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

《都昌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經都昌縣政府同意,於2021年5月6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昌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
  • 實施時間:2021年5月6日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有關精神,進一步提升我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服務能力,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委關於打造“運行公開、權責清晰、監督有效”國有資產統一經營監管平台的要求,根據九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九江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九江市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國資字〔2020〕89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設都昌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簡稱國資平台),將全縣經營性國有資產分步納入平台,實現全縣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一盤棋、服務一張網、經營一平台”,努力做到“信息公開、經營規範、監管有效、服務便民”,提升全縣國有資產經營效益,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平台架構
圍繞監管、服務、經營三大功能,按“一中心、三平台”組織架構設計(見下圖),“一中心”指運維管理中心,“三平台”指監管平台、服務平台、經營平台。採取集中部署、分類經營、統一服務、按職監管的模式,採用標準化接口實現數據互聯互通。
縣級監管平台和服務平台:都昌縣國有資產服務中心為項目主體單位,負責國資平台建設、運維,統一國資平台的建設標準,指導各經營單位平台建設、使用等職能。
縣級經營平台:由縣屬國資經營單位負責建設、運行。各單位經營性資產全部納入平台經營、監管,經營數據全部接入國資平台。
 三、工作步驟
(一)第一步(2021年3月底)
制定全縣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完成經營機構職能設定、制度建設等工作。
(二)第二步(至2021年4月底)
(1)對已納入統一經營管理的經營性資產數據進一步完善;
(2)對其他未納入統一經營管理的經營性資產進行摸底;
(3)根據全市統一部署,進行軟體平台採購等事項。
(三)第三步(至2021年6月30日)
(1)2021年4月底,完成已納入統一經營管理的經營性資產數據採集、錄入、聯調、測試等工作。
(2)2021年5月底,完成其他經營性資產數據採集、錄入、聯調、測試等工作,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操作人員業務水平。
(3)2021年6月上旬,實現評審通過,國資平台正式上線運行。
四、組織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都昌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該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余華林  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長、縣政府
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黃少華  縣財政局局長
陳  琦  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
成員:巴建祥  縣供銷社副主任
方成才  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負責人
彭曉明  江西國盛開發集團董事長
王玉剛 縣國順工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江政鋒 縣彭蠡農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華平 縣文旅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雷  銳  縣財政局國資股股長
程志華  縣國資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程志華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職責分工
參建單位要相互配合,分工協作,確保項目按期、高效完成。
(一)縣財政局(國資中心):保障平台項目建設費用,負責縣級平台項目建設工作,落實項目建設具體事項(項目招標、技術對接、平台驗收、運行維護等),制訂國資平台運維機制、規章制度。
(二)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指導國資平台建設,提供國資平台存儲運行伺服器資源。
(三)經營單位:
(1)縣文旅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文教衛生系統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包括有旅遊、康養價值資產資源等。
(2)縣國順工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工業系統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包括工業園區的廠房、店面、其他有工業價值的等。
(3)縣彭蠡農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農業系統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包括分布在鄉鎮的資產資源。
(4)縣國盛國有資產運營公司負責劃入文旅投、工投、農投公司之外的其他經營性資產國有資產經營。
(5)縣供銷社:負責供銷系統的經營性資產經營。
縣住建局:負責保障房及住建系統未劃轉經營性資產經營。
經營單位應指定或設立專門的資產運營部門,對接平台建設和運維工作,承擔本單位平台建設費用及運維費用。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是我縣國資監管模式的重大創新,各單位、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保證項目順利推進。
(二)精細操作。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資產經營單位應成立專門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積極配合、主動作為,確保建設和運行進度按時間節點完成。
(三)嚴肅紀律。對項目建設運行工作不擔當、不負責、推諉扯皮,影響進度,或造成不良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實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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