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對中央財政專項支出資金實施監督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6.02.12由財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對中央財政專項支出資金實施監督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 頒布時間:1996.02.12
- 實施時間:1996.02.12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了加強對中央財政專項支出資金的監督,建立建全中央預算支出監督機制,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規範對專項資金的監督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編辦批覆的《財政部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方案》,我們制定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對中央財政專項支出資金實施監督的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麼問題,請隨時告訴我們,以便研究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