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截至2020年,農村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相關標準體系仍不完善,國家層面還沒有出台標準,對工程的設計、施工、評價、驗收也缺乏統一技術標準規範。因此,農村污水行業對相關標準的出台十分迫切。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DB34/T 3911-2021)由黃山拓達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由安徽省節能減排及循環經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2019年1月,收到《關於下達2018年第3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後,成立標準編制小組。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標準編制小組對標準所涉及的內容做了深入的研究,主要編寫人多次到黃山市、江蘇和廣東等地,特別是重力排水較難施工的農村展開調研和實地考察,了解農村生活污水的處理現狀和收集處理技術狀況,對正在實施的以及已完工的的項目進行梳理總結。參照住建部農村給排水標準彙編要求,召開省市專門會議,向給排水專家、設計院的專家學者開展對生活污水收集技術的規範標準的諮詢討論。
在調研、討論的基礎上,檢索相關規範等參考資料。主要參考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室外真空排水系統工程技術規程》(CECS 316:2012),以及2016年8月1日正式實施的《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室外給水設計標準》(GB 50013-2018)、《
室外排水設計規範》(GB 50014-2016)、《給水排水構築物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141-2008)、《泵站設計規範》(GB 50265-2010)和《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268-2008)標準。在此基礎上,又徵詢國家級、省級安全生產專家的意見,形成了《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的框架結構。
2019年7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主要編寫人召集全部起草人反覆研討,形成了《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初稿。
2019年7月15日,編制小組邀請華中科技大學周敬宣、合工大機械學院院長陳遠龍、全國城鎮給排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華明九、黃山市自來水廠總工程師汪榮培四位專家,從真空技術、機械設計製造、給排水工程和管理領域,對擬提交的徵求意見稿以會議的形式進行諮詢和預審查。專家一致認為徵求意見稿技術內容先進合理,也有針對性的提出了18條修改建議;首次將“標準化”的概念引進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中,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結構完整,內容科學。
2019年7月20日,《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向中國國內專家學者廣泛展開對生活污水收集技術的規範標準的真空收集設備的選型、項目的設計、施工、維保內容徵詢修改意見。專家提出3條修改意見。
2019年8月20日,編制小組將修改後的《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在網站進行公示,並向21家國內同行單位發放徵求意見函,截止2019年9月29日,收到11家單位的反饋意見,徵求到的意見匯總有39條。2019年9月30日至10月5日,編制組召開兩次編寫會議,對39條意見進行研討。其中,對適用範圍的修改、引用規範的名稱、雨污分流制的說明、真空管材及連線方式的說明等30條意見予以採納,對自控設備的名詞解釋的意見,部分採納,對該標準名稱的修改、引用規範的增補、農村生活黑灰水的預處理等8條意見,不採納。
2019年11月24日,《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審查稿)報請審查。
2021年6月8日,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DB34/T 3911-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7月8日,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DB34/T 3911-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黃山拓達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工業大學、安徽新如爾標準化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清環拓達(蘇州)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黃山市城市建築勘察設計院、清華蘇州環境創新研究院、
安徽建築大學。
主要起草人:鄧永峰、於連棟、李國梁、郭忠、吳曉君、黃森辰、陳廣洲。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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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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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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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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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般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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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設計水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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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真空集水單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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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收集管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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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真空泵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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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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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調試與驗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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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維護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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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非重力收集系統分部、分項工程劃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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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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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資料性)非重力系統工程驗收記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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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DB34/T 3911-2021)規定了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的一般規定、設計水量、真空集水單元、收集管道、真空泵站施工、調試與驗收以及維護管理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的管理。該標準不適用於室外雨水排水工程。
引用檔案
GB/T 13663.2 給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統—第2部分:管材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 GB 50268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CJJ 101 埋地聚乙烯給水管道工程技術規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DB34/T 3911-2021)的制定意義如下:
為農村污水非重力收集系統提供標準和依據。《農村生活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規範》對管網設計及施工工作做了簡明化、具體化和系統化的整理,從而更好地推廣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的套用。
為設計、審查部門提供規範依據。農村非重力收集系統對相關技術參數、計算過程等制定了標準規範和具體要求,使設計有充分的依據和可操作性,用較少的工作量取得較好的效果。讓系統的審查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確保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為施工、驗收部門提供規範依據。通過規範農村非重力收集系統的施工要求,統一檢驗方法,讓施工、驗收明確工程做法及要求,以達到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規範,能極為有效地提高農村非重力收集系統的運行效能。
填補技術區域的規範依據。該標準的制定,有效地填補了此技術區域的空缺,為農村污水非重力收集技術的運用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規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