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民政局關於對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129號建議的答覆

赤水殯葬改革自2003年啟動以來,進展比較順利,推行火化絕大部份人都能接受,按規定火化後不能使用棺材,但赤水有的鄉鎮還未建公墓,要求劃定的火化區骨灰深埋不留墳頭,但有的違反規定留有墳堆,存在的這些問題有待於在殯葬改革的深化過程中逐步解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民政局關於對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129號建議的答覆
  • 地區:赤水市
  • 代表:代玉福、李洪流、黃均廷
  • 參考:《重新制定殯改方案》
代玉福、李洪流、黃均廷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重新制定殯改方案》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殯葬改革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現就你們提出的建議答覆如下:
1、
2、“有些地方不該實行火化”。我市對實施殯葬改革明確提出:海拔600米以上不通公路的地區,原則上沒有實施火化。
3、國務院《殯葬改革條例》正在修訂,待新的行政法規頒布實施後,結合我市實際,將對我市殯葬改革管理辦法進行修改。
赤水市民政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