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複議意見書

請求複議意見書是公安機關認為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提請人民檢察院再進行一次審核研究公安機關意見的司法文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請求複議意見書
  • 類型:司法文書
它對加強公、檢、法三家的相互制約,保證法律統一、正確地實施具有積極的意義。由六部分組成:一、標題。二、人民檢察院決定不予批捕或不起訴的來文El期和字號及其理由和公安機關認定的結論。三、請求複議的具體理由。包括事實根據、法律根據,提請複議逮捕的圍繞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需要逮捕,並列舉證據書寫;提請複議起訴的重點,指出犯罪嫌疑人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採用駁論手法。四、結論。認定的意見和法律根據及提請的請求。五、尾部。套語“以致”,送往單位名稱,註明年月日,加蓋公章。六、卷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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