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宜賓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已經宜賓市政府同意,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12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賓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2日
  • 發布單位: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前 言
“十四五”時期是宜賓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一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對於更好滿足廣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今後五年全市工作的奮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2021年12月29日,《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正式發布,圍繞夯實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層基礎、創新公共法律服務產品供給、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打造高能級公共法律服務業態等內容,明確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發展格局和發展指標。宜賓市正奮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國家區域中心城市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副中心。為明確新形勢下宜賓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發展方向、發展思路和主要抓手,全力打造輻射長江上游地區公共法律服務示範區,根據《宜賓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法治宜賓建設規劃(2021—2025年)》,特制定《宜賓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本規劃是“十四五”時期全市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發展的指導性檔案。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宜賓市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整合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努力為人民民眾提供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慧型精準的公共法律服務。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持續加強,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基本建成,法律服務業快速發展,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明顯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和滿意度顯著提升。
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基本建成。實體平台建設逐步完善,熱線平台諮詢數量快速增長,網路平台服務穩步提升。全市建成市、縣(區)兩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3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36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2101個,基本實現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專席年均接聽諮詢電話1.1萬人次,滿意率達90%以上,宜賓法律服務網上和移動客戶端大廳與“12348”四川法網實現無縫銜接。
法律服務行業健康快速發展。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行業活力增強,法律服務質量和公信力不斷提升。目前,全市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行業機構有136家,法律服務人員1500人,年均辦理案件7.9萬件;人民調解組織達2491個,人民調解員16850名,年均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8萬件,調解成功率達99%。
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穩步提升。年均組織開展各類主題法治宣傳活動0.5萬餘場(次), 客群達60餘萬人。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設立各類法治宣傳欄、法律圖書室(角)2102個,建設法治文化公園、廣場、長廊等79個。法律援助提質增效,年均辦理法律援助案件0.5萬餘件,提供法律援助諮詢3.3萬餘人次。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律師調解、公證“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試點取得良好成效。
第二節 存在問題
“十三五”時期,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
區域發展還不平衡不充分。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程度有待提升,城鄉間資源配置不均衡,縣(區)之間發展不平衡,主城區優於偏遠山區縣,貧困縣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相對落後。
供給保障還不夠優不夠強。各級平台提供法律服務的能力參差不齊,法律服務行業規範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優質法律服務資源還不足,法律服務創新程度、服務質量與民眾期待還有一定差距。公共法律服務運行保障資金的投入還需加大,保障制度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
體制改革還不徹底缺乏創新。全市有的法律服務行業受現有體制約束,缺乏勇於改革創新動力,服務能力和水平停滯不前;有的行業提供法律服務類別和模式較為單一,高端法律服務人才招引和培養缺乏支撐,難以形成優質資源聚集效應和規模效應。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力度仍需加大。
第三節 面臨形勢
當前,宜賓正處於重大戰略機遇期、區位優勢凸顯期、蓄積勢能迸發期、追趕跨越關鍵期。宜賓經濟社會快速度、高質量的發展必將帶來城鄉形態深刻重塑、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對社會治理效能的要求不斷提高,也向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作用充分發揮提出新的挑戰。
今後五年,宜賓市工作的奮鬥目標是:地區生產總值力爭達到5800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達到400億元,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國家區域中心城市。隨著這一目標的逐步實現,宜賓人民生活水平必將實現新跨越。人民民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需求的日益增長,需要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更加充分、優質、便捷。
