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彭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石林西路省地質科技園A區2棟6樓
  • 所屬部門: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  彭峰 
機構位置,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機構位置

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區內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相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區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監督管理全區建築業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全區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負責全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區地下管線敷設綜合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
(三)負責區內建築施工企業、建築製品、預製構件企業資質初審及從業人員從業規範工作;負責區域內施工許可證發放工作。
(四)負責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共建配套建設編制,對建設資金使用實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核算徵收工作。
(五)負責全區房產評估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商品房註冊、預售許可證登記及預售資金監管工作。
(六)負責本區域內區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初審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物業服務管理市場。負責指導、監督本區域內居住區、樓宇及其他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推進區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九)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製品、預製構件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燃氣市場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區域小城鎮建設及新增農村危房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市場行為進行管理。
(十三)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承發包契約審核及建築隊伍管理;負責建設項目報建及建設項目招、投標進行管理和監督,交易統一進入貴陽建築工程交易中心;負責轄區建築節能、牆體材料管理。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彭峰

內設機構

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內設五個科室,另有一所下屬事業單位——觀山湖區建設管理所。
一、局機關內設科室情況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全局政務(黨務)工作,負責公文收發、催辦、督辦、歸檔;負責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負責印章使用管理;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目標任務和年度考核統籌管理;負責信息、調研文章收集整理、上報存檔;負責對外聯絡、會務服務、公車使用、組織人才、擁軍優屬、信息化建設管理;負責辦公用品日常供應、辦公設備維護和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局財務核算、納稅申報、預決算工作;負責擬寫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預決算財務報告;負責幹部人事、勞資和社會保障;負責銀行賬戶開具、核銷和管理;負責固定資產保管登記、調撥,定期清產核資,建立財務檔案。
(二)行業監管科。負責全局法制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及法工作;負責全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契約公平公正備案登記;負責相關聽證申請和組織;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統籌規範轄區內建築市場秩序和行業管理;統籌規範轄區內物業服務行業管理;統籌轄區內房屋租賃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維穩工作、社會治理和民眾工作、宣傳和精神文明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回復,以及各渠道信訪件收取、轉發、回復和建檔。  
(三)城市建設管理科。負責擬定轄區內市政基礎設施、公建配套、安置房項目建設計畫;指導轄區內市政基礎設施、公建配套、安置房項目建設;統籌市政道路與附屬綜合管網同步建設;負責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核算徵收。
(四)村鎮建設管理科。負責指導轄區內村鎮建設和扶貧開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小城鎮建設及農村危房改造;負責轄區內村鎮建設項目補助資金計畫安排和監督使用;負責村鎮建設管理人員培訓;負責轄區徵收項目紅線範圍內房屋徵收和農房確權工作。負責對轄區內燃氣供應站(點)經營許可證的行政審批年度審查;負責規範轄區內燃氣市場秩序監督管理。
(五)住房保障科(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負責上級主管部門授權範圍內保障性住房的行業管理,租賃補貼發放管理;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進行審查、覆核、建檔管理;負責受理保障性住房社會捐贈管理;負責指導協調鎮、社區住房保障工作;承擔區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宣傳;負責轄區內房地產市場行業管理;負責上級主管部門授權範圍內房地產企業行業資質管理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期審核。
二、建設管理所基本情況
(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頒發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受委託對本區受監工程項目的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和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檢查,並向備案機構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負責對參建各方的工程質量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採取行政措施,對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工程與建設各方,報告政府主管部門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委託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對建築工程及工程材料、產品、設備進行監督檢測,並對全區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按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訴,並負責投訴處理工作;負責掌握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狀況,及時總結、推介工程質量管理經驗,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及處理;負責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完善工程質量監督檔案;負責全區工程質量監督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站。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及標準;負責對建設工程項目實行全面、全過程行業安全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防護措施,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負責對企業申報晉升資質等級、企業年審和評報先進的安全資格提出安全評估意見,行使安全否決權;參與對傷亡事故、安全隱患的調查統計上報工作,提出行業處理意見;組織建築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用品、電氣產品、安全設施、架設機具、機械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施工安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套用,推廣施工安全管理的先進經驗,表彰施工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建築隊伍管理站。負責區內建築企業(含預製構件)資質管理、年檢的受理和審查、轉報;負責對區內建築市場的監督、檢查;核發施工許可證等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定額的執行;負責有關定額的解釋諮詢工作;負責觀山湖區工程造價、概、預算人員資格初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依法對轄區牆體材料、建築節能、化學建材的推廣套用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轄區牆改專項基金的徵收、反返工作;負責擬定轄區年度牆改工作責任目標,並督促落實;負責轄區建築工程套用新型牆體材料、節能建築的驗收及備案登記工作;負責轄區新型牆體材料、建築節能材料和化學建築材料的套用統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勞保統籌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招標辦。負責全區集租房建設;負責統籌轄區內房屋租賃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建設工程投建、發包和受理招投標申請;負責對招標工程實施監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確權科。負責全區新建農房現場查勘、監督、審查、登記、備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負責全區農房確權收件、初審、覆核、繕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確權具體工作職責已下放到各鎮、街道辦)
(六)裝飾裝修科。貫徹執行建築裝飾裝修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負責建築裝飾裝修市場管理、維護建築裝飾裝修市場秩序;受理和核發裝飾裝修項目施工許可申請、裝飾裝修項目備案申請並負責監督裝飾裝修項目的竣工驗收;對在建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安全展開監督檢查;查處裝飾裝修工程的違法違規行為。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檔案科。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法令法規和政策;負責規劃全所檔案工作,制定檔案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指導和協助各科室做好各類檔案收集、整理、分類、鑑定保管和統計工作;負責對各類檔案進行科學管理,保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履行檔案行政管理職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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