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建設局

西雙版納州建設局

西雙版納州建設局負責轄區內有關城鎮規劃建設、建築業、工程建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風景名勝事業的建設規劃的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建設局
  • 區域:西雙版納州
  • 性質:行政機關
  • 負責方向:建設相關
  • 主要職能:指導和管理全州城鎮規劃建設工作
工作內容,主要職能,

工作內容

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州的有關城鎮規劃建設、建築業、工程建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風景名勝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檢查督促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州建設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工作,進行行業管理。

主要職能

(二)指導和管理全州城鎮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村(鎮)的列級、審查、報批和保護工作;指導全州城市燃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三)主管全州建築業,綜合管理全州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和安全生產;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企業的抗震防災規劃及開展區域綜合抗震防禦體系工作。
(四)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定期發布建設工程造價基期計價價格信息。
(五)指導和管理全州住宅建設與房地產業;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和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承擔州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主管全州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指導和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技術質量、建設項目選址、各類房屋建築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指導建設工程招投標及有形建築市場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
(七)主管全州風景名勝區工作,負責組織風景名勝區規劃;對風景名勝區內的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開發、建設和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八)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黨群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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