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通化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已經2015年8月25日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
  • 通過時間:2015年8月25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發〔2015〕27號)精神,結合我市改革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及省委“發揮五大優勢、推進五項舉措、加快五大發展”戰略安排,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新時期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民意優先,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重點圍繞阻礙創新發展的“堵點”、影響幹事創業的“痛點”和市場監管的“盲點”,制定措施,落實責任,協同聯動,攻堅克難,在放權上求實效,在監管上求創新,在服務上求提升,推動我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向縱深發展,切實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為我市全面振興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在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方面邁出堅實步伐。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省政府2015年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主動適應改革發展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促進我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從重數量向提高含金量轉變,從“給民眾端菜”向“讓民眾點菜”轉變,從分頭分層級推進向縱橫聯動、協同並進轉變,從減少審批向放權、監管、服務並重轉變,統籌推進行政審批、投資審批、職業資格、收費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衛體、最佳化政府服務、行政執法等領域改革,著力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在全面落實國務院“五個再砍掉一批”決策部署的同時,再取消下放一批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大力簡化投資審批,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全面清理、取消、調整規範現有收費項目和資質資格認定,推出一批創新監管、改進服務的舉措,構建集審批、服務於一體的綜合性便民服務體系,為企業鬆綁減負,為創業創新清障監管搭台,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銜接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進一步清理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再取消下放一批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徹底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對市政府已經取消並轉為日常管理後仍以審批方式管理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行徹底清理。梳理市政府部門責任事項,建立與行政職權一一對應的市政府部門責任清單。督促指導縣(市、區)加快推進建立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工作。加強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監管,防止和糾正變相審批、明放暗不放等行為。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
全面清理投資項目審批前置條件,摸清底數,提出清理意見。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前置中介服務,對清理規範後保留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並向社會公開。完善重大項目領辦和代辦制度,對重大項目實施領辦制度,儘快完善項目土地、規劃、環評等項目前期手續,理順審批要件,提高審批速度;探索建立代辦制度,組織成立代辦機構,為項目提供審批環節全流程服務。按照國家要求和建設標準,完成與全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對接,推進網上並聯審批。探索投資項目清單管理模式,放寬企業投資準入,規範政府審批權責和標準,簡化辦理手續,最佳化審批流程。對各項報建手續進行全面清理,進一步簡化辦理項目建設用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減少環節,最佳化流程,縮短時限,解決項目開工前“最後一公里”問題。
(三)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
按國務院和省政府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目錄,及時做好清理取消工作。我省各級政府部門自行設定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一律取消。認真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及職業資格設定管理和職業技能開發相關規定、行業組織承接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管理辦法等制度和要求。強化職業資格實施監管,完善職業資格考試和鑑定制度,切實解決“掛證”、“助考”、“考培掛鈎”的問題。
(四)深入推進收費清理改革。
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且未經國務院批准、越權設立的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對未經省政府及其財政、物價部門批准,越權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違反規定擅自提高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政府性基金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一律停止執行。按照省政府清理整合和規範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規範市本級收費項目。清理規範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對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一律取消;對確需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的收費,嚴格核定服務成本,制定服務價格;對事業單位提供中介服務的收費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禁將政府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並收取費用。整頓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和強制贊助、捐贈、訂購刊物等行為;嚴禁協會商會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對國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徵、免徵以及降低收費標準的收費基金項目,各執收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變換名目或者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對清理規範後保留的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國家規定執行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實行政府定價的省級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分別編制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指導和督促市、區批准設立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及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的清理規範工作;開展收費監督檢查,查處亂收費行為。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制定出台具體實施意見,實現“一照一碼”。深化“先照後證”改革,嚴格執行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公開決定保留的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前置改後置審批事項目錄。落實國家建設小微企業名錄有關要求,加快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建設,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功能,加快建立部門信息互聯互通、有序共享。落實《吉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吉政發〔2014〕46號),制定出台我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實施細則。
(六)深入推進教科文衛體領域相關改革。
