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 1227-2018)是2019年1月2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陝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陝西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 1227-2018)規定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實施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設計規模50立方米/天(含50立方米/天)至500立方米/天(含500立方米/天)且位於城鎮建成區以外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農村生活污水就近納入城鎮污水管網(末端配置污水處理設施)的,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該標準適用於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 外文名: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 標準號:DB61/ 1227-2018
- 發布日期:2018-12-29
- 實施日期:2019-01-29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75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60.30
- 技術歸口:陝西省生態環境廳
- 批准發布部門:陝西省生態環境廳和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 性質:強制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準備階段
- 立項階段
- 起草階段
- 發布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1 |
5 監測與分析方法 | 2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範 |
實施建議
- 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評估方法,規範和指導污水處理規劃、設計、建設,建立完善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評價制度,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的篩選、評價與評估。
- 加強處理設施的資金保障。開展建設運行方面長效管理機制的研究,完善資金保障體系,建立以政府補助為主導的多元化運行管理經費分擔機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屬於公益性事業,建議市、縣(區)級財政部門要把設施運管經費納入年度預算,鼓勵各鄉鎮、村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合理籌措資金,並引導農民以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到運管中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如通過項目招標委託第三方運管;以縣為單位,通過項目捆綁招商引資、PPP模式等方式運管。倡導社會參與,鼓勵和引導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人士及志願者通過結對幫扶、捐資捐物等多種方式支持設施運管。
- 鼓勵市場化的專業運行維護機制,培養專業運維技術人員。市場化專業運維機制是指由專門從事環境保護設施(污染治理)的環保型企業充當第三方,對設施(污染)進行專業運營(治理)的模式。這種模式不僅解決了設施運維人員不專業化的問題,同時也能激發市場活力,提高運維的效益。建議在經濟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污水處理設施規模較大的地區全面推行市場化的專業運維機制;污水處理設施規模較小且分散的地區以村鎮為單位,將一定區域內的處理設施打包分片,然後公開招投標,實現市場化的專業運維。
- 加強對污泥的統一規劃處理。建議各地因地制宜,按照污泥後續處置利用需求,統籌規劃污泥的處理處置方式,防範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