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新修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新修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通知,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新修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通知
  • 發文單位:通化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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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通化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新修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通知

檔案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 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下簡稱《行政訴訟法》)已於2014年11月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於2015年5月1日起實施。行政訴訟法的修改,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特別是行政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增強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力度,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具有重大影響。為貫徹實施好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通知》(吉政發〔2015〕17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行政應訴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對行政機關參加訴訟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行政應訴職責,自覺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監督。
(一)做好出庭應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人民法院應訴通知後,要在送達回證上籤收,同時準備證據材料,審查被訴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提供證據和法律依據等相關材料。不得無故拒簽法律文書,或以任何藉口拒絕或拖延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和依據。
(二)積極出庭應訴。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參加庭審,積極舉證,配合審理,充分論證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要遵守訴訟秩序,不得偽造、隱匿、毀損證據,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庭應訴或中途退庭。要尊重並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對於被撤銷的行政行為,不得繼續執行或變相執行;對於被變更或責令履行的行政行為,要按照法院的判決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定職責。
(三)建立健全行政應訴工作程式和制度。各級政府法制部門和各部門法制機構要在總結行政應訴工作的基礎上,抓緊起草與行政應訴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建立健全行政應訴工作程式和行政應訴重大案件報備制度,進一步完善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尊重並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相關規定。
(四)建立與人民法院的溝通聯絡機制。不定期召開由政府部門與人民法院參加的聯席會議,通報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非訴行政案件審查執行情況,預防化解行政爭議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和解決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與行政審判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探討有關法律、法規的理解和適用以及操作實踐等問題。通過信息交流、溝通協調,加強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動。
二、嚴格規範性檔案審查
各級行政機關要充分發揮法制部門和法制機構的作用,嚴把規範性檔案制定、審查關,使規範性檔案所規定事項符合法律和上級政策規定,不得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不得限制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和干預自主經營,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強化規範性檔案審查,從源頭上防止違法行政。認真執行落實《通化市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辦法》(通市政發〔2013〕14號),進一步完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的工作程式和機制,嚴格把好規範性檔案審查關,同時要落實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制度。對與當前法律和上級政策規定相牴觸的,都要修改或者廢止,對違法實施行政權力的非行政主體,要堅決清理。
三、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加大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力度,依法規範行政執法。要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既要避免因隨意執法而引起行政訴訟,又要防止因擔心當被告而放任違法行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用制度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在執法過程中,樹立證據意識,規範執法程式,健全執法檔案,深入推進執法案卷評查,做到經得起行政訴訟的檢驗。要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有違法或者不當執法行為的執法機構和人員嚴格問責,對因不執法、亂執法、暴力執法、執法不當等導致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案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要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嚴格執行行政複議法律制度,對違法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撤銷、該變更的變更、該確認違法的確認違法,及時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防止和克服執法工作中的利益驅動,保證行政行為合法。
四、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對行政應訴工作要高度重視,切實將行政應訴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監督指導,加大保障投入,經常聽取行政應訴工作情況匯報,及時解決行政應訴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要明確領導責任,指定一名負責人主抓行政應訴工作,對於影響重大、案情複雜的行政應訴案件要親自出庭應訴,努力化解行政爭議。要加強隊伍建設,選調那些既熟悉行政管理又懂得法律,並具有協調、解決複雜問題能力的同志從事行政應訴工作。加強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健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建立行政複議委員會,完善行政複議案件內部審理流程,落實案件公開聽證制度,提高行政複議案件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功能,把大量的行政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發階段,解決在行政系統內部。要加強與司法、信訪、監察良性互動,提升行政複議化解合力。加強行政訴訟能力建設,建立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完善內部應訴流程,強化與司法的互動對接,保證行政應訴工作的質量,避免因為不當行政應訴而引起行政敗訴案件的發生,強化行政複議責任追究。要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現並幫助解決行政應訴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總結和推廣行政應訴好的經驗和做法。行政應訴中有關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市法制辦。市法制辦將在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實施一周年之際,組織人員對各地、各部門行政訴訟法的宣傳、培訓、行政應訴、執行法院判決、行政應訴人員隊伍建設、應訴工作保障等情況進行檢查。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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