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19年7月,廣東省委、省政府發布的《廣東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了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五個方面的總要求,並以推進產業振興、生態振興、文化振興、組織振興、人才振興為重點,對廣東省村振興戰略作出階段性謀劃。
廣東省鄉村地區具有豐富的自然景區和地域歷史文化資源,鄉村旅遊與中國其他地區相比,具備一定的嶺南地域特色,以廣府文化、客家文化、漁農文化、海防文化為背景的鄉村旅遊不僅豐富了旅遊活動內容,擴大了旅遊容量,而且帶動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致富,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鄉村民宿是鄉村旅遊的重要內容和環節,作為旅遊住宿的新業態,成為了促進鄉村旅遊提質增效,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途徑,是鄉村振興的重要突破口和產業扶貧的重要組成部分。廣東省鄉村民宿發展迅速,但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缺少規劃、破壞鄉村環境風貌、缺乏鄉村文化內涵、經營和服務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鄉村振興—民宿服務規範》(DB44/T 2248-2020)。
編制進程
2019 年11 月28 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了《2019 年廣東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第一批)的通知》(粵市監標準〔2019〕850 號)。地方標準《鄉村振興—民宿服務規範》(DB44/T 2248-2020)由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廣東省旅遊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2018年5月開始,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就開展了鄉村旅遊和鄉村民宿標準化領域的預研工作,在預研期間,先後赴浙江、江蘇等地市鄉村旅遊及民宿發達的地區進行實地調研,並與當地鄉村民宿主人以及相關民宿協會、行政主管部門、標準化研究機構進行座談,了解其鄉村旅遊和民宿標準化的工作重點和特點,學習借鑑其先進經驗。隨後又深入花都、從化、增城、清遠等地的鄉村現場調研,了解掌握廣東省鄉村旅遊的發展現狀和鄉村民宿的實際情況。
2019年8月,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聯合廣東國業九龍小鎮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大埔縣西河鎮漳北村民委員會成立該標準的編制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標準編制的目標要求、工作思路、人員分工以及階段進度等工作。
2019年8月~9月,標準編制小組前期重點針對中國國內鄉村民宿的發展現狀與趨勢,民宿行業的特點、存在問題,以及廣東省民宿行業的特點,收集了鄉村旅遊、民宿(農家樂)、旅館、酒店等有關的國家相關法規、政策、標準、報導等文字材料,提煉出鄉村民宿服務的關鍵點和主要問題。併到梅州、潮汕等地區現場調研,與當地負責鄉村旅遊發展和民宿管理部門面談,了解鄉村民宿實際情況,編制小組成員還入住鄉村民宿深度體驗鄉村民宿的經營場地、服務設施、安全管理、環境保護、服務水平、主題特色等軟硬體水平,在收集資料、實地調研和前期預研的基礎上,並借鑑國內外民宿發展的成功經驗,初步確定了標準框架包括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特色文化、服務要求、安全、環境、設施設備、餐飲、服務評價與改進。
2019年9月~11月,標準編制小組根據前期資料分析、調研的研究情況,擬定標準初稿,並多次召開內部討論會,對標準初稿進行研討和修訂,同時通過現場、信函、電話、會議等多種形式,邀請廣東省旅遊標準化專家、民宿老闆、民宿行業協會等相關人員參與標準研討,廣泛收集各方意見,修訂標準框架為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總則、建築和設施設備、管理要求、服務要求,並進一步完善標準內容,形成了標準草案。
開展標準驗證,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9年12月~2020年3月,標準草案完成後,標準編制小組委託梅州、潮汕和清遠地區的民宿管理部門、當地旅遊管理部門、村委會和民宿企業,對標準草案的內容和實施進行了驗證,在標準實施驗證過程中,使用單位記錄和收集反饋意見,並提出修訂意見。標準編制小組根據驗證過程的反饋和修訂意見,經過多次內部討論和徵求相關行業專家意見,將標準框架修改為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設施、環境衛生、安全管理、服務質量要求。服務評價與持續改進,並對民宿選址、民宿經營、客房服務等內容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3月9日~4月10日,標準編制小組通過在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網站公示和發函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和各界公開徵求《鄉村旅遊 民宿服務規範》的意見,發函徵求意見的單位包括政府主管部門、民宿行業協會、旅遊協會、民宿公司、高校等44個相關單位。截止2020年4月10日,共收到了41家單位的回覆,3家單位無回復,其中17家單位共反饋57條意見,23家單位回復無意見。標準編制小組對反饋意見進行了充分研討、分析,採納了16條,部分採納21條,不採納15條,並對標準內容進一步完善,最終形成標準送審稿。
2020年5月18日,受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在廣州主持召開了廣東省地方標準《鄉村旅遊 民宿服務規範(送審稿)》審定會。經過專家組的審查、質詢,該標準獲審定通過,按專家組的意見,標準名稱改為《鄉村振興—民宿服務規範》。會後,標準編制小組根據審定會上匯總的專家意見,開展分析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標準,並發給各位專家審核確認,最終形成報批稿。
2020年6月24日,地方標準《鄉村振興—民宿服務規範》(DB44/T 2248-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9月24日,地方標準《鄉村振興—民宿服務規範》(DB44/T 2248-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廣東國業九龍小鎮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大埔縣西河鎮漳北村民委員會。
主要起草人:周潔、孫立傑、葉秋儀、連小燕、陳琳、蔣慧敏、劉勇、蔡若夫、簡龍州、顏振波、韓勇、林秀、易德育、官維遠。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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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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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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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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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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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環境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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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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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務質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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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南粵鄉村文化主題特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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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社會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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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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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鄉村振興—民宿服務規範》(DB44/T 2248-2020)規定了鄉村振興中民宿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環境衛生、安全管理、服務質量、南粵鄉村文化主題特色和社會責任等內容。
地方標準《鄉村振興—民宿服務規範》(DB44/T 2248-2020)適用於廣東省鄉村區域內為休閒者提供住宿等服務的民宿。
引用檔案
GB 2894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 3095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8483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 GB/T 18883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GB 1493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 10001.2 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2部分:旅遊休閒符號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鄉村振興—民宿服務規範》(DB44/T 2248-2020)的實施,填補了廣東省鄉村旅遊民宿行業標準的空白,標準在體現南粵地域、嶺南文化和鄉村鄉土風貌特色的同時,引導鄉村民宿深入挖掘嶺南文化、民俗文化和鄉村文化,提出參與性、互動性和體驗性的要求,強調社會責任,凸顯了農旅融合和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容,具有創新性和引導性;同時也為相關主管部門規範管理提供參考,為鄉村民宿合法經營和服務提供依據,進一步規範鄉村民宿的經營管理和服務,引導廣東廣東省鄉村民宿行業的健康發展,對推動鄉村民宿行業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有著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