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籌基本建設計畫是指在國家基本建設計畫確定的控制指標範圍內,由地方、部門和基層單位根據需要和可能,利用一部分自籌資金,安排一些支農、輕工、文教、衛生、住宅、商業網點等項目的基本建設,作為國家計畫的一個補充,有利於促進生產的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籌基本建設計畫
- 類型: 術語
自籌基本建設計畫是指在國家基本建設計畫確定的控制指標範圍內,由地方、部門和基層單位根據需要和可能,利用一部分自籌資金,安排一些支農、輕工、文教、衛生、住宅、商業網點等項目的基本建設,作為國家計畫的一個補充,有利於促進生產的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
自籌基本建設計畫是指在國家基本建設計畫確定的控制指標範圍內,由地方、部門和基層單位根據需要和可能,利用一部分自籌資金,安排一些支農、輕工、文教、衛生、住宅、商業網點等項目的基本建設,作為國家計畫的一個補充,有利於促進生產...
齊齊哈爾市地方自籌基本建設計畫管理暫行規定 (1990年4月17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1號令)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地控制地方自籌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合理調整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
基本建設自籌資金是指中國地方、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自行籌措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簡稱自籌投資。簡介 為了調動地方、部門、企業的社會主義建設積極性,國家允許地方、部門、企業自籌基本建設資金,作為國家基本建設資金的一個組成部分。...
基本建設計畫指國家根據發展國民經濟的需要和客觀條件的可能,確定計畫期內基本建設的規模、方向、內容、進度、布局和效果,以及各部門、各地區的投資比例等重大問題的綜合性檔案。它與更新改造措施計畫合稱為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它是貫徹黨和...
學校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簡稱“學校自籌資金”。中國各級各類學校自己籌集的用於學校基本建設的資金。其來源應符合國家規定,不得挪用正常經費和其他專用資金, 也不得以銀行貸款作為自籌資金。按政府現行規定,應在使用前半年送建設銀行專戶存儲...
《國家教委關於委屬單位自籌基本建設投資審計試行辦法》在1989.07.18由國家教委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委屬單位自籌基本建設投資的計畫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自籌基本建設投資...
自籌基建資金雖屬預算外資金,但它的使用必須納入國家批准的基本建設計畫,不得突破國家下達的自籌資金控制指標。按國家規定,自籌基本建設資金應交存建設銀行,專戶存儲,先存後批,先批後用,由建設銀行監督撥付。
這部分存款主要包括各地區、各部門和各企業事業單位用於自籌基本建設的機動財力、各種專項資金和其他自有資金。國家規定這些資金應存人中國建設銀行,開立自籌資金存款戶。1985年以前,國家實行自籌資金 “先存後批 (計畫),先批後用” 的...
自籌資金撥款是按照規定自行籌集,用於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畫項目而撥給建設單位的一種基本建設撥款。主要包括:(1) 各級地方財政自籌資金,如地方財政上年結餘,地方預備費和超收分成,以及各預算外收入 等。(2) 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如主管...
(3)國家預算內“撥改貸”投資安排的分部門、分地區的基本建設;(4)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用自籌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5)國內銀行貸款安排的基本建設;(6)利用外資安排的基本建設。從投資的技術構成看,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包括...
地方自籌投資亦稱“地方機動財力投資”。由省、地、縣各級地方財政安排用於基本建設的投資。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畫而不列入國家支出預算的一種自籌基建資金。地方自籌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1)地方預算中的預備費;(2)地方預算的超收分成;...
自籌資金投資計畫是指對地方、企業、事業主管部門和單位用自籌資金(或預算外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式進行審查、指導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自籌投資的主要來源有:地方財政的上年結餘,當年的各種超收(或增收)分成收入;城市房產稅,...
小型項目按隸屬關係,分別由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和省、市、自治區計委批准; (2)所有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式辦事。事前沒有進行可行性研究和技術經濟論證,沒有做好勘察設計等建設前期工作,一律不得列入計畫,更不準倉促開工; (3...
各級計畫部門要在綜合財政、信貸計畫以及物資供應和勞動計畫的基礎上編制綜合基本建設計畫,包括國家預算內中央財政安排的基本建設,地方財政包乾範圍內統籌安排的基本建設,銀行貸款安排的基本建設,利用外資安排的基本建設,地方、部門和企業用自籌...
基本建設投資是企業、事業、行政單位以擴大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新建、擴建工程及有關工作量。反映一定時期內基本建設規模和建設進度的綜合性指標。主要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級地方本年基本建設計畫的建設項目,以及雖未列入本年...
基本建設是指國民經濟各部門為發展生產而進行的固定資產的擴大再生產,即國民經濟各部門為增加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建築、購置和安裝工作的總稱,例如公路、鐵路、橋樑、學校和各類工業及民用建築等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恢復工程,以及機器設備...
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計畫主要包括:(1)全國在計畫期內基本建設投資總規模;(2)國家預算撥款和“撥改貸”投資安排的分部門、分地區的基本建設;(3)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事業單位用自籌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4)國內銀行貸款安排的基本建設;(5...
基本建設資金是根據國家的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用於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基本建設的一種資金。它主要用於建築安裝工程、設備、工具、器具的購置和其他基本建設。建設單位根據批准的設計檔案使用基本建設資金,最終形成交付使用財產、轉出投資、應核銷...
長期以來,基本建設計畫都是指令性計畫。1985年起,對計畫體制進行了改革:基本建設投資總規模,由國家預算資金,列入國家信貸計畫的貸款,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家負責綜合平衡; 以地方、部門的自籌資金及...
綜合基建計畫指包括來自全民所有制各種資金渠道的基本建設計畫。我國自第一個五年計畫以來的很長時期,國家基本建設計畫一直只包括直接由國家財政預算安排的建設和經過國家批准由地方、部門自籌資金安排的建設兩大部分。為了能夠反映全民所有制...
國家關於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中規定,自籌資金實行先存後批、先批後用的原則。審計的主要內容:(1)以被批准的自籌資金計畫為依據,審查建設單位的自籌資金是否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畫;(2)審查自籌資金使用是否在規定的範圍合理而節約...
農墾企業基本建設投資管理是我國農墾企業按照國家計畫和有關規定、籌集、管好用好基本建設資金,保證重點,兼顧其他,以充分發揮投資效果的管理工作。農墾企業基本建設資金來源主要是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和國內外銀行貸款。
在此計畫中具體明確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投資來源、資金渠道、投資使用方向、重大比例關係和投資控制額度等。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包括國家預算直接安排的投資,利用外資安排的建設,銀行貸款安排的建設,部門和地方,企業自籌投資,其他專項...
國務院關於《加強基本建設計畫管理、控制基本建設規模的若干規定》已印發各地。現根據我省情況,對進一步加強地方基本建設計畫管理的問題,提出以下貫徹意見,請結合國務院檔案一併研究執行。一、基本建設要堅持量力而行。經過兩年來的調整,我省...
地方建設投資計畫是各級地方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根據全國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確定的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國家規定的自籌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的計畫。它一般由同級計畫委員會編制,並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審查和監督。地方建設投資計畫的主要特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