《宜賓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指出,要加強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提升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高新技術發展更加迅猛,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更加普及,全生命周期價值管理更加精準,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的躍升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將為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方式創新注入新的動能。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對宜賓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和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更好滿足廣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加快推進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慧型精準的全業務、全時空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持續增加和最佳化服務供給,穩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宜賓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國家區域中心城市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全面領導始終貫穿到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始終保持正確的方向。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對公平正義的追求為目標,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在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中的作用。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落實政府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主體責任,推動公共法律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激發各類社會主體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的積極性。
——堅持改革創新、結合實際。堅持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並舉,創新公共法律服務內容、形式和供給模式,結合地方特色文化、經濟發展水平、專業人才力量,注重工作實效,因地制宜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協調。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整合最佳化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做到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進資源共建共享,持續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慧型精準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服務設施全面覆蓋,服務網路互聯互通,服務供給持續最佳化,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將宜賓建設成為公共法律服務強市,有效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國家區域中心城市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第三章 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基礎設施
第一節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平台)建設
構建以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為樞紐,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為支撐,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為基礎,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為基點的四級公共法律服務網路。
推動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提檔升級。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突出綜合性、專業性法律服務功能,完善無障礙功能。
高標準建設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突出實用性、專業性法律服務功能,配置無障礙功能。發揮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提供綜合服務、統籌調配資源、指導監管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平台運行等職能,將其打造成縣域公共法律服務綜合樞紐和指揮協調平台。
深化鄉(鎮、街道)、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功能發揮。以司法所為依託,推動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與司法所一體規劃、一體建設、資源共享。深入推進“楓橋式司法所”建設。持續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功能,將其打造成服務民眾的主陣地和基層法律服務的主平台。推進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後的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調整、鞏固、提升,強化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服務指引功能,實現與法律顧問工作有效銜接。
第二節 提升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台服務質量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地方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指導意見》要求,統籌整合公共法律服務熱線併入”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建立完善轉接機制,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服務,統一設立法律服務諮詢專家坐席接聽。強化專家坐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律師值班費的補助標準,力爭在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立以資深律師為班底的接線員隊伍,不斷提升法律諮詢服務質量,夯實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台法律諮詢、法律服務、糾紛調解、法治宣傳、法律援助、服務投訴等綜合性功能的能力素質基礎。
第三節 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台互聯互通
