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

《郴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已經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3月23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郴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23日
  • 發布單位: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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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制度,加快推進我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法治獲得感和滿意度,根據《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實施標準(2019—2022)》(以下簡稱《實施標準》)、《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務發展指標(2019—2022)》(以下簡稱《發展指標》)要求,結合郴州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落實《實施標準》和《發展指標》為核心,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服務平台功能有效發揮,服務網路設施全面覆蓋、互聯互通,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範化體系基本形成,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持續推進,人民民眾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法治宣傳教育服務。認真實施普法和依法治市規劃,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切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以案釋法制度,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開辦法治宣傳欄目,辦好法治宣傳頻道。深入開展“法治六進”活動,創新普法宣傳方式,切實做到普法對象、對策、內容和渠道精準,務求實效。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品牌,免費開放法治文化公園、廣場等法治文化陣地。積極開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建設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國小全部配備法治副校長(兼職)。建立完善法治副校長常態化培訓制度,切實加大對法治副校長的培訓力度。規範和完善法治副校長的聘任、管理、考評與激勵機制,推進法治副校長工作走入制度化、規範化軌道。紮實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法治創建活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直各行政執法部門)
(二)律師法律服務。全面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律師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性法律服務。深入推進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引導民眾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積極探索推進對再審案件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擴大律師群體數量,爭取實現每萬人律師數達到4.2名。培養和引進有領軍作用的律師人才,並達到一定數量要求。律師承辦各類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法律事務逐年遞增,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基本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直各相關單位)
(三)公證法律服務。不斷增加公證員數量,大力發展縣域公證法律服務,組織公證人員採取巡迴辦證、網上辦證、蹲點辦證等多種形式,深入基層開展公證諮詢和業務辦理,確保每個縣的公證業務能正常開展。充分發揮公證作為預防性司法證明制度的優勢,推動公證參與調解、取證、送達、保全、執行等司法活動中的輔助性事務,公證質量顯著提高,法院不予採信率低於萬分之一。完善對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程式,強化與公證債權文書有關執行程式的銜接。(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各公證機構)
(四)法律援助及諮詢服務。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惠及更多困難民眾。推進法律援助參與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健全依申請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和辦案機關通知辯護工作機制,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對困難民眾應援盡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實現全覆蓋。加強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推進法律援助參與認罪認罰從寬案件辦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強化刑事法律援助,在全市法院、檢察院、看守所普遍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按要求合理減免受援人有關法律援助事項的支出費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機制,建立健全便民服務視窗,推進工作站點向城鄉社區延伸,實現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全覆蓋。通過湖南法網·如法網、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現場諮詢等途徑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指引等服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各法律援助機構)
(五)基層法律服務。充分利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貼近基層、便利民眾、服務便捷、收費低廉等優勢,面向基層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在人員數量、提供服務方式和服務質量上能適應形勢的發展需求。(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司法局)
(六)調解服務。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支持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訴訟和非訴訟化解糾紛渠道相銜接的工作制度;支持人民檢察院建立完善輕微刑事案件和解機制;公安機關在辦理治安、交通事故、輕微刑事案件中,對符合有關條件的,協調當事人和解、調解;信訪部門要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及時化解糾紛;司法行政機關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促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充分發揮公證、律師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等非訴訟方式積極作用。(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訪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等相關部門)
(七)法律顧問服務。明確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地位,完善法律顧問管理制度。進一步擴大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工作覆蓋面,提高黨委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完善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法律法規規章、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論證工作機制和參與重大決策、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選聘機制,最佳化法律顧問隊伍組成。引導支持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積極參與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裁決、調解、仲裁等法律事務。充分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為基層組織和村(社區)居民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代寫法律文書、參與化解矛盾糾紛、協助處理信訪問題的積極作用。針對村(社區)法律服務需求,村(社區)法律顧問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每年為每個基層組織和村(社區)居民提供法律服務不少於50小時。(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直相關單位)
(八)仲裁服務。充分發揮仲裁公正、自願、保密、及時的優勢,促使當事人快速解決爭端。加大仲裁案件調解和解率。降低仲裁裁決被法院裁定撤銷和不予執行的比例。整合仲裁優勢資源,提升仲裁機構知名度,促進和支持仲裁機構參與國際商事爭端解決。(市司法局、郴州仲裁秘書處)
(九)司法鑑定服務。把提升鑑定質量及服務質量作為司法鑑定的首要任務,為困難民眾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司法鑑定援助服務。司法鑑定公信力明顯提高,降低司法鑑定的有效投訴率。(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各司法鑑定機構)
(十)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服務。嚴格履行賦予司法行政部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考工作職責,做好考生報名審核、備考和考務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嚴明考試紀律,杜絕違紀事件發生。(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十一)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平台建設,把平台建設作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合理設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服務視窗、最佳化服務職能,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網際網路與公共法律服務深度融合,發揮“兩微多端”等新媒體作用,擴大法律服務有效供給,進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堅持平台建設和運行管理並重,健全平台運行管理和服務標準體系。注重宣傳引導,加大信息公開,動態收集公共法律服務知曉率、首選率、滿意率,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工作步驟
郴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啟動階段(2020年2一4 月)。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對照《實施標準》和《發展指標》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並制定本地實施標準和發展指標。
(二)實施階段(2020 年5月一2021年12月)。結合本地實際,嚴格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和部署要求,統籌協調,積極探索,採取積極有效措施,科學、規範、有序開展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標準的實施。
(三)完善階段(2022年1—10月)。對實施過程中反映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變化,適時對標準進行調整,進一步完善本地發展指標。
(四)總結階段(2022 年11—12月)。對貫徹落實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實施標準》和《發展指標》進行全面總結,對工作中的創新做法、特色工作通過多渠道、多形式進行宣傳,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對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好下一步工作措施,認真整改,促進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市、縣兩級要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相關部門參與,定期研究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形成齊抓共管、協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系,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有關項目列入重點民生實事項目。
(二)加強督查指導。要相應建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責任履行情況考評機制、報告制度和督查檢查制度,完善措施,明確責任,嚴格按照時間節點,確保工作落實到位。要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進展、成效及保障情況納入市政府重點工作督查和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有關檢查和考核評估結果作為本地區有關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參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和各法律服務行業協會要加強工作指導,組織和引導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三)強化協同配合。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與科技創新手段深度融合,著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務”。依託湖南法網·如法網,重點突破智慧公證創新、律師和司法鑑定執業保障與執業監管、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與預警、法律援助智慧型保障等關鍵技術。加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訪、教育、民政、發展改革等部門之間的對接,逐步實現公共法律服務業務貫通、數據聯通、信息融通、資源共享,不斷提高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
(四)強化隊伍和經費保障。全面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隊伍黨的建設工作,不斷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提升專業水平。完善職業道德規範制度體系,狠抓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法律服務行風建設。最佳化法律服務隊伍結構,分類推進法律服務隊伍數量提升。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培養壯大基層農村、社區“法律明白人”“法潤三湘”志願者隊伍,實現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將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有關必要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將基本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對積極參與公共法律志願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提供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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