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按照《中 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一2030年)》《遼寧省國民經濟和社 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總體要求,結合遼寧省兒童發展實際制定的規劃。由遼寧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1月1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 印發機關:遼寧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2年1月15日
  • 發文字號:遼政發〔2022〕2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

印發信息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婦女發展規劃和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的通知
遼政發〔2022〕2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遼寧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規劃全文

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前言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當代少年兒童是實現 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生力軍。 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 然要求。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 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培養好少年兒童作為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大力發展兒童事業。
遼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認真貫徹落 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先後制定實施了三個周期的兒 童發展規劃,為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了重要保障。《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一2020年)》 頒布實施以來,我省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 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兒童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各項目標基本實現。截至2020年底,全省嬰兒、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大幅下降;學前教育毛入園率、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等優於全國平均水平。兒童健康水平大幅 提升,兒童教育普及程度不斷提高,兒童福利覆蓋範圍不斷擴大,兒童享受社會政策福祉權利得到保障,兒童生存發展環境不斷最佳化,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弱勢群體得到更 多關愛和保護,兒童發展和兒童事業取得了顯著性成就。
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我省兒童發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還不能完全適應實現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 的新要求和兒童及家庭的新期盼。兒童思想引領的時代性和 實效性有待加強,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和群體差距需要進 一步縮小,保障兒童權利的法治建設需要持續推進,基層兒童社會保護服務網還需織密織牢,全社會兒童優先意識有待 全面提高,科技進步和生活方式變革給兒童發展帶來新挑 戰,促進兒童事業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時期,也是實現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 振興取得新突破的關鍵時期。我省開創營商環境好、創新能力強、區域格局優、生態環境美、開放活力足、幸福指數高 的振興發展新局面,為兒童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和強大 動力。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需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全面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引領兒童在推進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的更大突破中擔當新使命、建功新時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按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一2030年)》《遼寧省國民經濟和社 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總 體要求,結合我省兒童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 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發展和兒童、兒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 持和完善最有利於兒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 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最佳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 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整體素質,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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