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務綜合業務平台框架下,持續推進“網際網路+公共法律服務”,疊代升級宜賓市公共法律服務網上大廳,實現與四川法網無縫銜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台與業務辦理系統數據深度對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台向基層延伸,最佳化法律諮詢、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機構查詢和導航等線上公共法律服務產品供給,探索在村(社區)、居民小區、新村聚居點等配置自助法律服務設備,打通服務人民民眾的“最後一公里”。
第四節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科技信息化建設
大力發展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科技創新和信息化賦能,按照全省規劃推進市級重要業務套用推廣工作部署,深化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人民調解、法律援助、遠程會見、綜合指揮等智慧化建設。探索區塊鏈技術在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的套用,充分套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積極配合建設省、市兩級公共法律服務大數據資源匯聚系統,推進公共法律服務與立法、執法、司法、普法數據共享、互聯互通,有效支撐各級業務套用之間業務協同。發展公共法律服務自助設備、智慧平台、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網上超市等智慧型化產品運用。
第五節 推進公共法律服務融合發展
以數據集中和數據共享為橋樑,實現設備升級和功能最佳化,推動實體、熱線、網路平台互聯互通、融合發展。探索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與訴訟服務、公共安全服務、檢察服務、政務服務、訴源治理、基層綜合治理等其他公共服務的資源整合,形成統一規範、互聯互通、安全可靠的大數據供應鏈。
第四章 提高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
第一節 提升普法工作質效
實施公民終身法治教育。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全面實施“八五”普法規劃,突出憲法、民法典等法律宣傳。大力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法治教育,抓住“關鍵少數”,持續落實學法用法制度,大力推行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和黨內法規清單,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幹部考核考評重要內容,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加強未成年人保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法治教育。加強基層組織負責人學法用法工作和基層行政執法人員法治培訓,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法治教育,促進依法誠信經營管理。加強對管理服務對象、社會公眾,特別是婦女、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維權意識。
落實普法責任。完善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細化普法內容、標準、措施和責任。全面推行“誰執法誰普法”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制度,提高評議質量。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溝通協調、指導督促,壓緊壓實各責任單位的普法責任。大力推行“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促進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加強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人員學法用法,加強對管理服務對象普法。強化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市級各媒體、縣(區)融媒體中心等大眾傳媒要充分把握各項活動的時間節點,在重要版面、重要頻道、重要時段設定普法專欄專題,針對社會熱點、焦點和典型案(事)件進行精準解讀,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堅持把法治類公益廣告納入媒體公益普法考核範圍,進一步推動媒體公益普法常態化、制度化。
擴大法治文化陣地覆蓋面。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把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在公共設施建設和公共空間利用時融入法治元素,推動法治文化與長江文化、酒文化、茶文化、竹文化、抗戰文化、紅色文化等有機融合,建設具有宜賓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創作基地等陣地建設,完善建設標準,增強實用功能。結合實際推動法治文化實體陣地建設,2025年,實現全市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個法治文化公園(廣場),每個鄉鎮(街道)至少有1個法治講堂,每個村(社區)至少有1個法治文化宣傳欄(長廊、書屋)。依託法治文化陣地、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社區文化中心、黨群服務中心等場所,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實踐活動,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陣地管理使用長效機制,積極參與中央、省級法治宣傳教育基地評選推薦活動,加強動態管理,切實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示範引領作用。
加大法治文化產品供給。充分運用新媒體新技術開展智慧普法,使網際網路變成普法創新的最大增量。積極參與“法治四川行”法治宣傳平台建設,加入全省新媒體普法矩陣,推廣使用“雲學法·雲普法+”智慧普法平台,積極拓展互動式、服務式、場景式傳播渠道,形成“報、網、台、端、微、屏”相融的全媒體法治傳播體系,實現全領域、全天候普法。加大普法產品供給,針對不同客群群體,積極提供“法博士”普法微課堂、公益廣告、四川普法虛擬現實(VR)電子地圖等個性化、差異性、選單式的普法產品。鼓勵網路用戶創作優秀的自媒體普法產品。充分利用“12348”四川法網、四川普法網、宜賓廣播電視、報紙刊物、公眾號、“村村響”等媒介傳播法治資訊,使普法更接地氣,更為民眾喜聞樂見。
加強法治文化挖掘和傳承。積極挖掘善良風俗、家規家訓中的法治內涵,以“四川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編纂為契機,大力挖掘朱德、李碩勛、趙一曼、餘澤鴻等先烈以及紅軍長征革命遺址中的紅色法治文化,講好紅色法治故事,傳承紅色法治基因。發揮高縣家風家訓館、南溪月亮灣巴蜀家風傳承示範基地等場所作用,大力倡導傳承優良家風。加強對宜賓法治文化公園、流杯池公園等法治歷史遺蹟、法律文化典籍和文物的收集、整理和保護,並根據時代精神加以轉化,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煥發新的生機與活力。
第二節 加強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法律援助保障體系。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的貫徹實施,認真落實法律援助責任。加強全市法律援助機構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對口幫扶和異地協助機制,打造駐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示範工程。2022年底建成省外工作站2個,2025年底建成17個。拓寬法律援助經費來源渠道。
