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黔東南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黔東南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州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代表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州人民政府授權管理的國有企業履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的監管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東南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貴州省凱里市文化南路8號
  • 性質:政府部門
  • 行政級別:市級
  • 現任領導:周國好(主任)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州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代表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州人民政府授權管理的國有企業履行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對所出資企業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職責。
(二)負責州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指導各縣(市)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責任體系,擬訂和完善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的管理工作,擬訂所監管國有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完善規劃投資監管和國有資本運營機制,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台開展國有資本運營、防範化解債務風險。
(五)強化所監管企業經營投資風險控制,完善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機制,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分類處置和督辦發現的國有資產問題。
(六)承擔州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負責辦理州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研究起草全州國有企業改草綜合性政策、措施,推進全州國有企業改革工作。
(七)承擔州屬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牽頭研究起草全州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綜合性政策、措施,推進全州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工作。
(八)指導和推進所監管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所監管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最佳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國有資本更多的向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行業和關鍵領域轉移。
(九)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州屬國有企業黨組織在企業改革發展工作中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根據授權,負責中夾省駐凱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承擔州委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指導各縣(市)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
(十)遵循黨管幹部原則,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相適應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管理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根據授權,對企業負責人通過法定程式進行考核、任免並按照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對離任的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評價,並提出今後任職的建議。
(十一)承擔並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的職責,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收益預算的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國有資本經營收益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
(十二)強化所監管國有資產經營的財務監督、風險控制職責,進一步完善所監管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十三)監督檢查所監管國有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州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等工作。
(十四)負責聯繫、指導和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維護穩定、信訪和離退休工作。
(十五)加負責協調指導州內國有或國有控股及參股企業參與全州國有自然資源的開發和營運,向州政府提出國有自然資源開發、營運、整合的建議。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七)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職責調整.將州國資委國有企業領導乾都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等劃入州審計局。不再保留作為事業機構設定的州國有企業監事會。
履行出資人職責國有企業
1、貴州中建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貴州省凱里汽車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3、黔東南州開發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4、黔東南州凱宏城市投資運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5、黔東南州交通旅遊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6、黔東南州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7、黔東南州文化旅遊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8、黔東南州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9、黔東南州工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0、黔東南州國有資本運營有限責任公司

領導分工

主任:周國好
黨委委員、副主任吳興元:分管辦公室、產權管理科、規劃發展科。協助唐曉敢同志抓好脫貧攻堅、意識形態、外宣、綜治、保密、債務化解、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聯繫國資運營公司、開投集團、凱宏集團。對分管範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和安全、環保、維穩“一崗雙責”。
黨委委員、副主任石祖金:分管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黨群工作科。協助唐曉敢同志抓好國企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統一戰線、民族宗教、工青婦、機關支部建設工作。聯繫文旅集團、演藝集團。對分管範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和安全、環保、維穩“一崗雙責”。
黨委委員宋玉軍:分管改革重組與資本運營科(州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信訪維穩辦公室)、州國有資本運營服務中心。協助唐曉敢同志抓好深化改革、信訪維穩工作。聯繫交旅集團、水投集團。對分管範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和安全、環保、維穩“一崗雙責”。
黨委委員蔣克勤:分管政策法規與督查科。聯繫凱運集團、工投集團。對分管範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和安全、環保、維穩“一崗雙責”。
黨委委員、副主任何洪勇:分管業績考核與財務監管科。聯繫中建偉業集團。對分管範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和安全、環保、維穩“一崗雙責”。
副主任:龍校一
二級調研員張豫黔:協助吳興元同志抓好脫貧攻堅工作。
二級調研員龍榮躍:協助石祖金同志抓好國企黨建工作。
四級調研員王海波:協助吳興元同志抓好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州國資委黨委和州國資委穩點、會議、機要、保密、信息、檔案、工資、財務、車輛、綜治、接待、安全保衛、對外宣傳、新聞、扶貧開發、大數據發展套用等工作;負責國資委黨委和州國資委信息、總結及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及審查;承擔黨委會和委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黨建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和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州國資委網站維護和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
二、產權管理科
負責國家出資企業產權配置、最佳化和戰略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國有資產及國有資源依法有序配置的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州屬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參股、國有控股企業進行國有產權登記和產權管理;擬定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金投資、註冊和產權界定、登記、劃轉、抵押、處置、糾紛調處等方面的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州屬國有企業重組、劃轉、撒銷的資產評估工作,承辦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方案;承擔所監管企業股東會事項審查的組織工作;監督、規範所監管企業產權、國有資產交易。
三、規劃發展科
負責編制監管企業年度經濟發展目標和經營績效目標任務計畫;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提出發展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的措施或方案;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所監管企業主業確認工作;研究擬訂國有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國有企業投資監管;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工作;提出所監管企業招商引資以及投融資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發債方案和融資資金的放款、用款、還款計畫方案,指導和督促企業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所監管企業參與全州國有自然資源開發和運營,提出國有自然資源開發整合方案;監督、指導和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應急管理、技術創新、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工作。
四、業績考核與財務監管科
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擬訂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和授權經營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配合做好企業負責人離任考核評價工作;不斷健全完善所監管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綜合考核評價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提出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承擔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調控工作,提出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的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算、決算的有關工作,負責監管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評價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對外捐贈事項的監督管理,承辦所監管企業大額資金、資產捐贈的審批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勞動用工管理,配合做好所監管企業農民工相關工作。
五、改革重組與資本運營科(州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信訪維穩辦公室)
提出州屬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的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公司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加強企業管理工作;負責起草或審查州級公司組建方案,擬訂或審核所監管企業合併、分立、改制、上市、合資等方案,對股份制企業組建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建議;指導制定全州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負責州屬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離辦社會職能和富餘人員分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承擔州屬政策性破產企業後續工作。
承擔州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辦理州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負責聯繫州級各企業主管部門、各縣(市),了解、掌握全州國有企業改革、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工作進度;組織州級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全州國有企業改革、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綜合性政策、措施,報州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研究;調查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產權制度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政策措施,報州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台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六、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
提出州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配備建議;根據州委組織部授權,承擔州管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年度綜合考核以及企業領導人員的離任考核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提出向監管企業派出董事及獨立董事的人選建議名單,組織考察所推薦的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任選方式;擬訂向所監管的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收集州國資委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民主生活會和企業領導人員相關情況;承擔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培訓、信息採集及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等工作;負責職業經理人的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人事人才工作;指導所管理企業的統戰工作;負責州國資委機關人員編制管理和工作人員的錄用、調任、調整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工勤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聯繫、組織、協調監管企業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七、政策法規與督查科
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法治化建設工作;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問題;指導所監管企業法律風險防範體系建設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項目、大額資金運作契約、協定以及資產重組等重大決策事項文本的合法合規性審查;負責所監管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落實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起草或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辦法,牽頭對所監管的國有企業資產重大損失調查並提出責任追究建議;組織開展日常監管專項檢查、督辦監管企業資產問題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知道和監督縣(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黨群工作科
審核州屬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州屬國有企業和中央、省駐凱企業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以及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聯繫協調州屬國有企業工會、婦聯、共青團工作;負責州管國有企業黨委換屆工作;承擔所管理企業黨務幹部、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和黨費收繳管理工作;調查、分析所管理企業的職工思想狀況,指導協調所管理企業職工思想教育工作;承擔州委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各縣(市)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配合做好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州國資委黨建扶貧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國有企業職工幫扶救助、軍民融合有關工作。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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