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通知》於2015年11月27日由國務院辦公廳下發。

發布信息,通知內容,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5-00195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27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15〕86號
發布日期:
2015年11月30日

通知內容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通知
國辦發〔2015〕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民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創新和改進公共服務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領域,困擾基層民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仍然大量存在,不利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嚴重影響了創業創新。為切實解決這些問題,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為基層民眾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務,更好地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經國務院同意,現就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協同推進的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思路,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立行立改,務求在簡環節、優流程、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民眾滿意度。
——服務便民利民。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明確標準和時限,強化服務意識,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讓民眾辦事更方便、創業更順暢。
——辦事依法依規。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規範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程式,限制自由裁量權,維護民眾合法權益,推進公共服務制度化、規範化。
——信息公開透明。全面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實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數據開放共享。加快推進“網際網路+公共服務”,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打破信息孤島,推動信息互聯互通、開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務整體效能。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編制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以及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等相關工作,對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列出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要以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明確有關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諮詢、智慧財產權保護、就業技能培訓等綜合服務事項;以公共服務公平、可及為目標,明確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扶貧脫貧等與民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要對所有公共服務事項逐項編制辦事指南,列明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範文本及常見錯誤示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諮詢方式等內容,並細化到每個環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等須通過政府網站、宣傳手冊等形式向社會公開。
(二)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確需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要嚴格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並作出明確規定,必要時履行公開聽證程式。辦事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探索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並進行公示,辦事部門先予以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後核查與監管,進一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提高辦事效率。
(三)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最佳化和服務方式創新。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加快政務大廳功能升級,推動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探索將部門分設的辦事視窗整合為綜合視窗,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為民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託代辦等服務,消除“中梗阻”,打通民眾辦事“最後一公里”。
(四)加快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協調配合,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加快推動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涉及公共服務事項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驗核對。依託“網際網路+”,促進辦事部門公共服務相互銜接,變“民眾奔波”為“信息跑腿”,變“民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從源頭上避免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等現象,為民眾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
(五)紮實推進網上辦理和網上諮詢。推動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凡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都要推廣實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實現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網上實時查詢;暫不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要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全程線上諮詢服務,及時解答申請人疑問。逐步構建實體政務大廳、網上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公共服務平台,為民眾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樣化服務。
(六)加強服務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要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從民眾利益出發,設身處地為民眾著想,建立健全服務規則,提升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為民服務的能力。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對存在問題的地方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大力整治民眾反映強烈的庸懶散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以及服務態度生硬等問題,堅決克服服務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加大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力度,探索運用網上監督系統,確保服務過程可考核、有追蹤、受監督,辦事民眾可以現場或線上評價。發揮民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暢通民眾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制度,及時解決民眾反映的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儘快推出新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重點針對民眾期盼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查找現行公共服務流程存在的不足,找準癥結,儘快整改,拿出具體解決方案,成熟一個、推出一個、實施一個,同步向社會公開,以改革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工作方案,於2016年1月底前報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
(二)回應關切促服務。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民眾反映的公共服務“堵點”、“痛點”、“難點”作為改進工作、最佳化服務的著力點和突破口,探索建立“民眾點菜、政府端菜”機制,及時了解民眾需求,在改進公共服務中汲取民眾智慧,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
(三)協同推動抓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把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擺到突出位置,主動作為、相互協同,持續下功夫,力求新成效。面向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服務機構,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實改進工作,不斷最佳化服務,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1月27日

