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是自然資源部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檔案,梳理鄉村振興用地涉及的政策要點,編制形成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
- 發布單位: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的通知
自然資辦發〔2023〕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為切實提升自然資源領域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用地的能力,自然資源部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檔案,梳理鄉村振興用地涉及的政策要點,編制形成《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以下簡稱《指南》),現予以印發,請各地認真組織落實。
《指南》印發後,國家新出台的政策規定與本《指南》及其引用檔案規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規定為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細化落實。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3年11月14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通過最佳化國土空間格局、強化用途管制、積極盤活存量等系列舉措,切實提升自然資源領域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用地的能力。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農村村民住宅用地;
(二)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流通業,鄉村製造、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手工藝品業,鄉村休閒旅遊業,鄉村新型服務業,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等鄉村產業用地;(三)農村道路、農村供水保障、鄉村清潔能源、農村物流體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信息基礎設施等鄉村公共基礎設施用地;
(四)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
(五)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保護與修復,草原保護與修復,濕地保護與修復,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治理,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等鄉村生態保護與修復用地;
(六)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及政策檔案要求的鄉村振興促進活動涉及的用地行為。
第三條(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統籌謀劃。先規劃、後實施,通盤考慮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居民點布局、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划進行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堅持底線思維,保護優先。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強化底線約束,優先保障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國土安全。
堅持存量挖潛,高效發展。正確處理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嚴控建設用地總量,嚴格執行建設用地標準,統籌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設用地,最佳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促進高質量發展。
堅持以人為本,維護權益。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依法保障農民土地合法權益和農村建設用地需求,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美。
第二章規劃管理
第四條(規劃符合性)
把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管理作為鄉村振興的基礎性工作,實現規劃管理全覆蓋。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各地根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在“三區三線”劃定基礎上,結合實際加快推進城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修編)和審批,為開發建設、鄉村建設行動以及實施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等提供法定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村莊規劃促進鄉村振興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5號)、《自然資源部關於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69號)】
第五條(規劃布局)
完善縣鎮村規劃布局。強化縣域國土空間規劃管控,統籌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統籌縣城、鄉鎮、村莊規劃建設,明確村莊分類布局。推進縣域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一體規劃,加快形成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的建管格局。科學編制村莊規劃,允許在不改變縣級國土空間規劃主要控制指標情況下,最佳化調整村莊各類用地布局。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調整的,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調整結果依法落實到村莊規劃中。【《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25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村莊規劃促進鄉村振興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5號)】
嚴格落實“一戶一宅”,引導農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要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預留空間,已有村莊規劃的,要嚴格落實。沒有村莊規劃的,要統籌考慮宅基地規模和布局,與未來規劃做好銜接。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統籌布局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和公共設施。依據《關於保障和規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 號)的規定,做好產業布局。【《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自然資辦發〔2020〕57 號)、《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8號)】(全文詳見參考資料)
內容解讀
《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一共45條,明確了總體要求、適用範圍、基本原則等,涵蓋規劃管理、新增建設用地計畫保障、建設用地審批與規劃許可等多方面,並在附錄里列明了《鄉村振興用地負面清單》,詳細列明了引用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檔案清單。
《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是我國第一個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共包括11章45條,附錄包括鄉村振興用地負面清單以及引用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檔案清單兩部分。《指南》在適用範圍中將鄉村振興用地類型分為村民住宅、鄉村產業用地、鄉村公共基礎設施用地、鄉村公益事業用地和鄉村生態保護與修復用地等,並依據《全國鄉村重點產業指導目錄(2021年版)》《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的通知》等檔案,分別明確了具體的項目類型,增強了《指南》針對性。
《指南》按用地環節,分為規劃管理、新增建設用地計畫保障、建設用地審批與規劃許可、土地利用與供應、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鄉村自然資源保護六個章節,闡述相關領域基本概念和管理規定。在法律責任部分,《指南》在側重用地保障的同時,嚴守底線要求,逐條列舉了農村地區違法占地和破壞耕地的常見情形及處罰規定。由於宅基地管理、設施農業用地、增減掛鈎與土地綜合整治關注度高,《指南》將這三部分內容單獨梳理成章。
《指南》基於對現有政策整合集成,堅持對現行政策不調整、不引申、不擴大或者縮小解釋;涉及對不同檔案的整合,充分考慮不同檔案的效力級別、政策銜接等因素,作出適用判斷。對於村莊規劃編制規則、城鎮開發邊界外的產業項目徵收、存量建設用地認定等檔案尚未明確的問題,待相關政策檔案出台後及時更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