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改條文釋義與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改條文釋義與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是201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應松年,本書根據行政訴訟法修正案的內容,不僅注重準確解釋新增加和有修改的法律條文含義、分析比較新舊條文的變化,而且還注重介紹相關立法背景、修改過程中討論的情況以及相關的法學理論觀點、新制度設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改條文釋義與點評
  • 作者:應松年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ISBN:978751091172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根據行政訴訟法修正案的內容,不僅注重準確解釋新增加和有修改的法律條文含義、分析比較新舊條文的變化,而且還注重介紹相關立法背景、修改過程中討論的情況以及相關的法學理論觀點、新制度設計等。本書在深入探究理論的基礎上,依據行政訴訟法修正案的相關條文,對司法實務適用中應當注意的重點、難點問題作出權威的點評,實現先進法學理念與現實司法適用的科學結合。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修改主旨)重新定位行政訴訟的目的
 第二條 (修改主旨)擴展行政行為的實施主體
 第三條 (修改主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訴權
第二章 受案範圍
 第十二條 (修改主旨)擴大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第三章 管轄
 第十五條 (修改主旨)調整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審行政案件的範圍
 第十八條 (修改主旨)調整一般地域管轄和增加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修改主旨)完善共同管轄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修改主旨)完善移送管轄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修改主旨)調整管轄權轉移的規定
第四章 訴訟參加人
 第二十五條 (修改主旨)修改原告資格
 第二十六條 (修改主旨)修改經複議的行政訴訟案件的被告
 第二十七條 (修改主旨)完善共同訴訟制度
 第二十八條 (修改主旨)增加訴訟代表人制度
 第二十九條 (修改主旨)完善訴訟第三人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修改主旨)細化委託代理人的範圍
 第三十二條 (修改主旨)增加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的權利和
第五章 證據
 第三十三條 (修改主旨)增加和完善證據的種類
 第三十四條 (修改主旨)完善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修改主旨)完善行政機關蒐集證據的限制
 第三十六條 (修改主旨)增加被告延期提供證據和補充證據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修改主旨)增加原告舉證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 (修改主旨)增加原告應當提供證據及免除提供證據的規定
 第四十條 (修改主旨)完善人民法院調取證據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修改主旨)增加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 (修改主旨)增加證據認定和適用的規則
第六章 起訴和受理
 第四十四條 (修改主旨)經複議的案件在提起行政訴訟方面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修改主旨)刪除對複議機關作出複議決定期限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 (修改主旨)調整起訴期限
 第四十七條 (修改主旨)增加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起訴期限
 第四十八條 (修改主旨)增加起訴期限扣除和完善起訴期限延長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 (修改主旨)修改適格原告的資格
 第五十條 (修改主旨)增加口頭起訴的規定
 第五十一條 (修改主旨)調整立案方式
 第五十二條 (修改主旨)增加有關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救濟規定
 第五十三條 (修改主旨)增加對規範性丈件一併審查的規定
第七章 審理和判決
第八章 執行
第九章 附則
附錄

作者簡介

應松年1936年生,浙江寧波人,我國著名行政法學家,是我國早從事行政法學理論研究和教學的工作者之一,是新中國行政法學科的創始人和帶頭人。現任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理事及學術委員會委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特約諮詢員、特約監督員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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