題探討
(三)如何理解《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4款規定的“個別”含義
(四)集體建設用地上的住宅補償相關問題
 第二節 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法律實務
  一、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概述
(一)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界定
(二)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政策
(三)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模式
(四)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程式
(五)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相關文書
  二、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現實困境
(一)實施主體方面的分析
(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範圍不明晰,與土地徵收制度存在衝突
(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分配
(四)如何保障集體、農民的收益權益
(五)收益分配的困境
  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困境的解決路徑
 第三節 土地經營權流轉法律實務指引
  一、農村集體土地現狀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意義
(一)讓土地流轉助推“鄉村振興戰略”
(二)“三權”分置帶給集體土地流轉的新變化
(三)目前我國集體土地經營的基本情況
  二、制約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常見問題
(一)土地流轉規模的問題
(二)土地流轉方式的問題
(三)土地流轉意願的問題
(四)土地流轉服務與監管問題
  三、因地制宜創新流轉模式,最大限度地盤活土地資源
(一)由零散走向整合,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者
(二)創新土地流轉模式,最高效率使用土地
(三)解放勞動力,引導農村勞動力向第二、三產業轉型
  四、完善土地流轉服務體系,積極建立土地流轉市場或產權交易市場
  五、建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體系,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一)無書面土地流轉契約而引發的糾紛
(二)土地經營權流轉未備案引發的糾紛
(三)土地流轉期限約定不明引發的糾紛
(四)流轉當事人違約引發的糾紛
  六、集體土地流轉環節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第六章 農村房產相關法律實務
 第一節 宅基地的申請、使用及退出
  一、宅基地使用權概述
(一)宅基地的概念、性質與鄉村振興的關係
(二)宅基地的“三權”分置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性質、特點
(四)宅基地使用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申請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申請條件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申請程式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登記
  三、宅基地的使用
(一)宅基地的建房審批
(二)宅基地的超面積使用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四、宅基地的退出
(一)宅基地退出的意義
(二)宅基地退出的相關規定
(三)宅基地有償退出的探索
 第二節 農村建房管理
  一、農村建房管理現狀
  二、農村建房規劃管理
(一)管理模式
(二)規劃實施難點
(三)建議對策
  三、農村建房設計管理
(一)管理模式
(二)存在的問題
(三)建議對策
  四、農村建房施工管理
(一)管理模式
(二)存在的問題
(三)建議對策
 第三節 農房建設補貼的範圍、標準、流程
  一、農村建房補貼的範圍
(一)農村貧困戶
(二)農村危房改造戶
(三)農房抗震改造戶
(四)農村“遷村騰地”戶
(五)新農村建設戶
  二、農村建房補貼的標準
  三、農村建房補貼的流程
(一)提交申請
(二)評議表決
(三)審核公示
(四)審批公示
(五)組織驗收
(六)補貼發放
  四、不予補貼的情形
(一)建房不符合“一戶一宅”原則
(二)建設面積超過申報批准的面積標準
(三)占用耕地建房
(四)未在指定的規劃區域內建造房屋
(五)未經審批而提前建房
 第四節 農村住宅商用的合法性分析及實踐案例
  一、農村住宅是否可以商用
  二、農村住宅商用合法性的確認
  三、農村住宅商用的主體及利用方式
(一)關於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的主體
(二)關於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的方式
  四、農村住宅在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中的重要商用模式——民宿及具體規定