內容解讀

為民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但“辦證多”、“辦事難”、“奇葩證明”等問題一直困擾基層民眾辦事和企業創業創新。李克強總理對此高度重視,強調指出,要把解決困擾民眾的“辦證多、辦事難”問題作為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全面梳理並簡化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流程,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強調要加快部門間信息共享,真正做到便民利企。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通知》日前全文對外發布,其核心目的正是推動民眾辦事創業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
《通知》出台了哪些硬措施?有哪些硬約束?將給民眾辦事創業帶來哪些便利實惠?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就此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祛除“辦證多”、“辦事難”、“奇葩證明”頑疾
問:不少民眾反映“辦證多、辦事難”,以及各種“奇葩證明”,這些問題如何破解?
答: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創新和改進公共服務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領域,困擾民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仍然存在,各種“奇葩證明”屢見不鮮,不利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嚴重影響了創業創新。《國務院關於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要求,切實提高公共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基層民眾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務。
出台《通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以民眾需求為導向,以民眾滿意為目標,以法律法規為遵循,進一步簡環節、優流程、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實解決民眾的“辦證多、辦事難”問題,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民眾滿意度,讓民眾辦事創業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
列目錄·砍證明·簡流程
問:當前,各類無謂的證明項目多,辦事程式繁雜、時限長,讓人感到非常頭痛,《通知》出台了哪些硬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
答:為有針對性地解決上述問題,《通知》提出了以下舉措:
一是“列目錄”。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對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列出目錄。目錄中的事項,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內容:服務創業創新需求的事項,主要涉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諮詢、智慧財產權保護、就業技能培訓等;與民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主要涉及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扶貧脫貧等。特別是,為增強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列入目錄的公共服務事項要逐項編制辦事指南,列明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範文本及常見錯誤示例、辦理時限等內容。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要通過政府網站、宣傳手冊等形式向社會公開。
二是“砍證明”。就是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儘量壓縮需要提供各類證明材料的彈性和空間。主要從三方面出實招:首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要堅決砍掉;其次,辦事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再次,探索通過申請人事前承諾,辦事部門事後核查監管的方式,進一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同時,為了防止證明材料“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確需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要嚴格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並作出明確規定,必要時履行公開聽證程式。
三是“簡流程”。為避免“程度繁”、“環節多”、“時限長”等困擾,要對辦事流程進行升級再造,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式,縮短辦理時限。在現有政務大廳基礎上,實現功能升級,推動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將部門分設的辦事視窗整合為綜合視窗,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同時,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託代辦等服務,消除“中梗阻”,打通民眾辦事“最後一公里”。
推共享·促協同·網上辦
問:我們很多人都經歷過辦一個證涉及多個部門,來回奔波“跑斷腿”,針對這些問題有沒有具體解決措施?
答:為了避免民眾辦事來回奔波,《通知》提出了多項措施:
一是“推共享”。當前,一些地方和領域存在的民眾“辦證多、辦事難”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辦事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造成的。今後要加強協調配合,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加快推動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涉及公共服務事項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驗核對。
二是“促協同”。改進公共服務是一個系統工程,各個辦事部門要齊頭並進、整體推進,在民眾辦事的哪一個環節出現服務“短板”,最終都會拖了辦事效率的“後腿”。要促進辦事部門公共服務互相銜接,變“民眾奔波”為“信息跑腿”,變“民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需要強調的是,不但政府部門要加強協作,面向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相關中介服務機構也要實現業務協同,從源頭上杜絕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等現象,為民眾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
三是“網上辦”。要積極適應“網際網路+”的形勢要求,積極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提升服務能力。凡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都要推廣實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實現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網上實時查詢。逐步構建實體政務大廳、網上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公共服務平台。
嚴問責·明時限·確保落地生效
“辦證多、辦事難”是個老問題,此次出台的《通知》能不能真正發揮效果?
答:解決民眾“辦證多、辦事難”問題,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通知》要求加強服務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提升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為民服務的能力,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及時督促整改,大力整治民眾反映強烈的庸懶散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以及服務態度生硬等問題,堅決克服服務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同時,加大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力度,探索運用網上監督系統,確保服務過程可考核、有追蹤、受監督,力求從根本上遏制服務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不善為”等問題,真正做到敢於擔當、主動服務、創新服務。
為確保改革措施真正落地生效並持續發揮作用,《通知》還提出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探索建立“民眾點菜、政府端菜”機制,及時了解民眾需求,在改進公共服務中注重汲取民眾智慧,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主動作為、相互協同,持續下功夫,力求新成效。面向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服務機構,也要不斷最佳化服務,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其加強指導和監督。
問:民眾對於解決辦證多、辦事難問題的盼望很迫切,相關工作有沒有時間表?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針對民眾在公共服務方面期盼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拿出具體解決方案,成熟一個、推出一個、實施一個,並同步向社會公開。2016年1月底前,要向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報送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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