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

《永修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修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
  • 實施地區:永修縣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提出的打造“運行公開、權責清晰、監督有效”國有資產統一經營監管平台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召開的九江市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推進會議精神,為提升我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服務能力,提高我縣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效益、監管效能、服務效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設“永修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簡稱“國資平台”),將全縣經營性國有資產全部納入平台,實現全縣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一盤棋、服務一張網、經營一平台”,努力做到“信息公開、經營規範、監管有效、服務便民”,提升全縣國有資產經營效益,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平台架構
根據國資平台功能需求和服務對象,圍繞監管、服務、經營三大功能,國資平台按“一中心、三平台”組織架構設計(見下圖),即運維管理中心和監管平台、服務平台、經營平台,採取集中部署、分級經營、統一服務、按職監管的模式,由統一的縣級監管、服務平台和多個經營單位平台的分散式架構構成,採用標準化接口實現數據互聯互通。
縣級監管平台和服務平台:永修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為項目主體單位,負責國資平台建設、運維,統一國資平台的建設標準,指導各經營單位平台建設、使用等職能。
縣級經營平台:由縣屬國資經營單位(國有企業)負責建設、運行。各單位經營性資產全部納入平台經營、監管,經營數據全部接入國資平台。
三、工作步驟
(一)第一步(2021年4月中旬)
制定全縣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方案。完成經營機構職能設定、制度建設等工作。
(二)第二步(至2021年4月30日)
完成全縣國有資產信息數據採集(資產摸底)、軟體平台採購等事項。
(三)第三步(至2021年6月30日)
1.2021年4月底,完成數據錄入、聯調測試等工作。
2.2021年5月底,學習培訓。組織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和縣屬國有企業、縣供銷社等單位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操作人員業務水平。
3.2021年6月30日前,實現評審通過,國資平台正式上線運行。
四、組織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永修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
組  長:陳  立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委組織部部長
副組長:萬鎮宇   縣政協副主席、縣國資局專職副局長
        熊崇銀   縣紀委常委、縣委巡察辦主任
成  員:王珊玖   縣財政局局長、縣國資局局長
        呂  華   贛江新區永修投資集團董事長
        戴熙良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戴書貴   縣商務局局長
        劉園明   縣工信局副局長
        楊細炎   縣供銷社主任
        陳大鵬   縣信息辦負責人
        淦平平   縣財政局三級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淦平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職責分工
參建單位要相互配合,分工協作,確保項目按期、高效完成。
縣財政局(縣國資局):保障平台項目建設費用,負責縣級平台項目建設工作,落實項目建設具體事項(項目招標、技術對接、平台驗收、運行維護等),制訂國資平台運維機制、規章制度。
縣信息化辦:指導國資平台建設,提供國資平台存儲運行伺服器資源。
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經營權劃轉(或授權委託方式)到運營主體永修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名下,由運營主體對資產實施統一經營管理,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按規定上繳,凡歸屬非稅收入的,按財政部門要求直接繳入非稅專戶。
國有資產經營單位(國有企業):設贛江新區永修投資集團(含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下屬企業、縣商務局下屬企業、縣工信局下屬企業、縣供銷社下屬企業等)1個經營平台,相關單位應指定或設立專門的資產運營部門,對接平台建設和運維工作,並承擔本單位經營平台建設費用及運維費用。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國有資產經營監管平台建設工作是我縣國資監管模式的重大創新,各單位、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二)精細操作。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資產經營單位應成立專門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積極配合,主動作為,確保建設和運行進度按時間節點完成。
(三)嚴肅紀律。對項目建設運行工作不擔當、不負責、推諉扯皮,影響進度,或造成不良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實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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