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住宅小區裝飾裝修管理條例》,連雲港市2023年度立法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住宅小區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 實施時間:2024年5月1日
《連雲港市住宅小區裝飾裝修管理條例》,連雲港市2023年度立法項目。
《連雲港市住宅小區裝飾裝修管理條例》,連雲港市2023年度立法項目。1立法歷程2023年3月10日,連雲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連雲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的通知》,2023...
為加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城市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實施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室內...
第三十八條裝飾裝修產生的垃圾,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市容環衛作業服務企業清運至指定的場所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六)對電梯轎廂進行裝修的,應當採用防火、環保的材料,不得影響電梯安全性能,裝修後的電梯經製造單位或者維護保養單位安全性能測試合格後方可使用;(七)加強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協助做好電梯的維護保養、修理、改造...
列入文物管理的建築、軍事管理區建築、古建築的裝飾裝修活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管理。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以下簡稱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房屋室內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裝修工程的防火設計,應當根據建設規模和火災危險程度,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查。並按照公安消防部門核發的《審查意見》和設計修改意見進行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查同意的工程防火設計內容。未經...
提高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裝飾裝修管理的通知》和《上饒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
修改後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對建築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保證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維護裝飾裝修市場秩序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住房裝修,是指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代管人對住房或與之結構相連的其他房屋進行非維修性的裝修或裝飾、裝潢。第三條 本市城鎮各類所有制的住房及與住房結構相連的其他房屋進行裝修的,均應當遵守本規定。結...
維護公共利益和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貴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法律...
第一條為加強對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裝飾裝修市場秩序,保障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裝飾裝修,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的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住宅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建設單位對住宅統一進行裝飾裝修的,按照非住宅工程裝飾裝修管理相關規定執行。第八條 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必須徵得業主書面同意...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裝飾裝修行業秩序,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河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八條 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應當將裝修項目、裝修部位、裝修時間等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是否需要報送備案等事項書面告知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發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
為了加強對城鎮住宅裝修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住宅裝修,是指居民為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自行或者委託他人對合法居住的房屋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設行為...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小區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抗震結構和破壞房屋外貌;(二)占用、拆改、移裝、損壞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者違反規定進行房屋再裝修,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三)在天井、庭院、平台、樓梯間、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