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民政局關於對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128號建議的答覆

吳曉蓮、向賢利、帥必林、許長政、鄭祥梅、王長林、聶澤科、鐘采琴、張忠琴、汪大全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殯葬改革必須依法行政》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殯葬改革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現就你們提出的建議答覆如下:

3、《赤水市殯葬管理辦法》已實施近四年,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殯葬改革工作,總結經驗,鞏固成果,我市將在國務院頒布實施新的《殯葬改革管理條例》後,認真調研,修改完善《赤水市殯葬管理辦法》。

赤水市民政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民政局關於對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128號建議的答覆
  • 地點:赤水市
  • 單位:赤水市民政局
  • 時間: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1、目前我們對骨灰的管理和安置,嚴格執行《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骨灰應當暫存於骨灰堂或葬於公墓。提倡樹葬、拋撒、深埋和不留標誌等多種方式處理骨灰”。我市的殯葬改革從2003年實施以來,正在進一步深化和規範,骨灰拋撒、樹葬、草坪葬等安置辦法正在研究,待條件成熟後逐步實施。
2、公墓的價格是按照《貴州省殯葬服務收費和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由物價部門審批。對有困難的五保戶實行全免費,特困、低保戶經有關單位出據證明,給予了適當的補貼。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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