抓好重點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加強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工等重點群體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擴大法律援助範圍,科學合理確定經濟困難標準和事項範圍,拓寬覆蓋人群。建立重點群體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實現農民工欠薪法律援助“一站通辦”“一線通辦”“一網通辦”。
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效。充分運用智慧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推動法律援助與政法系統數據平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開展“網際網路+法律援助”,實現法律援助案件從申請受理到質量評估等全流程線上運行。加強與在宜高校合作,2022年舉辦全省法律援助法高端論壇,推動法律援助理論和實踐研究。
第三節 創新升級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
創新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探索構建“調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統籌整合調解、公證、仲裁、裁決、複議等糾紛預防解決機制,多方參與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化解。
完善組織建設。鞏固規範村(社區)和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按照“應建盡建”的原則,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醫療衛生、道路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物業服務、智慧財產權等矛盾糾紛多發領域拓展。加快完善專業性、行業性、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構建多層次、寬領域、全覆蓋的人民調解組織網路。
最佳化隊伍結構。大力加強專業化、專職化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堅持擇優選聘,吸收更多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士和專業人員參與人民調解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調解服務。努力建設一支專兼結合、優勢互補的高素質人民調解員隊伍。推進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落實3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推動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派駐有關單位(部門)人民調解工作室建設,落實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鼓勵有條件的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落實1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
強化品牌引領。積極推進特色品牌調解室建設,打造一批省級品牌調解工作室,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調解員建立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推動人民調解組織服務鄉村振興、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區域中心城市建設等重大戰略。
第四節 最佳化律師法律服務
加強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擴大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工作覆蓋面,力爭2025年實現全覆蓋。配齊配強法律顧問隊伍,強化黨政機關法律顧問選聘備案和監督管理,最佳化公職律師的管理、培育和使用。
提升法律服務能力。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和發展,引導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專業化、規範化、品牌化、數位化發展,推動本土優秀律師事務所在市外設立分支機構。加強律師人才培育,每年舉辦1-2期高層次法律服務業務培訓和選送參加全國全省高端培訓,著力引進博士、碩士和“雙學位”法律人才,全力推進中高級律師職稱評審和專業律師推薦工作,力爭2025年實現博士、碩士、“雙學位”及研究生學歷人才和中高級律師、專業律師達到30%以上。
積極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法律事務的交流與合作,引進和培養一批涉外律師,建立涉外律師人才庫。
第五節 提升公證服務質量
推進公證機構能力建設。堅持黨建引領,持續推進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探索打破行政區劃壁壘,最佳化執業布局,培育旗艦型公證機構。推進全市首家合作制公證機構規範發展,探索最佳化合作制公證機構運行管理模式,推動條件成熟的公證機構改制。
最佳化公證服務。推進公證業務和管理信息化建設,拓展“網際網路+公證”服務模式,探索“公證區塊鏈”法律服務創新,建立全市公證電子數據中心,與省公證電子數據平台進行數據共享、互聯互通,開展電子數據存證、取證等公證服務,實現公證業務“一網通辦”。全面推廣電子公證書,加大公證行業內部協查和用證部門間數據共享。加強與成渝地區公證機構交流合作。實施公證證明材料清單制、一次性告知制、告知承諾制,深入開展公證辦理“最多跑一次”“全程網辦”。推進標準化公證機構建設,2025年實現全市公證機構標準化覆蓋率達80%。
拓展創新業務領域。進一步深化公證在服務金融、民營企業、保障“三農”、智慧財產權保護、產權保護、司法輔助事務、家庭事務、競技體育、突發公共事件應對等領域的實踐。開展公證法律服務進企業“陽光行動”,深入推進公證服務利企便民。持續打造“金融+公證+執行”宜賓品牌,構建“解決執行難、提升公證服務質量、降低不良貸款率”三大目標任務相融合的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大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公證的預防性司法制度職能作用,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訴源治理。
第六節 推進司法鑑定行業高質量發展
完善司法鑑定發展格局。推進司法鑑定機構規範化、規模化、品牌化建設。紮實開展司法鑑定機構資質條件、鑑定能力、執業情況等資質評估工作,持續提升全市司法鑑定資質認定水平。依託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專業機構等優質資源,立足長江上游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戰略,設立具備國家級重點實驗室、覆蓋鑑定門類廣的高資質高水平環境損害類司法鑑定機構。
強化司法鑑定機構資質認證。全面開展司法鑑定機構資質條件、鑑定能力、執業情況等資質評估工作,落實《司法鑑定資質認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有序擴大資質認定覆蓋面,充分滿足行業管理和質量建設需求,持續提升全市司法鑑定技術能力水平。
提高司法鑑定信息化水平。最佳化完善司法鑑定綜合業務管理平台,實現司法鑑定案件“統一編號、統一賦碼”。健全司法鑑定數據共建共享機制,加強與有關辦案機關、使用部門的銜接,推動信息互聯互通。
提升司法鑑定服務質量和能力。積極融入長江經濟帶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司法鑑定工作協同發展,積極參與高質量建設宜賓三江中心法務區工作。強化規範涉及保險理賠司法鑑定工作,聯合相關部門形成合力,嚴厲打擊保險理賠領域“司法黃牛”。出台規範涉及保險理賠司法鑑定工作實施細則,建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流程。加強司法鑑定與法律援助工作的銜接,維護困難民眾合法權益。
