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機構類別:社會保障局
- 地點:資陽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課題調研、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擬訂全系統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
負責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創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港澳台人員(不含專家)來資就業管理政策;負責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以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全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研究提出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意見;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
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考核獎懲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企事業人員統計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新進人員試用期(見習期)滿的職級認定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和聘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含招聘國(境)外非專家人員]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引進國(境)外智力中長期規劃,制定全市引進國外智力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市派遣團組和人員赴國(境)外培訓工作;承擔國家、省和市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與國外專家組織和境外培訓機構的聯繫與合作;負責引智成果的總結、鑑定和推廣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的引智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貫徹執行並監督實施《公務員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承擔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工作,貫徹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承擔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競爭上崗、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的審核、審批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貫徹落實公務員懲戒制度;負責全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人才工作;擬訂人才流動、人員調配的政策和規定;承擔市級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和補充工作人員的相關工作;承擔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承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教育工作;擬訂全市公務員培訓、在職教育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繼續教育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行政學校及有關培訓機構的工作;承擔各類考試的組織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編制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畫;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工齡計算、離退休、退職及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政策;負責市屬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獲獎提高退休費待遇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的津貼補貼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負責擬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政策及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預警制度;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查上報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欠費核銷材料;負責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的審核;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擬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監督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工作;擬訂征地方案中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措施的審核辦法。
負責擬訂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規程細則;制定機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負責擬訂勞動關係政策;牽頭擬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和工資集體協商規則;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審核並發布地方勞動定額標準;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備案工作;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督辦重大案件;指導本市範圍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協調處理有關重大突發事件;負責勞動監察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水平)考試的管理及資格證書的核准、審驗工作;組織實施吸引留學人員來資(回資)工作或定居以及國(境)外機構在資招聘專業技術骨幹的有關工作;承擔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辦理全市大中專畢業生接收手續及提供就業指導服務; 管理流動人才、非國有單位人才的人事檔案和其他應當集中管理的人事檔案;接受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委託進行人事代理,並為其辦理職稱評定、戶口託管、黨(團)組織關係接轉、社會保險等;按用人單位要求派遣各類人才;促進資陽適齡勞動人員的就業和再就業;向省內外、國外輸出各類人才,為資陽引進人才;提供人才公共信息網路服務;為各類人才提供以提高技能、技術為主的各類培訓服務;舉辦各類現場招聘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