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重要部署,切實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提高國有資本運營和配置效率,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四川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8〕68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元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13日
  • 發布單位: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檔案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堅持改革的發展導向、問題導向,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管事項,最佳化部門職能,改進監管方式。全面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高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快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的轉變,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引導國有資本向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集中,向產業鏈、價值鏈中高端集中,向優勢企業和主業企業集中,向規劃布局的重點區域和產業集中,加快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一流企業,為推動治蜀興川廣元實踐再上新台階作出新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準確定位。市國資委作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授權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專司國有資產監管,不行使社會公共管理職能,不干預企業依法行使自主經營權。
堅持依法監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和完善出資人監管的權力和責任清單,健全監管制度體系,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全面加強國有資產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堅持搞活企業。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突出權責一致,依法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激發企業活力、創造力和市場競爭力,打造適應市場競爭要求、資源配置效率高、核心競爭力強的現代企業。
堅持提高效能。堅持監管服務並重,進一步創新服務國有企業的方法和手段,依法依規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明確國有資產監管重點,調整最佳化監管職能配置和組織設定,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整合監管資源,最佳化監管流程,提高監管效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對國有企業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的有機統一,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重大部署在國有企業貫徹執行,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二、重點任務
將強化出資人監管與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相結合,將落實保值增值責任與搞活企業相結合,將監管事項與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堅持權力和責任相統一、相匹配,層層建立履職清單和責任清單,體現國資監管要求,落實保值增值責任。按照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嚴格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保證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在國有企業貫徹執行。
(一)強化管資本職能,落實保值增值責任
完善規劃投資監管。加強對市屬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審核,制定並落實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整體規劃。通過制定市屬企業投資負面清單、強化主業管理、核定非主業投資比例等方式,改進監管方式,管好投資方向。落實企業投資主體責任,探索開展投資項目第三方評估,防止重大違規投資,依法依規追究違規責任。
突出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資本最佳化配置,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回報水平。探索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實施資本運作。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積極推進市屬企業資產證券化。建立健全國有資本運作機制,推動國有資本向“6+2”新型工業、“7+3”現代特色農業產業、基礎設施和民生改善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助推廣元經濟高質量發展。
強化激勵約束。進一步發揮考核分配對企業發展的導向作用,實現“業績升、薪酬升,業績降、薪酬降”。對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業領域、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實行差異化考核。建立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鈎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鈎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
(二)加強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堅持出資人管理和監督的有機統一。健全規劃投資、改制重組、產權管理、財務監督、薪酬分配等規範國有資本運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監管制度,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增加監督專門力量,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分類處置和督辦發現的問題,形成發現、調查、處理問題的監督工作閉環。進一步強化監督成果在業績考核、薪酬分配、幹部管理等方面的運用。
強化出資人審計監督。建立與審計部門聯動協同工作機制,加強對市屬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對國有企業重大財務異常、重大資產損失及風險隱患等開展專項審計,對重大決策部署和投資項目、重要專項資金等開展跟蹤審計,做到應審必審、凡審必嚴。指導督促市屬企業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
強化和改進監事會監督。突出監督重點,圍繞企業財務和重大決策、運營過程中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事項和關鍵環節以及董事會和經理層依法依規履職情況等重點,著力強化當期和事中監督。改進監事會監督方式,落實監事會糾正違規決策、罷免或者調整企業領導人員的建議權。強化責任意識,健全責任倒查機制,提升監督效能。
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實行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的追究力度,依法依規查辦違法違規經營投資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案件。加強案例總結和警示教育,不斷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問責長效機制,提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三)整合相關職能,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最佳化國有企業改革職能。統籌最佳化承擔的公司章程管理、企業重組整合、結構最佳化、改制上市、改革脫困、破產以及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職能,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整合綜合研究職能。深入研究國資國企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重大方針政策、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的目標思路、創新路徑和重大舉措。調查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等重大問題,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整合綜合協調管理職能。督促監管企業將信訪維穩、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履行社會責任等工作進行歸口管理,協調中央、省和外地在廣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與地方相關事宜,加大綜合協調力度,更好服務於國企國資改革發展。
(四)改進監管方式手段,著力提升監管水平
強化依法監管。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行權履職。完善國有資產監管規章制度體系,層層建立動態調整的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加強國資系統法治建設,健全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公司章程管理,規範董事會運作,注重通過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
實施分類監管。針對不同類型國有企業的不同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因企施策推動企業改革發展,促進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完善分類監管制度,在戰略規劃制定、產權結構調整、資本運作模式、投資項目管理、人員選用機制、經營業績考核等方面,實施更加精準有效的分類監管。
推進陽光監管。依法推進國有資產監管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和平台建設,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國資國企經營情況。指導監督市屬企業依法依規公開治理結構、財務狀況、關聯交易等信息,積極打造陽光企業。
最佳化監管流程。深入推進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和定期輪崗,科學設定許可權,確保權力運行協調順暢。充分運用網際網路信息技術手段,最佳化企業辦事流程,提高工作質量效率。
創新服務企業。做好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法規政策和業務諮詢等服務,為企業搭建開放合作、融資融智、信息交流、人才培養等各類服務平台。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積極服務在廣國有企業。
(五)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強化管黨治黨責任
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四同步”“四對接”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兼職黨務工作者,落實黨組織工作經費,確保黨管國企落到實處。注重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和市外國有企業(機構)黨建工作,確保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把黨建工作總體要求寫入公司章程,使黨組織發揮領導作用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係,明確權責邊界,做到協調配合、相互支持、無縫銜接。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市場化機制相結合。保證黨對幹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對重要幹部的管理權,在選人用人方面把好關,並按照市場規律建立企業領導人員業績考核評價體系,樹立正向激勵的鮮明導向。
加大紀檢監察工作力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十項規定和市委六個帶頭及其實施細則,依法對市屬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市屬企業開展內部檢查的領導和指導。
三、組織實施
市國資委要依據本方案全面梳理並最佳化調整具體監管職能,相應調整內設機構,明確監管事項,加快修訂完善出資人監管的權力和責任清單。要堅持試點先行,結合企業實際,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要積極適應職能轉變要求,及時清理完善涉及的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政策檔案。
各縣區可參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工作方案。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對機構改革另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檔案通知

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廣元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
《廣元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3日

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17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8號)。2018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轉發四川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8〕68號),進一步規範了國有資產監督機制,明確了國資委專注於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一主要目標。近年來,我市著力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國資國企監管體制進一步完善,市國資委職能作用發揮進一步加強,但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力度需進一步加強,為推進我市加快減政放權落地落實,市國資委起草了《廣元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並於2020年4月13日,由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
二、主要內容
《方案》從五個方面明確了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重點任務。
一是加強管資本職能,落實保值增值責任。完善規劃投資監管,突出國有資本運營,強化激勵約束。
二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堅持出資人管理和監督的有機統一,強化出資人審計監督,強化和改進監事會監督,嚴格落實責任。
三是整合相關職能,提高監管工作效能。最佳化國有企業改革職能,整合綜合研究職能,整合綜合協調管理職能。
四是改進監管方式手段,著力提升監管水平。強化依法監管,實施分類監管,推進陽光監管,最佳化監管流程,創新服務企業。
五是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強化管黨治黨責任。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市場化機制相結合,加大紀檢監察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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