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方案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於2021年8月20日印發西雙版納州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方案,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0日
  • 發布單位: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全面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指導意見》(雲政發〔2020〕33號)精神,統籌推進全州城市更新,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州委工作要求,圍繞建設新時代富裕美麗開放幸福西雙版納和打造世界旅遊名城,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推進新型城鎮化,統籌實施城市更新,紮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大幅提高城鎮化率,建設美麗、宜居、乾淨、特色、智慧的城市。
(二)工作目標。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幸福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城鎮化水平提高,城鎮補短板有明顯成效,城鎮基礎設施得到大幅度完善;到2025年,全州城市空間布局更加最佳化、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環境更加優美,風貌特色更加突出,產城進一步融合,顯現具有時代特徵、民族特色、西雙版納特點的城市之美。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規劃管控。精準定位城市發展方向,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構建以景洪為核心,勐海、勐臘為兩翼,縱貫南北的泛亞大通道經濟帶(高速公路、鐵路)和串聯東西的沿邊高速公路經濟帶為骨架,中心集鎮、口岸小鎮、農場場部多個增長極為支撐,重點突出、優勢互補、聯動發展的“一核、兩翼、兩帶、多極”城鎮新格局,統籌考慮城市與周邊“山、水、林、田、湖、草”協調發展,完善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安排城市建設用地結構和開發強度,高標準規劃建設城市新區,優先保障產業項目用地,確保產城融合發展。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面積控制在100平方米/人左右,特殊情況不得大於150平方米/人,其中:城市居住用地占比控制在25%-40%,工業用地占比控制在15%-30%,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占比控制在20%-25%。(州自然資源局牽頭,州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二)堅持依規更新。依據城市更新工作導則,圍繞“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等8個方面,建立“一年一體檢、三年中評估、五年總評估”的城市體檢制度。各縣(市、區)對照城市更新主要任務24項指標,完成城市體檢和第三方評估,摸清城市現狀和各項底數,找準弱項短板,針對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診療”方案,提出預防措施,科學謀劃城市更新布局。遵循國土空間規劃,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劃定更新單元區域,科學編制更新規劃,周密制定更新計畫,堅持依規實施城市更新。(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州自然資源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三)高效利用土地。抓住國家和省實施耕地占補平衡政策的視窗期,搶抓國家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機遇,落實“多規合一”,全面提升國土空間利用率。按照統一布局、清理整治、高效利用、連片開發的思路,摸清城市(縣城)建成區“閒、小、散、亂”零星土地存量情況;鼓勵土地使用效能較低、綜合環境配置較差的經營性設施用地向集約高效轉換;改造提升原有功能,增加公益性配套設施和城市公共綠地;鼓勵進行低碳節能改造,通過轉型補充周邊短缺設施。(州自然資源局牽頭,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商務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四)最佳化交通體系。加快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專項規劃,以問題為導向,研究制定城市道路新建改造計畫。構建快速路、主次幹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城市路網系統,最佳化道路線形,打通斷頭路、拓寬“瘦身路”,提高城市路網密度。加快城市道路與高速路網、火車站點有效銜接,最佳化調整城市交通格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景洪市要重點推動繞城高速公路實現閉環,加快跨江河橋樑建設,處理好機場、火車站出入交通與城市交通的銜接,引領形成輻射周邊的“半小時經濟圈”。勐海縣、勐臘縣要暢通城區交通網路,貫通環城道路,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強集聚效應。到2025年,景洪市城市路網密度不低於9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不低於17%,道路完好率不低於97%;勐海縣、勐臘縣城市路網密度不低於8.5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不低於16%,道路完好率不低於96%。按2020年城市(縣城)建成區面積測算,景洪市需新建城市道路不低於138公里,勐海縣需新建城市道路不低於14公里,勐臘縣需新建城市道路不低於3公里。
最佳化調整現有公交網路,配套建設城市慢行系統,推動多種交通方式有效融合,積極引導綠色交通出行,加大共享腳踏車投放,鼓勵生活出行採用步行與腳踏車交通,有效解決城市“堵點”。到2025年,城市內部客運交通中由步行、公共運輸、腳踏車交通承擔比例不低於75%。景洪市公車線路增加至16條,勐海縣公車線路增加至10條,勐臘縣公車線路增加至6條。
解決停車難問題,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按機動車保有量的1.5倍規劃,以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可根據有關規定利用人防等設施設定停車場。道路停車位設定要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為前提,科學最佳化調整道路停車位占比。因地制宜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地面、地下、立體智慧型泊車系統建設。公共停車場提供的停車位占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景洪市不低於16%,勐海縣、勐臘縣不低於15%。(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自然資源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五)完善市政建設。加快推進城市供水設施建設,確保居民用水安全。大幅降低供水管網漏損,制定和實施供水管網改造建設實施方案,對城市(縣城)老舊供水管網進行改造,完善供水管網檢漏制度。統籌推進節水型城市與節水型社會建設,落實新、改、擴建項目節水“三同時”制度,推進節水型單位、小區、企業等節水載體建設,將節水工作系統地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實現優水優用、循環循序利用。2021年8月底,景洪市江南第二水廠一期完工並投入試運營。
