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許昌市居民身份證由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申領,換領,補領,繳銷,收費標準,

申領

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應於滿16周歲後30日內,持戶口簿、本人標準相片(3張),向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履行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

換領

①公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應在期滿之日前3個月內,向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換領新證。
  
②公民的常住戶口遷出原派出所轄區,在遷入地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申報換領居民身份證。
  
③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污損、殘缺不能辨認時,應當申報換領新證。
  
④公民需要變更居民身份證登記的內容,在履行申請變更手續的同時申報換領新證。
  
⑤申報換領新證的,需交近期標準相片(3張),在領取新證的同時交回舊證。

補領

公民居民身份證遺失後,應持本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出具的遺失證明,交近期標準相片(3張),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補領。其原證作廢。

繳銷

①公民參軍、出境定居或被判刑、勞教的,在辦理戶口註銷手續時,應當交回居民身份證。以後仍回到原戶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未滿.原證繼續使用;有效期已滿的,申報換領新證。
②公民已死亡的,在其親友辦理註銷戶口的同時,收回並註銷其居民身份證。

收費標準

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收費10元/證;
居民身份證補領收費20元/證;收費依據:國家計委、公安部計價費(1997)號檔案。
居民身份證“快證”收費50元/證;收費依據:河南省財政廳豫財綜字[1995)83號檔案、河南省物價局豫價費字[1995)206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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