  五、農村住宅商用存在的違法問題
(一)未經審批,占地建房、超過批准面積,破壞國家“一戶一宅”制度
(二)違反土地使用途徑、土地規劃規定建房,違反國家土地使用基本政策
(三)非法交易農村宅基地及住房,破壞農村宅基地流轉政策
(四)污染環境、環境破壞
(五)住宅建房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六、案例分析
 第五節 農村房產買賣、抵押實務
  一、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實務
(一)宅基地上房屋買賣的現狀
(二)農村宅基地上房屋買賣的情形
(三)集體土地上房屋買賣權益保障的路徑選擇
  二、宅基地上房屋抵押實務
(一)宅基地上房屋抵押現狀
(二)宅基地上房屋抵押的情形
(三)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第七章 生態農業與特色養殖
 第一節 生態農業與特色養殖概述
  一、我國農業及相關產業統計現狀
(一)我國農業及相關產業統計口徑
(二)農業及相關產業統計數據
  二、生態農業常見風險及法律分析概述
  三、特色養殖常見風險及法律分析概述
 第二節 農業作物種植法律實務及風險防範
  一、農作物生產情況
(一)2020年糧食作物生產情況
(二)2020年經濟作物生產情況
  二、農業行業訴訟糾紛的情況
(一)農業行業訴訟糾紛案件基本情況
(二)農業行業訴訟糾紛案件的大數據分析
  三、當前農業行業面臨的主要風險
(一)土地使用環節的風險
(二)種植生產環節的風險
(三)收益環節的風險
  四、農業種植方面常用法律文書範例
 第三節 林業作物種植法律實務及風險防範
  一、概述及分類
(一)林業種植業概述
(二)林業種植業產品分類
(三)林業種植業的相關數據
  二、與林業種植相關的法律關係
  三、與林業種植相關的法律風險
(一)行政法律風險
(二)刑事法律風險
(三)民事法律風險
  四、與林業種植相關的契約模板(範例)
 第四節 畜牧養殖法律實務及風險防範
  一、畜牧養殖概述及分類
(一)畜牧養殖業概述
(二)畜牧養殖業分類
  二、畜牧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政策分析
  三、與畜牧養殖相關的契約模板(範例)
 第五節 漁業養殖法律實務及風險防範
  一、漁業養殖概述
(一)關於水產品漁業法律法規解讀
(二)漁業資源的增值和保護
  二、漁業相關常見法律問題
第八章 鄉村旅遊法律服務與實務指引
 第一節 鄉村旅遊行政主體法律服務
  一、鄉村旅遊項目招商引資法律程式
(一)鄉村旅遊招商引資政策解讀
(二)鄉村旅遊招商引資法律風險
(三)鄉村旅遊招商引資具體流程
  二、鄉村旅遊行政審批法律程式
(一)鄉村旅遊行政審批概念界定
(二)鄉村旅遊行政審批存在的問題
(三)鄉村旅遊行政審批具體程式
  三、鄉村旅遊市場監管法律程式
(一)鄉村旅遊市場監管背景
(二)鄉村旅遊市場監管法律規範
(三)鄉村旅遊市場監管行政主體職責
(四)鄉村旅遊市場監管操作指南
 第二節 鄉村旅遊經營主體法律服務
  一、鄉村旅遊建設用地申請法律程式
(一)鄉村旅遊建設用地政策解讀
(二)鄉村旅遊建設用地申請程式
  二、鄉村旅遊政策扶持項目申報法律程式
(一)田園綜合體項目
(二)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
(三)區域生態循環農業示範項目
  三、社區參與鄉村旅遊發展法律制度
(一)保障居民參與權利
(二)以利益引導和驅動社區參與
(三)參與式鄉村旅遊開發模式
  四、鄉村旅遊合作社運營法律適用問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
(二)鄉村旅遊合作社組織類型
(三)鄉村旅遊合作社的主要業務
(四)鄉村旅遊合作社運營
 第三節 鄉村旅遊消費主體法律服務
  一、鄉村旅遊契約的法律適用問題
(一)旅遊契約法律解讀
(二)旅遊契約法律特徵
(三)旅遊契約當事人的締約能力
(四)旅遊契約的形式
(五)旅遊契約的主要條款
  二、線上旅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問題
(一)線上旅遊發展及新挑戰
(二)線上旅遊消費權益保護問題
(三)線上旅遊消費權益保護措施
  三、鄉村旅遊利益主體矛盾糾紛處理法律程式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定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節 鄉村旅遊標準管理法律服務
  一、鄉村旅遊規劃設計法律標準與申請程式
(一)鄉村旅遊區基本要求
(二)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基本標準
(三)全國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示範縣(市、區)申報
  二、森林康養基地建設及申請程式
(一)森林康養基地總體規劃指南
(二)森林康養基地申請程式
  三、研學教育基地建設及申請程式
(一)研學教育基地建設與服務標準
(二)研學教育基地申請程式
  四、民族民俗文化旅遊示範區認定及申請程式
(一)民族民俗文化旅遊示範區認定
(二)民族民俗文化旅遊示範區申請程式
  五、旅遊度假租賃公寓基本要求
(一)旅遊度假租賃公寓總體要求
(二)旅遊度假租賃公寓設施要求
(三)旅遊度假租賃公寓服務要求
(四)旅遊度假租賃公寓經營要求
(五)旅遊度假租賃公寓安全要求
  六、旅遊民宿基本要求及申報程式
(一)旅遊民宿基本要求
(二)旅遊民宿申請程式
  七、滑雪旅遊度假地等級劃分及申請程式
(一)滑雪旅遊度假地等級劃分
(二)滑雪旅遊度假地申請程式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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