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市縣融資平台公司資產整合重組實施方案》已經漢中市政府同意,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月3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中市市縣融資平台公司資產整合重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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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我省有關融資平台轉型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快我市市縣融資平台轉型升級,提高市場化融資能力,有效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擴大有效投資,推動漢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省發改委、財政廳《關於加快市縣融資平台整合升級推動市場化投融資的意見》、省發改委《關於建立金融機構與市(區)對口協作工作機制的函》、市政府辦《關於印發融資平台轉型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和市縣兩級融資平台現狀,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理清類別,整合資源
根據我市融資平台公司業務類型,採取整合資源、清理撤銷、歸併升級等方式,將現有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為權屬清晰、經營主業、自負盈虧的綜合性、市場化國有或國有控股平台公司。
(二)整體推進,突出重點
把握擴投資與防風險、擴規模與優結構的關係,在推進融資平台公司轉型升級過程中,同步推動政府性債務化解。剝離、分解融資平台公司已形成的政府性債務,確保融資平台公司市場化轉型後可持續發展。
(三)市場導向,積極創新
融資平台公司完成轉型後,爭取中央、我省優質資源、政策支持,形成專業優勢,提升市場化投融資能力,積極參與我市乃至省內外基礎設施和公益性項目建設,使轉型後的融資平台公司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四)加強指導,分級負責
在省市兩級政府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在對口金融機構國家開發銀行陝西省分行、國開證券公司的協同配合下,市政府印發統一具體實施方案,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加強業務協調指導,市縣兩級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分別負責本級融資平台橫向資產整合重組。市發改委在廣泛徵求各縣意見的基礎上,擬定市縣兩級平台縱向資產整合方案。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年底前,在摸清市縣兩級平台底數和資產底數的基礎上,打造1家200億元級左右的市級綜合性國有資本運營集團公司,3家具有一定規模的行業國有平台公司;各縣區打造1-2家20億元級的縣區級綜合性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進而推動市縣兩級平台資產最佳化重組和政府性債務化解,全面提高市縣兩級融資平台整體資產規模、融資規模和市場化運營管理水平,將融資平台公司打造成為市縣政府謀劃實施建設項目的重要依託、支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推進融資平台公司整合
摸清現有融資平台公司底數,分類推進整合升級,全面清理撤銷“空殼類”平台。原則上市級平台不超過4家,國家級開發區平台不超過1家,省級開發區和縣區級平台不超過2家。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少於2億元的寧強、略陽、鎮巴、留壩、佛坪縣原則上只保留1家平台。積極推行“以市帶縣”模式,由市級平台通過參股、業務整合等方式帶動縣級平台公司;鼓勵將縣級平台併入市級平台,向縣級平台多渠道增信,探索通過市級統貸、縣級用款模式擴大融資規模。(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漢中航空智慧新城、濱江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金融辦)
(二)加強資產盤活整合注入
理清國有資產權屬關係,可將年度預算資金、國資經營收入、特許經營權、收費權、優質國企股權等注入平台,條件成熟的可引入社會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最佳化平台資產負債表。全面清查已建成的非公益性資產,按照“應劃盡劃”的原則逐步劃入平台。加強財政投資資本化運作,利用投資參股、開發性金融合作、銀行信貸資金,通過融資擔保、租賃、保理等,盤活存量資產。
積極依託平台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市縣本級政府投資預算資金可注入平台作為資本金,增加平台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通過處置政府投資項目,轉讓國企部分股權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增加平台註冊資本或新建項目資本金,選擇部分供水廠、污水處理廠、物流倉儲等現金流比較充沛的項目,採取REITS、PPP、ABS等方式盤活,形成示範效應。(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漢中航空智慧新城、濱江新區管委會)
(三)提昇平台專業化能力
整合後的融資平台公司要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專業化、實體化、多元化、市場化運營模式。市縣要選強配齊平台公司主要負責人,按照市場化原則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建立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和激勵機制,組建專業化投融資團隊。(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漢中航空智慧新城、濱江新區管委會)
(四)充分利用多渠道融資