第七節 深化仲裁機構改革發展
加強仲裁機構能力建設。完善軟硬體設施,開展標準化仲裁機構建設。推進仲裁工作信息化建設,建立網路化仲裁案件管理系統,實現仲裁案件網上全流程辦理。加強與法院系統溝通,保障網路仲裁案件的強制執行。推進宜賓仲裁委員會治理改革,加強黨建工作,強化仲裁委員會決策地位,完善決策執行機制。加強對仲裁員的選聘和管理,壯大仲裁員隊伍,加強對仲裁員的管理考核並實行退出機制,強化仲裁程式和裁決書製作的培訓,培養仲裁高端人才15名,後備人才30名。
全面提升仲裁服務能力。加快推進仲裁秘書職業化專業化,加強仲裁秘書的培訓,提高仲裁秘書的庭審記錄水平。加強與在宜高校聯動,共建仲裁人才培養教育基地。集成仲裁案件辦案經驗,健全完善宜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和金融仲裁、網路仲裁規則。
第八節 服務基層依法治理
健全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機制,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力爭落實村(社區)法律顧問由社會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制定實施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清單制和管理考核制。推進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養農村學法用法示範戶。建立“法律顧問+村(社)幹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調解員+綜治格線員”基層依法治理骨幹體系。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等基層法治示範創建活動。全面推進智慧矯正中心建設,深化智慧套用,提升管理教育效能,完善設施設備,將網際網路、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與社區矯正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完成10個縣(區)和三江新區“智慧矯正中心”創建,實現社區矯正工作數據一體化、管理智慧型化、移動互聯化、指揮可視化,形成全面覆蓋、移動互聯、智慧型套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矯正”建設新模式,提高社區矯正制度化、規範化、精準化、智慧型化、專業化水平。
第五章 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
第一節 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區域協調發展
推動川渝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共建共享。加強與重慶地區司法行政部門共建合作,建立兩地律師、公證、司法鑑定等法律服務監管協作、執業資格及培訓經歷互認,健全兩地行業技術規範及專家庫共享共用機制和法律援助協同辦案機制。推進兩地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協同、數據聯通、服務融通。
強化鄉村振興公共法律服務精準化。加大對鄉鎮(街道)、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為現代農業發展、鄉村旅遊、農村產權流轉等重點領域提供法律服務,進一步提升鄉村自治水平和能力。在法律服務需求量大的鄉鎮(街道)、村(社區)配備公共法律服務智慧型終端或建設24小時“法超市”,補齊鄉村公共法律服務短板。加強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等重點群體的法律援助。積極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加強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
第二節 拓寬公共法律服務供給領域
加強高校公共法律服務。鼓勵校地合作,充分整合各類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推動在宜高校標準化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為在校師生提供包括法治宣傳、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綜合接待和矛盾糾紛調解等一體化公共法律服務,打造公共法律服務理論研究和實踐創新基地。
加強退役軍人公共法律服務。打造一批標準化退役軍人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最佳化服務供給,深化協作機制,支持建立退役軍人公共法律服務專家庫、志願服務團,打造一批“老兵調解工作室”“老兵律師團”等退役軍人公共法律服務品牌,為退役軍人提供普惠、精準、及時的優質公共法律服務。
加強殘疾人公共法律服務。持續開展殘疾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專項行動,建立健全殘疾人法律救助制度和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助殘公益律師隊伍。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與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共建共享,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為殘疾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提高殘疾人法律服務質量。降低殘疾人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殘疾人接受法律援助的案件範圍,切實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場所無障礙環境建設。加強涉及殘疾人案件的統計、分析和研究,切實加強殘疾人司法保護,建立可持續性制度機制。
夯實安置幫教工作基礎。引入社會參與機制,擴大安置幫教志願者隊伍和安置幫教工作人員數量,實現安置幫教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加強安置幫教專職社工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配置。推進安置幫教工作信息化建設,落實安置幫教與監獄系統、社區矯正系統的信息共享與業務協同,加強釋放銜接工作,落實重點幫教對象的安置幫教。
提升服務民營經濟效能。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等法律服務資源,組建“民營企業專項法律服務團”,推進民營企業“法治講堂”“法治體檢”常態化,探索開發套餐式“惠企”法律服務產品。加強民營企業權益保障,完善全市外來企業投訴服務平台,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商(協)會建立民營(外來)企業投訴服務工作站,建設一批標準化民營(外來)企業投訴服務工作站,為企業提供投訴申請受理、困難協助處理、法律政策諮詢等集成服務,實現調解、訴訟、裁決、複議、仲裁有效銜接,構建涉企矛盾糾紛“一站式”化解平台,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第六章 高水平建設宜賓三江中心法務區
第一節 完善功能布局,擴大招引和業態植入
樹立“大法務區”理念,積極發揮公共法律服務效能,按照市委統籌部署安排,高質量推進“法務綜合體”建設。加快推進宜賓首家合作制公證處、具備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的環境損害類司法鑑定機構入駐法務區。招引全國或全省優秀律師事務所、商事調解品牌等優質法律服務機構及其他涉法便企關聯行業機構入駐法務區。
第二節 強化效能發揮,營造優質營商環境
主動下沉服務,組建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作風過硬的法務區法律服務隊伍,定期到重點企業問需巡診,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在宜賓三江中心法務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定“行政執法協調和監督”“外來企業投訴”視窗,為企業提供行政執法監督和投訴服務,形成“全鏈條”法治共同體,實現企業涉法事務“一站式”辦理。
