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於印發修訂後的《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修訂後的《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6.02.18由財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關於印發修訂後的《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6年02月18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2月18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了進一步適應強化中央財政監督和加強法制建設的需要,我部對《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工作暫行規定》(財監字〔1995〕1號)作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工作暫行規定》印發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