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複議規定》已經2014年2月24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行政複議規定
- 發布部門:太原市政府
- 發文字號: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3月03日
- 實施日期:2014年05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法規類別:行政處罰與行政複議
《太原市行政複議規定》已經2014年2月24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太原市行政複議規定》已經2014年2月24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複議規定2014年2月24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全文總則...
為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效能,最佳化發展環境,建設服務型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太原市行政審批管理辦法》。該《辦法》經2011年12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2011年12月24日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發布。《辦法》分總則、審批事項管理、審批方式管理、...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效能投訴辦理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行政效能、推進勤政廉政建設、最佳化發展環境,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和《太原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
一、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第三款修改為:“持超過核准有效期限、偽造、塗改、承租、承讓、購買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處理。”第四款修改為:“違反本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或者予...
複議或訴訟期間不停止原決定的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十七條 勞動監察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套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太原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經...
(一)人民法院、行政複議機關、行政裁決機關、仲裁機構等已經依法作出處理,或者已經經過信訪複查、覆核的;(二)已經達成有效調解協定再次申請行政調解,或者當事人就同一事實以相似理由重複提出行政調解申請的;(三)申請人民調解並且已經受理的;(四)已經超出行政複議或者訴訟期限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
(五)違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人身權或者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第十二條行政機關複議工作人員在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行政過錯責任:(一)對符合條件的複議申請,應予受理無正當理由而不予受理的;(二)不按照規定轉送行政複議申請的;(三)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複議決定...
組織城鄉規劃發展戰略及公共政策研究,研究、制定、修改局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組織局技術審查會議,承辦太原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會議、主任會議和全委會議;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規劃控制線進行控制和調整,組織城市規劃區內大中型建設工程規劃可行性研究;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重要規劃設計方案的協調徵集或招投標管理工作,局系統...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政府政務公開,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將行政權力運行的依據、過程、結果向社會公開,便於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知曉的一種行政管理方法。第三條太原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務公開,適用本規定。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工作部門,派出機構...
(2001年12月20日太原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2年1月19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城市綠化事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整潔、優美的現代化城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評價依據均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太原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等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四)借鑑其他部分省市規定 《江蘇省機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實施細則》《大連市文明交通行為信用管理辦法》等其他省、市頒布的規範性...
(十三)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擅自占用橋樑設施的,責令改正,可以並處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四十五條對破壞、盜竊...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由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依法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按照本條例規定予以處罰。第二十五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法時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對私營...
(三)臨時建設超過規定使用期限的;(四)其它違反城市規划進行建設的。第四條太原市規劃局是本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規劃部門),依法對市城市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市規劃局各派出機構負責委託範圍內的違法建設的查處。本市建管、國土、房管、市容、工商、公安、衛生、市政、文化等有關行政主管...
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我市制定出台《太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實施細則》,每年公布太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並對太原市重大行政決策運行過程進行了制度性規範。市政府根據年度工作總體部署確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報市委同意後向社會公布,同時規定了決策事項目錄動態管理...
《太原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在2010.09.02由太原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和管理,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第十二條 新建或者改造城市環境衛生設施,應當報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第十三條 開發、建設居民住宅區、開發區、集貿市場、旅遊風景名勝區、飛機場、火車站、公共汽(電)車始末站、公園、文化體育場所、商業飲食場所以及多層和高層建築等,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套建設和設定相應的城市環境衛生設施,所需資金...
檔案館嚴格按照《檔案法》、《山西省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檔案開放鑑定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對年滿30年的檔案,重新逐件逐頁劃控鑑定,完成現行檔案8496卷、195876件、805027頁鑑定劃控任務,其中開放檔案136765件、控制檔案59111件,開放率70%;市政府新聞辦開通的新浪微博“太原發布”,2019年共發布信息3215條...
2008年7月3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8年8月15日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64號公布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廣播電視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確保廣播電視信號的安全播出、傳輸和接收,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該機關紀檢監察室投訴。認為該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各級各部門監督電話、傳真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接待投訴時間等信息參見各級各部門編制的《指南》。地方性法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