一是發揮銀行主渠道作用,完善現有政銀企對接機制,鼓勵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對市縣平台融資支持力度,嚴防盲目抽貸、壓貸或停貸。
二是加大直接融資力度鼓勵整合後符合條件的平台公司充分運用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加大直接融資規模。
三是大力提升信用評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超過12億元的縣區平台公開市場信用級別原則上要達到AA。
四是規範和最佳化政府對平台投資實施的基礎設施類項目的支持方式,市縣兩級政府要通過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安排財政性資金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促進項目的經營性現金流與貸款條件相匹配;研究對平台新增發債進行補貼,並按照市場化原則探索建立市場化的債務風險化解周轉金,妥善應對融資平台流動性風險。(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漢中航空智慧新城、濱江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金融辦,人行漢中中支、漢中銀保監分局)
(五)強化策劃實施項目
融資平台公司要加大項目謀劃儲備力度,依託高端智庫、諮詢機構、金融機構力量,從項目謀劃、融資方案制定、風險管理、項目運營等方面,充分挖掘提升項目商業價值,提高項目可融資性,動態儲備一批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重點項目。市縣政府要主動依託平台實施項目,承接公益性項目和準公益性項目。平台公司要併購或組建專業化子公司,依法開展片區開發、產業園區、房產開發、工程承包、公用事業、污水垃圾、停車場、醫療養老、文化旅遊等經營性業務,運營要實現現金流整體平衡。(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漢中航空智慧新城、濱江新區管委會,整合後的融資平台主體)
(六)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
禁止市縣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政府融資職能,縣區嚴禁新設具有政府融資功能的平台公司。加快剝離融資平台公司存量政府性債務和公益性資產。轉型後的公益類國有企業開展市場化融資時,必須在相關融資協定中註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堅決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
要按照既定的政府性債務化解方案,落實債務風險化解責任,統籌運用多種財政和金融手段,有效壓減債務規模,降低債務風險水平。對暫時難以償還的融資平台到期存量政府性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可以在與金融機構協商的基礎上採取適當展期、續貸、債務重組、債務置換等方式,拉長債務期限,降低利息成本,緩釋短期償債壓力。要科學合理安排債務緩釋期限,避免將風險簡單後移。(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漢中航空智慧新城、濱江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有債務化解任務的市、縣區各主管部門,整合後的融資平台公司)
四、任務分工
(一)市發改委主要負責全市平台資產整合重組工作的總協調、工作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市級平台橫向資產整合重組和市縣平台兩級資產“市帶縣”模式的縱向整合。
(二)市財政局負責政府債務化解,指導縣區融資平台債務化解,負責市級融資平台整合重組及市場化轉型發展,橫向整合相關工作,以及國家財經政策培訓。配合開展市本級融資平台資產清查等工作。
(三)市國資委按照市政府授權負責整合重組後的市級融資平台規範治理、國有資產監管等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市本級融資平台資產清查等工作,指導縣區開展融資平台資產清查工作。
(四)市金融辦負責整合重組後市縣兩級平台金融業務政策培訓、融資資源導入、融資環境最佳化等。
(五)各縣政府及其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本區域內、管轄下的本級平台的橫向資產整合重組,對市帶縣合作發展、“抱團取暖”的模式提出意見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分工
市政府成立領導小組,確定一名市級領導牽頭推進。各縣區政府要做好融資平台資產整合重組工作頂層設計,將推動平台公司資產整合及轉型發展作為“一把手”工程,明確財政、發改、國資及行業監管部門等有關部門職責分工,採取有力舉措,確保取得工作實效。各縣區政府要安排於2021年1月15日前,上報本縣區資產整合工作團隊,明確分管領導、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配合單位及配合人員名單、工作分工等。
各縣區政府要按季度向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上報平台公司資產整合及轉型和投融資情況,融資平台公司的出資單位和主管部門應履行出資監管和行業監管職責,重點關注融資平台公司的資金使用狀況、資產運營收益等內容,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指導和幫扶。
(二)積極推進平台公司資產摸底
各縣區政府要於2021年1月29日前自主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必要中介機構(中介機構工作團隊名單報市發改委,由市發改委統一協調工作進度),中介機構協助本縣區摸清平台底數,以及分布在各部門名下的資產明細,並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導各縣擬定資產橫向整合重組方案。
(三)科學研究確定整合重組方案
各縣區政府在確定融資平台數量時,要參照本縣區一般預算收入,只保留1-2家融資平台;在研究融資平台內部專業子公司設定、資產注入融資平台時,要按照資產屬性、行業分類,結合融資平台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跨行業整合成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