持續推進海綿城市、地下管廊建設和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到2021年底,配套完善截污、排污管網,消除城市(縣城)建成區管網空白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黑臭水體等。到2022年完成縣、市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全面整治管網錯接混接和雨污不分等問題,升級改造城市排水防洪系統。到2025年,全州城市(縣城)全部消除嚴重易澇積水路段,做到雨停後及時排乾積水、重點路段快速排乾積水;城鎮污水收集率不低於93%,收集後處理率達到100%。
加快編制《縣(市)域城鄉環衛一體化專項規劃》,加快完善城鄉環衛設施設備,補齊短板。2022年底,各縣(市)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綠化垃圾處理場或資源回收利用廠建成投入使用,全州城鄉垃圾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基本建成,轄區生活垃圾實現應收盡收,城鄉環衛一體化水平得到顯著提升。景洪市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並投入運行;勐海縣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的建設,與景洪市共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勐臘縣積極開展新生活垃圾處理場前期工作,確保“十四五”期間建成並投入使用。到2025年底,加大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力度,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全州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0%以上,收集後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最佳化城市公共廁所選點布局,按照“布局合理、因地制宜、數量足夠、質量達標、管理到位、使用方便”的原則,新建城市公共廁所全部達到A級以上旅遊廁所標準,管理維護全部達到“三無三有”和“四淨三無兩通一明”標準。到2025年,景洪市城市建成區每平方公里達到6座以上,勐海縣、勐臘縣縣城建成區每平方公里達到5座以上。
構建多元供氣格局,加快完善城鎮燃氣管網及配套設施,推進燃氣下鄉。到2025年,天然氣管網總里程景洪市達到80公里以上,勐海縣、勐臘縣各達到30公里以上。
(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六)改善公共服務。加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力度,推動城市更新項目與周邊配套設施同步實施,保障設施正常運行,實現公共服務設施與周邊區域的人口布局、人口發展相協調。聚焦公共服務、公共設施不配套等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合理確定公共服務設施覆蓋半徑和規模,按照居住區域內常住人口每0.5萬人配建1座幼稚園、每1萬人配建1座完全國小、每2萬人配建1座完全中學標準建設教育設施;按照“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的標準,依據商業網點規劃配建社區便利店、集貿市場;新建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於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於15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相應配套完善社區用房、物管用房、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充電樁(站)等服務設施。以黨建為引領,構建標準化、規範化物業服務體系,強力推行既有小區物業化管理工作,深化小區綜合治理,推動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建設,讓廣大民眾共享城市最好的生活、生態環境,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幸福生活的需求。全面加強人民防空、防災減災、公共消防設施、生命線通道工程和緊急避難場所等建設,提升城市韌性,填補城市基礎設施欠賬。到2023年,基本實現所有居住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州自然資源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分別按職責牽頭,州發展改革委、州商務局、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應急局、州地震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水利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七)改造老舊小區、棚戶區、城中村。要結合此次開展城市體檢的結果,建立健全政府統籌、條塊協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摸清城市(縣城)老舊小區、棚戶區及城中村底數,科學編制城市更新五年實施方案和三年行動計畫,通過整體拆遷改造、拆遷改造與微改造相結合,做好“十四五”期間老舊小區、棚戶區及城中村改造任務安排工作,合理安排改造時序。到2025年全州計畫改造146個老舊小區,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城鎮老舊小區的改造目標任務;全州城鎮棚戶區改造完成6個,力爭實現應改盡改;按照“統一規劃、連片改造、整體配套”的要求,改善城中村人居環境質量,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州自然資源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八)改善城市風貌。注重城市歷史文脈的傳承,注重城市肌理的延續,注重保護特有的城市歷史文化資源,以“凸顯地域特色,展現民族元素,提升城市形象”為導向,分區域、分重點、分步驟實施城市老舊建築風貌和周邊景觀環境的更新改造。充分融合城市地域特色、傳統文化、民族元素,加快編制完善城市設計導則,最佳化城市更新項目的建築高度、體量、形態、視覺、立面材料及新舊建築(群)空間組合關係。堅持“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築方針,強化城市更新項目,特別是公共建築和高層建築設計管理,最佳化提升建築設計標準,確保城市建築自然融入城市總體空間格局、交通組織和景觀視廊。依法實施拆臨拆違,全面清理整治城市亂象。到2025年,徹底清理拆除城市(縣城)規劃區範圍記憶體量違法建築,違法建築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間秩序得到明顯改善,城市風貌容貌品質得到顯著提升。(州自然資源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州文化和旅遊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九)推進生態修復。堅持生態立州戰略,通過規劃建綠、拆違補綠、破硬植綠、留白增綠、見縫插綠、拆牆透綠等方式,大力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和海綿城市建設,不斷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到2025年,全州規劃城區綠地率不低於40%,居住區附屬綠地率不低於37%,商業中心綠地率不低於30%;景洪市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勐海縣、勐臘縣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13平方米;景洪市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95%,勐海縣、勐臘縣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90%。(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自然資源局牽頭,州林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利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十)建設智慧城市。加快推進5G、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套用。加快推動“數字城市大腦”項目建設,建立數字資產開發利用標準體系。整合城市管理領域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建立中心城區住房綜合大資料庫。