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

《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業經2014年1月3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28日,廢止《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
  • 發布部門:遼寧省政府
  • 發文字號: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88號
  • 簽發人:省長 陳政高
  • 發布日期:2014年01月08日
  • 實施日期:2014年03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法規類別:特種設備安全
施行日期,辦法全文,解讀,廢止,相關報導,

施行日期

2014年1月3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個人和家庭自用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財政、安全生產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電梯的選型和數量配置,應當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相適應,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和標準,並保障安全、急救、消防、無障礙通行等需要。
第五條
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前,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安全施工方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等現場安全生產條件,並按照電梯設計檔案和標準的要求,檢查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土建工程以及電梯質量,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開始施工。
第六條
電梯製造單位應當向使用單位提供電梯備品備件,以及電梯安全運行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協助開展應急救援等專業技能培訓。
電梯發生周期性重複停梯的,使用單位應當告知製造單位,製造單位應當及時作出相應技術說明,並協助排除故障。
第七條
住宅電梯保修期滿後的重大維修、改造、更新費用,由電梯所有權人承擔,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其具體籌集和使用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條
電梯未明確使用單位的,不得投入使用。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新安裝的電梯尚未移交的,項目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
(二)電梯所有權人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管理的,其受委託管理的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
(三)電梯為單一所有權人的,所有權人為電梯使用單位;
(四)電梯屬於多個所有權人共有的,應當協商確定電梯使用單位;屬於多個所有權人,且所有權人未按照上述規定明確電梯使用單位的,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調確定電梯使用單位;
(五)電梯所有權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電梯使用權的,應當通過書面協定約定電梯使用單位;未約定的,電梯所有權人為電梯使用單位。
第九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制定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長期保存;
(二)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三)在電梯的明顯位置標明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誌、有效的電梯使用標誌和應急救援電話;
(四)保證緊急報警裝置有效使用;
(五)電梯出現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和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檢修,並張貼《電梯隱患標誌》;
(六)發生乘客被困故障時,迅速組織救援,並按規定及時報告;
(七)協助做好電梯的更新、改造、維修、維護保養和檢驗檢測工作;
(八)對運載建築材料、建築垃圾以及易造成電梯損壞的家具、家用電器等物品的,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技術措施或者派人員進行現場管理;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管理需要,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並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進行電梯運行日常巡視,並做好記錄;
(二)制定並落實電梯定期檢驗計畫;
(三)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四)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確保齊全清晰;
(五)監督並且配合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簽字確認維護保養記錄;
(六)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可以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七)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一條
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報廢義務,併到原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註銷手續。已報廢的電梯不得轉讓、銷售或者使用。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對流入市場的達到報廢條件或者已經報廢的電梯實施查封、扣押。
第十二條
乘客乘用電梯應當文明有序,按照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正確使用電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拆除、毀壞安全警示標誌、緊急報警裝置或者電梯零部件;
(二)採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轎門;
(三)超過電梯額定載荷運載貨物;
(四)其他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他人乘坐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託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簽訂維護保養契約。
第十四條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日常維護保養檔案,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4年;
(二)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並經電梯使用單位簽字確認;
(三)每6個月對維護保養的電梯進行一次自行檢測,並向電梯使用單位出具檢測報告;
(四)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的,及時向電梯使用單位出具《電梯隱患標誌》,並標明應採取的處理措施;
(五)接到電梯故障報告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實施救援;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向電梯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一)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二)使用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報停、報廢的電梯。
接到報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在用電梯定期檢驗周期為1年,檢驗周期不得推遲。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更換電梯使用標誌。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電梯故障舉報3次以上,並且經確認故障影響安全運行的,應當要求電梯使用單位提前進行檢驗。
第十七條
電梯使用單位對電梯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電梯檢驗報告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逾期未答覆或者對書面答覆仍有異議的,電梯使用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30日內組織復檢並作出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
電梯移裝前,電梯所有權人應當委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原電梯製造單位進行安全技術評價。
電梯安全技術評價的具體辦法,由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會同省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建立電梯服務信用評價制度,定期對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維護保養單位進行評價並建立信用檔案。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分類監管、風險提示的依據,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電梯安全投訴和舉報制度。受理舉報和投訴後,應當依法調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或者投訴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聘請社會監督員,協助開展電梯安全監督工作。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電梯使用單位未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以及電梯緊急報警裝置不能夠有效應答緊急呼救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
第二十二條
乘客乘用電梯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電梯損壞或者相關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解讀

