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中心是通化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中心
- 所屬部門:通化市國土資源局
- 所屬地區:通化市
通化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中心是通化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
通化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中心是通化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1.負責對通化市市區內的土地按計畫實施土地收購儲備和管理;2.負責對納入土地儲備的國有土地實施前期開發(組織土地開發整理);3.負責對擬或已儲備的土地進行委託測繪和價格評估;...
通化市土地收購儲備暫行辦法 二OO二年二月八日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盤活國有土地資產,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規範土地市場交易行為,推動全市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
一般來說,土地儲備制度的組織體制實行分層次的兩極管理模式:第一層次是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 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是土地儲備體系的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有關土地收購、儲備和供應的規章制度和政策;審查批准土地儲備中心的...
通化市國土資源局成立於2001年10月,由原通化市土地管理局和原通化市地礦局合併組建。按地域下轄四個縣(市)國土資源局和一個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局。四個縣(市)局:集安市國土資源局、通化縣國土資源局、輝南縣國土資源局、柳河縣國土...
漢中經濟開發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受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委託,負責轄區範圍內土地收購儲備業務。主要職責 受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委託,負責轄區範圍內土地收購儲備業務。
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於2004年11月,由原市國土資源局整建制劃出,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其職能是代表市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實現土地統一規劃、統一收購、統一儲備、統一徵收、統一出讓,從而建立公開、公平、公正和規範有序...
榆林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榆林市國土資源局設定的全額預算事業單位。機構沿革 2002年11月,根據市編委會《關於市級機關機構改革實行政事分後改設為下屬事業單位的通知》(榆市編髮〔2002〕10號),市國土資源局設定全額預算事業單位4個,市...
渭南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渭南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1、負責制定渭南市中心城區土地收購計畫和方案,對需要盤活的存量土地和其它增量土地適時進行收購儲備;負責儲備和管理城區土地依法收回的違法用地、閒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
2、參與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財務預算的編制、論證、申報工作。3、參與土地儲備規劃、計畫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4、根據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收購計畫,對企事業...
朔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朔州市政府主管的機構。負責人員 主任:閆慧翔(副處)主要職責 1、根據市、兩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工業項目立項計畫等,組織對轄區土地供應狀況的調查,為市政府職能部門編制土地儲備計畫...
贛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贛州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一)負責盤活國有土地資源,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依法對國有土地進行統一收購、統一儲備、統一出讓,促進土地資產的最佳化配置。(二)負責對破產、困難企業的存量土地實行收購,並...
第三條本市市區範圍內的國有土地收購儲備適用本辦法。第四條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本市土地收購儲備的管理工作。市計畫、城建、經貿、規劃、財政、房地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土地收購儲備的相關工作。第五條市土地行政主管...
3、對收購儲備的土地進行整理和出讓前的合理開發、經營。4、對收購儲備的土地組織預出讓。5、籌集、運作、管理土地收購儲備資金和預出讓資金。股室職能 (一)辦公室 部門職能描述:1、綜合協調中心政務工作。2、負責中心文秘工作。3、...
完成市政府、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市國土資源局交的其他工作。主要職責 泰安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為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具體辦事機構,由國土資源局管理,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市地資產管理委員會和市國土資源局批准的儲務計畫及我市...
根據上述職責,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設5個內設機構。(一)綜合科 組織土地收購、儲備出讓計畫的編撰報批;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會議組織、文秘處理、綜合統計、檔案資料管理;負責後勤管理、編制人事工作及公共資產管理;負責與金融部門合作,...
奉新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位於馮川鎮懷海路,為正科級事業單位,現有編制10名,內設有4個股室:人秘股、土地收儲股、土地交易股、業務洽談股。主要職責 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在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指導下,代表政府實施土地收購、儲備...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延邊州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1、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市場需要,制定土地收購、儲備計畫和閒置土地處置方案等。2、根據年度收儲計畫負責對全州範圍內符合土地使用權收回、收購、置換的土地...
澄城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主要職責1、負責城市(城鎮)規劃區內國有土地的統一收購儲備,代政府行使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2、負責建立全縣土地儲備收購制度,制訂土地收購儲備計畫及管理辦法,逐步完善“統一收(征)購、統一儲備、統一出讓”的...
宜春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宜春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負責盤活國有土地資源、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依法對國有土地進行統一收購、統一儲備、統一出讓,促進土地資產的最佳化配置;負責對破產、困難企業的存量土地實行收購,並根據土地利用...
2012年5月10日,伊春市人民政府以伊政發〔2012〕26號印發《伊春市土地收購儲備交易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土地收儲計畫與管理、土地收儲範圍、土地徵購、土地收購儲備形式及工作程式、儲備土地前期開發和利用、土地供應、土地儲備...
寧波市土地儲備中心是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1、編制年度城市土地收購儲備和土地出讓計畫、年度土地出讓金收支計畫和銀行融資及還貸計畫;2、擬定和落實收購儲備地塊的拆遷安置方案和土地出讓的前期開發;3、負責村民安置房建設的監督與...
濱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濱州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盤活調整的存量土地及新增建設用地,以收回、收購、置換、徵用等方式納入土地儲備;經營管理和動作進入儲備的土地,增加政府土地收益;...
《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伊春市土地收購儲備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意在為加強土地資源和資產管理,規範土地市場運行,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確保土地資產的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嘉禾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股級事業單位,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16名。領導職數: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受國土資源局的委託,負責全縣土地收購、儲備管理;編制全縣土地收購儲備計畫;實施法律法規收回的土地使用權以及閒置土地的管理工作,...
在汝城縣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編制土地收購、儲備和土地出讓前期工作的機構 汝城
為增強桓仁縣土地市場巨觀調控能力,集中統一管理土地資產,2006年3月桓仁縣委縣政府重新組建桓仁縣土地收儲中心,明確中心工作職能為:1、根據縣土地收購儲備管委會的土地收儲計畫,對企業、事業單位需盤活和調整的存量土地,其它增量土地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