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州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晉州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局受理。

事項名稱,行使依據,受理條件,承諾期限,收費依據,辦理部門,

事項名稱

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辦理

行使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受理條件

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年滿16周歲的公民本人攜帶《居民戶口簿》,換領還需攜帶原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領,須在監護人帶領下辦理。

承諾期限

60日內

收費依據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規定]:換領、申領居民身份證每證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居民身份證每證40元。

辦理部門

晉州市公安局各相關派出所、晉州市財政大廳(舊紅樓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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