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指引

《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指引》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的檔案。

2024年8月2日,《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指引》發布;2024年9月1日起,《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指引》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指引
  • 實施時間:2024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 發布時間:2024年8月2日 
發展歷史,檔案內容,

發展歷史

2024年8月2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公告,為規範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行為,維護市場健康有序競爭生態,協會起草了《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指引》。經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
2024年9月1日起,《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指引》實施。

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資產支持專項計畫管理人低價競爭行為,加強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管理,促進資產證券化業務高質量發展,依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等規範性檔案,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資產支持專項計畫管理人在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涉及的項目報價內部約束行為,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對管理人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報價內部約束行為實施自律管理。
第四條 管理人應當建立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的內部約束制度,加強業務報價內部管理;不得以明顯低於項目平均成本等不正當競爭方式招攬業務,不得存在其他違反公平競爭、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投標報價與非投標報價均應當執行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制度。管理人應當在綜合考慮前端項目承做、項目銷售和後端項目存續期管理基礎上合理測算成本、分配業務執行費用,保證足夠的費用投入,避免因費用不足影響執業質量。
第五條 管理人應當在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的內部約束制度中明確資產證券化項目成本核算方式、報價內部約束線、報價形成方式、決策程式、留痕與存檔方式等內容,並於制定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將內部約束制度報送協會。
第六條 管理人報價內部約束線應當客觀、符合行業公允。
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線為管理人所管理的單一資產證券化項目整體收入的內部約束線。內部約束線對應項目整體收入包括管理人和銷售機構獲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費、銷售佣金等各類收入,且應當扣除聘請律師事務所、評級機構、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費用。
資產證券化業務內部約束線應當包含絕對值內部約束線與費率內部約束線,項目報價應當同時滿足絕對值內部約束線和費率內部約束線。
管理人資產證券化業務內部約束線可以在參考上一年度發行項目平均成本等因素基礎上確定,項目平均成本應當覆蓋全業務流程的投入與所有應當計提的攤銷。
第七條 管理人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制度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告。
第八條 協會對管理人資產證券化業務報價內部約束機制運行情況進行持續監測,將報價低於內部約束線的項目納入重點關注名單,必要時可以對管理人開展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第九條 管理人及其相關人員違反本指引規定的,協會視情節輕重對其採取自律管理或者紀律處分措施。
第十條 本指引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9月1日後參與報價或簽署協定的項目納入內部約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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