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02號建議的答覆

您所提出的陸廣才因建設景區的住房拆遷安置問題基本屬實,根據我局調查結果,在2006年9月旅投公司按照景區規劃調整拆遷安置地點,在安置工作中,旅投公司專門徵求了陸廣才的意見並按照其要求,在葫市鎮人民政府多方協調,最終按照陸廣才的意見落實了其建房用地。但是在隨後的建房工作中,及至其餘十戶拆遷安置工作完成後,陸廣才尚未按規定程式與葫市鎮人民政府簽訂相關協定並按規定建房。自2006年至今,旅投公司多次與陸廣才協商其安置建房問題,但陸廣才本人不予理會,經多次協商未果後,旅投公司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儘快完善住房建設,但至今未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02號建議的答覆
  • 答覆單位:赤水市旅遊事業局
  • 收信人:黃均廷
  • 時間:二OO九年六月六日
黃均廷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竹海湖拆遷戶陸廣才因建設景區近七年未妥善安置的建議》([2009]102號)收悉,現答覆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赤水旅遊發展的幫助與支持,同時也感謝你們對旅遊發展提出的建議和所作的努力!
綜上所述,在處理竹海湖移民搬遷問題中,葫市鎮人民政府和赤水市旅遊開發投資公司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使民眾滿意的基礎上基本解決了的竹海湖移民搬遷問題。但由於陸廣才個人原因,至今只有陸廣才一人的拆遷、建房工作在多方協調的情況下,一直未能有效解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責成赤水市旅遊投資公司積極對接葫市鎮人民政府,及早解決陸廣才的住房建設問題。
再次感謝您對赤水旅遊發展的關注和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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