第三節 推進人才孵化,積蓄髮展人才資源
以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建設為契機,整合在宜高等院校法學院、法學科研機構、法律服務行業協會、法學教育培訓機構等資源進駐宜賓三江中心法務區,共同參與法律人才培養,推廣普法宣傳和社會化培訓服務,打造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法律人才培訓孵化中心和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培養一批套用型、複合型、領軍型法律服務人才。與成都天府中央法務區、廈門海絲中央法務區等搭建法律服務人才學習交流平台。
第四節 賦能科技支撐,提升智慧型服務水平
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等先進科學技術,研發打造宜賓三江中心法務區智慧型服務一體化平台,實現網上立案、司法救助、企業申訴、代理服務、公證辦理、鑑定委託、商事仲裁和調解、法律法規查詢、司法信息公開、契約智慧型審查等一網即辦,“讓數據多跑路、讓民眾(企業)少跑腿”,努力提升法務區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現代化水平。
第七章 強化組織實施保障
第一節 加強黨的領導和統籌協調推進
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領域、全過程,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各級政府、各單位(部門)要把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十四五”期間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好落地落實。司法行政部門要牽頭,會同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農業農村、信訪等部門,建立健全工作聯繫協調機制,研究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統籌謀劃推進工作。
第二節 加強經費保障和人才隊伍建設
將公共法律服務經費需求納入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經費動態調整機制。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將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逐步擴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法律服務的範圍和規模。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持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人才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健全執業行為規範,完善行業懲戒工作機制。加強對人才教育培訓的指導,定期開展政治輪訓和業務培訓。建立健全人才激勵措施,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促進人才隊伍均衡發展。

解讀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宜賓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劃》編制的背景
1.貫徹落實中、省關於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工作部署。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加快建設覆蓋城鄉、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2021年底,《法務部印發關於<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先後出台,對未來5年全國和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做出了部署。
2.宜賓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已基本建成。全市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逐步完善,熱線平台諮詢數量快速增長,網路平台服務穩步提升。法律服務業快速發展,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明顯增強,人民民眾法治獲得感和滿意度顯著提升。
3.存在不足和面臨的形勢。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仍然存在區域發展還不平衡不充分、供給保障還不夠優不夠強、體制改革還不徹底缺乏創新等不足之處。全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民眾對社會治理效能提出更高要求、高新技術迅猛發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更加普及,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新的挑戰。
二、《規劃》出台的重大意義
《規劃》立足宜賓實際,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奮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國家區域中心城市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副中心目標任務,為發展賦能,明確了新形勢下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發展方向、發展思路和主要抓手,全力打造輻射長江上游地區公共法律服務示範區,為2035年基本形成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目標相適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三、《規劃》的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慧型精準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服務設施全面覆蓋,服務網路互聯互通,服務供給持續最佳化,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將宜賓建設成為公共法律服務強市,有效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國家區域中心城市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四、《規劃》的主要內容
《規劃》共7章27節,圍繞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礎設施、提高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高水平建設宜賓三江中心法務區、強化組織實施保障等內容,明確了截至2025年宜賓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發展格局和發展指標。
五、《規劃》的主要特點
《規劃》在省級規劃框架下,結合宜賓發展特點,對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發展指標首次以定量的方式進行了明確。特別是立足打造輻射長江上游地區公共法律服務示範區,對高水平建設宜賓三江中心法務區用專門篇幅進行謀劃。“宜賓三江中心法務區”是全省第二個、全國除省會城市外的首個法務區,《規劃》從完善功能布局、強化效能發揮、推進人才孵化和賦能科技支撐等方面為把法務區建設成為高能級法律服務產業聚集區和法務綜合體明確了發展方向。
六、解讀人信息
解讀機構:宜賓市司法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