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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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3527-2019)是2020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3527-2019)規定了農村(不含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實施與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500立方米/天以下規模(不含)的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適用於法律允許的水污染物排放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 外文名: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domestic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 標準號:DB34/ 3527-2019
  • 發布日期:2019-12-25
  • 實施日期:2020-01-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77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60.30
  • 技術歸口: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 批准發布部門: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和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狀態:現行
  • 性質:強制性地方標準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防治農村水環境污染,改善農村水生態環境質量,提升農村人居環境,結合安徽省實際情況,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3527-2019)由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提出並歸口。
2019年6月11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在合肥市組織召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技術論證會。會議邀請5位專家組成技術論證組,安徽省環境科學研究院作為標準編制單位匯報了標準編制情況。
2019年11月4日,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3527-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和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
2019年12月15日,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3527-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3527-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匡武、王翔宇、海子彬、宗梅、程麗萍、吳蕾。
參與起草人:孫莉寧、聞權、楊文韜。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2
4 一般要求
2
5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
6 水污染物監測要求
4
7 實施與監督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3527-2019)規定了農村(不含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實施與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500立方米/天以下規模(不含)的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適用於法律允許的水污染物排放行為。

引用檔案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T 6920 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T 11893 水質—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質—懸浮物的測定—重量法
GB 18466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
HJ/T 195 水質—氨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HJ/T 199 水質—總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HJ/T 399 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347.1 水質—糞大腸菌群的測定—濾膜法
HJ 347.2 水質—糞大腸菌群的測定—多管發酵法
HJ 535 水質—氨氮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質—氨氮的測定—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質—氨氮的測定—蒸餾-中和滴定法
HJ 636 水質—總氮的測定—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紅外分光光度法
HJ 665 水質—氨氮的測定—連續流動-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水質—氨氮的測定—流動注射-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質—總氮的測定—連續流動-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水質—總氮的測定—流動注射-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質—磷酸鹽和總磷的測定—連續流動-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HJ 671 水質—總磷的測定—流動注射-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重鉻酸鹽法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該標準標準實施後,如果新發布的國家、行業或安徽省排放標準中針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相應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嚴於該標準的,將按新標準相關要求執行。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3527-2019)的制定,,填補了安徽省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的空白,完善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監管體系,有助於規範農村生活污水設施建設、提高設施治理效果,切實推動綠色宜居鄉村建設,打造綠色江淮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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