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民政局關於對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97號建議的答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民政局關於對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97號建議的答覆
  • 序號:97
  • 發布機關:赤水市民政局
  • 時間: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赤水在2003年實施殯葬改革時,劃分了火化區與非火化區,非火化區一直都實行土葬;火化區要求火化率100%,對違規強行土葬的實施起屍火化,這一做法的依據是《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執行。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在制定《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時,對罰款未作設定,基層操作起來不很規範。起屍火化這種不夠人性化的作法,已經引起國務院重視,新的《殯葬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對此作了修正,新《條例》一旦頒布實施,我們將嚴格遵照執行。  赤水市民政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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