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生產記錄

農產品生產記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一項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產品生產記錄
  • 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一項制度
規定,內容,

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應當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

內容

農產品生產記錄,如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動物疫病、農作物病蟲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
  (三)收穫、屠宰或者捕撈的日期。
  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至少保存二年。禁止偽造、變造農產品生產記錄。
  國家鼓勵其他農產品生產者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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