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外基本建設是指未列入國家或地方年度基本建設計畫的一切建設。主要包括: (1) 國家規定允許不納入計畫的建設。如1982年的“十不算”,1985年的“五不納入”。(2)以國家允許不納入計畫的項目名義,改頭換面上的基本建...
基本建設計畫指國家根據發展國民經濟的需要和客觀條件的可能,確定計畫期內基本建設的規模、方向、內容、進度、布局和效果,以及各部門、各地區的投資比例等重大問題的綜合性檔案。它與更新改造措施計畫合稱為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它是貫徹黨和...
《國務院關於清理一九八五年第四季度新開工的計畫外基本建設項目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6年01月14日以國發〔1986〕5號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清理一九八五年第四季度新開工的計畫外基本建設項目的通知 發文機關 國務院 發文...
① 基本建設法的任務和指導原則 任務是保證基本建設計畫的完成。指導原則包括:保證實現國民經濟計畫,使基本建設規模與國力相適應;實行經濟核算制;實行國家對基本建設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儉建國以及兼顧國家、...
基本建設是促進社會生產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它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新增固定資產和生產能力,對有計畫地建立新興產業部門,調整原有經濟結構,合理分布生產力,採用先進技術改造國民經濟,加速生產發展速度,以及為社會提供住宅和科研...
基本建設項目是編制和實施基本建設計畫的基層單位,指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的範圍內,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所組成、經濟上實行統一核算、行政上實行統一管理的建設單位,一般以一個企業(或聯合企業)、事業單位或獨立工程作為一個建設...
計畫的基礎上編制綜合基本建設計畫,包括國家預算內中央財政安排的基本建設,地方財政包乾範圍內統籌安排的基本建設,銀行貸款安排的基本建設,利用外資安排的基本建設,地方、部門和企業用自籌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以及各種專項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
2、審查基本建設資金是否列入當年國家下達部門或地方的年度投資計畫,開工前的手續是否完備。3、審查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征地、拆遷等開工前的準備上作是否完成。建設期間的審計 1、投招標審計 審查投招標程式,評價投招標的合規陛、合法陛...
建國初期,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式的內容主要是調查研究、提出計畫任務書、編制設計、組織施工等。定義 建設程式是對基本建設項目從醞釀、規劃到建成投產所經歷的整個過程中的各項工作開展先後順序的規定。它反映工程建設各個階段之間的內在聯繫...
基本建設年度計畫是基本建設分年直接實施計畫。它是根據基本建設中期計畫確定的分年度任務。批准的各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與概算,結合上年度計畫的執行情況和計畫年度的建設條件而制訂的年度基本建設執行計 劃。主要包括計畫年度的建設規模、...
多辦事,提高投資效果。編制基本建設計畫應遵循的主要原則是:(1)計畫安排應能適合國民經濟和國內外市場等的需要;(2)從實際出發,計畫指標要積極可靠留有餘 地;(3)切實搞好綜合平衡;(4)保證重點,照顧一般;(5)統一計畫,分級管理。
基本建設長期計畫指十年或更長時間的基本建設的遠景規劃,是一種綱領性的戰略計畫,是國家發展國民經濟長遠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規定著整個國民經濟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基本建設的發展方向,綱要性地列明投資規模、結構和增長速度,主要產品...
第四條 根據建設任務相應設定基建機構和充實管理人員,基建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基建任務完成後,機構和人員要做妥善安排。第五條 為維護基本建設計畫的嚴肅性,所有基建項目都要納入國家統一計畫。不得擅自搞計畫外工程、擴大建設規模、...
齊齊哈爾市地方自籌基本建設計畫管理暫行規定 (1990年4月17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1號令)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地控制地方自籌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合理調整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
基本建設中期計畫的任務按年度分列,是制定基本建設年度計畫的依據。實際上基本建設年度計畫的主要任務和措施都是由基本建設中期計畫決定的。為了將基本建設中期計畫和基本建設長期計畫更好地銜接起來,國內外都提出了實行“滾動式”計畫,即...
國家對自籌基本建設計畫資金的管理一向是嚴格的,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有自籌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必須納入國家基本建設計畫,嚴禁搞計畫外工程。自籌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必須正當。用自籌資金安排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家財經政策和制度的規定...
這個計畫是基本建設計畫的主體部分,它規定和制約著基本建設計畫的其他部分。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核心是確定好計畫期間基本建設投資額,基本建設投資額是以貨幣表示的基本建設工作量,它是反映基本建設規模和投資使用方向的綜合性指標。為此,...
基本建設計畫編制雙軌制是指我國60年代條塊雙重上報計畫的基本建設計畫編制方法。國務院各部直屬項目在向主管部報送年度基本建設計畫草案時,要同時抄報所在地的地區計委,以便於地區計委對部直屬項目提出建議,報國家計委,供國家計委進行綜合...
發布信息 法規名稱: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管理暫行辦法 法規類別:規範性檔案 制定機關:水利部 頒布日期:2003.10.30 實施日期:2003.10.30 修改日期:法規文號: 水規計[2003]344號 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
本規定適用於經國務院或國家計委批准的國家計畫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第三條 建設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建築安裝、監理和主要設備、材料供應、工程總承包單位以及招標代理機構,除保密上有特殊要求或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必須通過招標確定。其中...
不能把不屬於同一總體設計並分別核算的幾個建設項目,合併為一個建設項目; 也不能把同一總體設計範圍內的各個工程,劃分為幾個建設項目。現有的企業、事業單位,按批准的基本建設計畫,用基本建設投資單純購置一些設備、工具、器具等,一般...
第五條 各直屬單位必須根據體育事業五年計畫及國家體委確定、投資控制數,編制基本建設五年計畫。編制基本建設五年計畫,應當在投資安排上統籌兼顧,維持事業設施和生活設施的正常比例,在建設項目安排上區別輕、重、緩、急。報送國家體委的...
關於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定 《關於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定》國家計委於 1997年3月13日發布 ,《關於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定》檔案號為(國家計委 1997年3月13日發布 計建設[1997]352號)規定內容 ...
確定建設對象,然後開始草擬設計任務書(或稱設計計畫任務書);在編制設計任務書之前和進行設計過程中,做好調查勘察和建設地址的選定工作;在設計完成後,制定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在撥款施工過程中進行檢查監督;竣工之後,進行驗收交接,並...
構建方便快捷的首都市郊鐵路體系,編制出台市郊鐵路線網規劃與五年建設行動計畫。推進鐵路客貨運外環線建設和大型鐵路編組站外遷,為開行市郊鐵路創造有利條件;立足保障服務本地的城市物資供應配送,推動部分鐵路貨運場站擴能改造及設施...
第十二條 已納入項目儲備庫的項目,總局規劃財務司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方向和總局投資控制數,並區分輕重緩急提出基本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申請建議,報總局批准後按要求申報。第三章 項目實施和監管 第十三條 實行基本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
第五條 水文基本建設計畫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分級管理。水利部水文局受部委託負責水文基本建設計畫項目的審定並歸口管理。流域機構計畫部門負責對所屬流域水文單位基本建設計畫的編報、實施進行審查、指導和監督。流域機構水文單位負責流域機構...
會後,3年奮鬥目標雖然沒有形成計畫檔案,但已初步形成中國計畫經濟體制決策等級結構的雛形。即決策權歸國家,決策權力的分配採取行政方式形成條塊分割的等級結構。中央首先加強對國營工業生產和基本建設的計畫管理。“在工廠內,以實行生產...
第一節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15 第二節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17 第三節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22 第四章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24 第一節推動重點領域非基本公共服務擴容...24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