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為加強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深化文化遺產保護,維護和培育文化生態,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江蘇省連雲港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發布《連雲港市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連雲港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法》是連雲港市為了加強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管理,傳承城市歷史文脈,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經濟和社會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
《連雲港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5-2022)》是由連雲港市政府於2015年6月29日發布的檔案。基本信息 連雲港市生態文明建設有了綱領性指導檔案 本次規劃範圍為所轄3區3縣,規劃期為2015-2022年。《規劃》以“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已經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遊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長 雒樹剛 2018年12月10日 辦法全文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非物質文化...
《連雲港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是江蘇省連雲港市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而制定的辦法,於2022年12月19日發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連雲港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 (2022年12月19日...
為了加強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的保護,科學合理利用海島自然資源,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連雲港市相關機構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於2019年7月26日通過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批准,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通過過程 2019年6月26日...
甘肅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促進和規範甘肅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省建設部門會同市人民政府,根據風景區總體規劃、省海洋功能區劃和連雲港市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風景區詳細規劃,並依法報經批准。風景區詳細規劃應當根據景區保護的不同要求編制,確定基礎設施、旅遊設施、文化設施等建設項目的選址、布局與...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泉州市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彰顯閩南文化特色,堅定文化自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
(六)有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機構和工作人員。第八條 申請設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需經所在地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後,由設市、縣(自治縣)旅遊和文化主管部門向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提出申請。第九條 申報設立省級...
該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發文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遊局: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推進我省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
(四)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密切相關的實物、場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邊的自然生態環境能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良性的發展空間;(五)申報地區人民政府重視文化生態保護,已經制定實施保護辦法和措施;(六)有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機制和工作人員...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指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對歷史文化積澱豐厚、存續狀態良好,具有重要價值和鮮明特色的文化形態進行整體性保護,並經省文化和旅遊廳同意設立的特定區域。第三條 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維護和培育文化生態,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規範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