2014年1月8日,陳政高省長簽署政府令,公布《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省政府法制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就《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為什麼要制定出台《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答:近年來,隨著高層建築物數量的不斷增加,我省電梯的保有、使用數量也在迅速增長。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有電梯95040台,且每年以15%的比例快速增加。作為特種設備,電梯在給人們帶來便捷和高效的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風險因素,這些風險因素必須通過嚴格的監督管理才能消除。目前,我省電梯管理領域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電梯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清;電梯的維護保養不及時、不到位;住宅電梯更新改造修理缺少制度規範;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不規範等。為了解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預防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必要從我省實際出發,制定我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問:制定《辦法》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答:《辦法》在起草過程中的主要依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同時參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5號)以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等有關規定。
問:《辦法》對住宅電梯保修期滿後的重大維修、改造、更新作了哪些規定?
答:2001年,建設部、財政部出台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 宅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因住宅電梯屬於住宅共用部位,故住宅電梯的更新、改造和維修費用,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近年來,瀋陽、大連等市政府對老舊小區住宅電梯的更新、改造,提供過一定的補貼。但是,從發展方向看,由政府承擔老舊小區電梯改造的費用,既不合理,也不現實,電梯所有權人應當承擔更新、改造的義務。為此,《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借鑑上海、南京等市的經驗,作出了規定:住宅電梯保修期滿後的 重大維修、改造、更新費用,由電梯所有權人承擔,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其具體籌集和使用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問:《辦法》對落實電梯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作了哪些規定?
答:電梯的使用單位應當是電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但在實踐中,由於電梯使用單位界定不清、責任不明,從而導致電梯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無法得到落實。為此,《辦法》對電梯使用單位及其安全管理職責作出了規定:一是電梯使用前,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的原則,確定電梯使用單位,未確定電梯使用單位的不得投入使用。二是明確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履行制定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進行日常管理等八項職責;三是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管理需要,配備依法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並履行日常巡視,制定並落實電梯定期檢驗計畫等七項職責。
問:《辦法》在電梯的維護保養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做好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是確保電梯安全的關鍵。針對當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不及時的問題,《辦法》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職責作出了規定:一是明確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託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簽訂維護保養契約。二是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履行維護、檢查、檢測、救援等日常安全管理責任。三是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以及存在事故隱患的,或者使用報停、報廢電梯的,應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問:《辦法》對在用電梯的檢驗檢測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電梯在使用過程中,由於內在原因和外界的因素,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需要經常性的檢驗檢測才能保持正常的運行狀況,定期做好檢驗檢測工作,可使一些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電梯使用單位做好檢驗檢測工作,是使用單位的一項義務,也是提高設備的使用年限的一項重要手段。為此,《辦法》對電梯使用單位對在用電梯的檢驗檢測作出了規定:一是在用電梯定期檢驗周期為1年,檢驗周期不得推遲。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更換電梯使用標誌。二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電梯故障舉報3次以上,並且經確認故障影響安全運行的,應當要求電梯使用單位提前進行檢驗。三是電梯使用單位對電梯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電梯檢驗報告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或者對書面答覆仍有異議的,電梯使用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30日內組織復檢並作出書面答覆。
問: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規定了哪些法律責任?
答:一是規定了電梯使用單位未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以及電梯緊急報警裝置不能夠有效應答緊急呼救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二是規定了乘客乘用電梯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電梯損壞或者相關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上位法對其他違法行為已有明確規定,故本《辦法》不再重複規定。

廢止

2021年4月28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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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就百姓關注的“住宅電梯過了保修期誰來支付維修費”這一個熱點,該《辦法》給予了回答: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辦法》明確規定,住宅電梯保修期滿後的重大維修、改造、更新費用,由電梯所有權人承擔,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其具體籌集和使用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此前,也就是2001年,建設部、財政部出台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因住宅電梯屬於住宅共用部位,故遼寧省出台的該《辦法》作出了上述規定。上海市、南京市等地已經按此操作。
針對當前遼寧省部分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不及時的問題,《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職責作出了規定:一是明確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託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簽訂維護保養契約。二是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履行維護、檢查、檢測、救援等日常安全管理責任。三是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以及存在事故隱患的,或者使用報停、報廢電梯的,應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近年來,隨著高層建築物數量不斷增加,遼寧省電梯的保有、使用數量也在迅速增長。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有電梯95040台,且每年以15%的速度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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