及時跟進,研究提出我市推進教科文衛體領域創新管理和服務的實施意見。減少對學校辦學行為的行政干預,制定鼓勵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提升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加強以眾創空間為重點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深入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若干意見》(吉政發〔2015〕25號)。推動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研究制定我市《關於加快構建全市現代公共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關於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加大扶持力度,放寬準入標準,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行業健康發展和轉型升級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抓好產業園區建設,加大政策、資金扶持,加快新興產業融合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落實好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檢查中途截留、變相審批、隨意新設、明減暗增等落實不到位的行為並加以整改。研究加強對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逐項檢查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是否及時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監管漏洞和銜接縫隙,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對省相關部門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做好對接、承接工作。對教科文衛體領域現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七)深入推進最佳化政府服務改革。
以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切實提高公共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務,為民眾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務。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數據,為市場主體創業創新和開拓市場提供信息服務。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積極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責任。加強就業指導和職業教育,做好大學生創業就業服務。制定完善人才政策,營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環境,為市場主體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引入市場機制,凡是企業和社會組織有積極性、適合承擔的,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方式儘可能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確需政府參與的,也要更多採取政府和社會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責任,切實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消除影響民眾幹事創業的後顧之憂。
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建設,升級審批平台,精簡審批環節,最佳化審批流程,壓縮辦理時限,強化重大項目審批的全程監督監管;建立並聯審批協調及首席代表等機制,推動重大項目並聯審批進程。努力打造集審批、服務於一體的綜合性便民服務平台,形成集聚效應,實現服務便利化、集約化、高效化。創新政務服務工作方式,擴大行政審批網上服務範圍;研究建立“證照庫”、“一證通”等數據共享平台,通過省行政審批數據交換系統,實行省、市、縣三級政務大廳的網路對接。繼續深化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推動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全部進廳、全部進網、全部公開、全部列入監管,實行一般事項“即辦制”。
(八)深入推進行政執法改革。
籌備建設“通化市行政執法信息監督平台”,整合城管隊伍,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整合其他執法隊伍,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建立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實現管理制度化、考試規範化、資格信息化。深入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
(九)進一步強化監管方式創新。
研究制定加強商事制度改革後續市場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梳理各部門後續監管責任清單,加強“先照後證”改革後事中事後監管。全面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等相關制度,推動各部門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大力推行隨機抽查、告知承諾、綜合執法、信息披露、舉報獎勵、誠信檔案等辦法,在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方面取得明顯突破。
(十)進一步強化改革保障機制。
市政府要抓緊建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推進機制,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積極跟進,搞好銜接,上下聯動。要樹立問題導向,積極探索,主動作為,明確改革重點,推出有力措施,切實解決本地區企業和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市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要切實發揮統籌指導和督促落實作用,建立健全決策、協調、督辦、檢查、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機制,制定統一的工作規範、標準和程式,強力推進改革。要及時跟蹤各項改革工作進展情況,認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收集和匯總各地、各部門改革動向和經驗做法,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對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協調小組各專題組、功能組組長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問題意識、攻堅意識,主動作為、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切實擔負起推進本地區本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改革的重任,確保各項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二)狠抓工作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在鞏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舉措、統籌協調,深入推進改革。各縣(市、區)政府要參照吉政發〔2015〕27號和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本級政府工作方案。鼓勵各地大膽改革,積極探索,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承擔改革任務的各級政府部門要按照確定的目標任務細化具體推進舉措,排出時間表和進度表,按照職責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
(三)加強法治保障。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情況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的要求,市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法制組要加強對市政府及部門出台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審核,確保改革在法律框架範圍內進行。
(四)加強督查問責。不斷加大對改革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創新督查方式,並與第三方評估和社會評價結合起來,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對組織實施不力、不按要求推進工作、未按時限完成任務的地方和部門,要進行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要提出行政問責建議。
(五)加強宣傳引導。要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綜合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全面準確宣傳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轉變政府職能改革工作的目的、意義、內容和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引導企業和民眾正確認識改革,廣泛參與改革,在全社會營造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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