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工作實施方案》是達州市通川區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州市通川區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工作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達州市通川區
《達州市通川區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工作實施方案》是達州市通川區制定的方案。
《達州市通川區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工作實施方案》是達州市通川區制定的方案。達州市通川區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工作實施方案根據省人口計生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住建廳、衛生廳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獨生子女傷殘死...
失獨家庭扶助金,即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國家對於是失獨家庭老人提供的補償金。2013年12月國家提高城鎮失獨家庭扶助金標準,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自2014年起實施...
2022年5月10日,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通知,決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
2022年5月10日訊息,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於提高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的通知》,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
為深入推進全市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發生傷殘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扶助關懷工作,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計...
第一條 為規範全國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特別扶助金)管理,確保特別扶助金安全運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於印發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人口發〔2007〕78號),按照國家...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為進一步做好省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發生傷殘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扶助工作發布的一則通知。
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一、實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重大意義 建立和實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是全面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具體實踐,有利於緩解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實際困難;有利於促進...
第二條 本辦法是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後未再生育的家庭)及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中女方已落實上環措施或退出育齡期的夫妻,在經濟上給予必要獎勵扶助的利益導向政策。包括計畫生育特殊...
同時,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實踐,逐步形成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現將《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人口計生委、財政部。
逐步建立完善城鄉統一的獎勵扶助體系,實行扶助標準動態調整。加大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等家庭的關懷扶助力度,繼續開展“暖心計畫”,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
一、扶助金標準:對符合《珠海市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珠人口計生〔2009〕45號)條件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生活扶助金髮放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的父母,按傷殘的程度,生活扶助...
(二)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遼衛〔2014〕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出台具體實施辦法。1.對於獨生子女傷殘(三級以上)或死亡家庭,在生活、養老、生育服務、精神慰藉等方面按...
對生活困難的殘疾老年人按每人每月80元標準發給生活補貼;為戶籍在我市區域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成員發放特別扶助金。發放標準: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成員每人每月430元,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員每人每月560元。老年人生活照顧服務政策包括:實施高齡...
五是對2016年1月1日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的家庭,以及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後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且沒有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按照規定給予扶助。2016年1月1日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子女出現傷殘、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