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辦理居民身份證
- 辦理主體:法定機關
- 事項分類:行政確認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是否收費:是
- 法定期限:60個工作日
- 承諾期限:30個工作日
- 聯繫電話:0595-85659760
- 監督電話:82030189
- 受理條件:戶口本
收費依據,辦理部門,辦理地點,法律依據,
收費依據
和標準收費依據:《福建省公安廳、財政廳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及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公綜290號)收費標準:首次換證20元,丟失、壞證換領40元。
辦理部門
科室晉江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戶籍視窗、治安大隊。
辦理地點
晉江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治安大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