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加強“一部手機”系列套用,最佳化升級城市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進智慧停車系統建設,促進智慧城市升級發展,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景洪市2022年3月底前完成“數字城市大腦”項目建設,勐海縣、勐臘縣2022年底前完成“數字城市大腦”項目建設。(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分別按職責牽頭,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政務服務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十一)加強精細化管理。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長效機制,強化精細化管理。聚焦城市治理薄弱環節,加大城市道路、排水設施、地下管網、園林綠化等各類市政公用設施的管護力度,持續推進私搭亂建、運輸潑灑、工地揚塵、違規養犬、下水道反味、垃圾中轉站及垃圾桶惡臭等問題專項整治。規範路標路牌、店鋪牌匾,有序推進架空管線入廊入地,著力解決城市“空中蜘蛛網”,實現“人民城市人民管”,持之以恆保持城市整潔、乾淨、文明、有序。將“城中村”、“城邊村”納入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體系,加強建房行為的規劃和建設管控,遏制“兩違”建築增量,逐步消化存量,按照城市管理標準加強對“城中村”、“城邊村”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就業環境,加快融入城市建設步伐,讓居民共享現代城市文明。(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州自然資源局、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實施)
三、工作安排
(一)啟動階段(2021年8月底前)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修改完善城市體檢報告,準確摸清城市“底數”和“短板”,編制城市更新規劃方案,制定城市更新五年實施方案和三年行動計畫,重點突出2021年目標計畫,開展更新項目梳理謀劃,建立城市更新項目庫,研究制定城市更新有關政策。2021年8月底前,完成縣、市城市更新五年實施方案和三年行動計畫編制,報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審定後,由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印發實施,並向社會公示。
(二)實施階段(2021年8月-2025年6月)
堅持因地制宜、急用先行原則,突出項目可行性和實施效果,按照城市更新五年實施方案和三年行動計畫,積極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加大項目儲備,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開展城市更新工作中期評估,對項目實施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行評估,總結評價階段性工作成效,深入謀劃好後期項目實施。以年度考核評價為抓手,按照《雲南省城市更新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同步開展年度考核評價。
(三)總結階段(2025年7-12月)
對照實施方案、城市體檢報告、中期工作成效評估報告,全面開展城市更新五年行動總結評價,找準差距“短板”,制定鞏固提升方案,全面開展“找差距、補短板、促提升”行動,確保既定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城市品質得到全面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州級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建立州級協調機制,總結評價階段性工作成效,調度安排下步工作。制定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建立專家委員會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委員會的決策諮詢作用,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履行城市更新主體責任,組建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城市更新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指揮長的城市更新工作指揮部,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時間表、路線圖,以強有力的機制推動城市更新項目全面實施。
(二)強化政策支持。針對城市更新工作的特殊性,相關職能部門要負責對現行政策進行梳理研究,並根據工作推進中的實際問題,探索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辦法、工作指引、技術標準和實施細則,破解城市更新項目建設中的規範性難題。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大對城市更新項目土地征轉、一級整理、二級開發、規劃管控等政策保障的研究,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按程式調整用地性質和用途;符合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標準的,執行相關用地激勵政策,以劃撥、招拍掛或協定出讓等方式予以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職責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探索建立符合州情的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機制,構建快速審批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三)統籌項目實施。全面做好城市更新項目的摸底與儲備工作,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要緊密結合城市更新規劃,釐清城市更新單元區域,準確定位更新內容,精準謀劃項目,建立完善項目庫,做好項目儲備。要以城市更新為統領,有效整合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等項目,有政策支撐的儘量統籌爭取政策支持。要充分引入海綿城市、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城市建設理念,實現城市發展理念、城市空間、城市風貌、城市設施、城市功能的全方位更新。
(四)多方籌措資金。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要全力做好中央、省級補助資金和配套基礎設施專項補助資金的申報工作,最大限度爭取上級補貼資金的支持;認真分析研判本級經濟社會預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做好項目策劃包裝,爭取發行政府專項債券;加大市場運作力度,最佳化項目定位,增強招商引資吸引力,積極引進省內外知名企業,鼓勵企業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委託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城市更新;州、縣級財政要同步適度加大財政對基礎設施、環境治理、生態修復等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多方式落實資金保障,確保更新項目順利推進。
(五)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城市更新政策和成效,把政策公之於眾,廣泛發動民眾理解支持城市更新工作,有效降低化解工作阻力;注重城市更新意願徵詢和實施方案公示結果運用,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共同營造良好的城市更新社會氛圍;可率先打造更新單元示範點,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眾代表參觀體驗更新改造成果,讓民眾切身體會更新改造成果,轉變傳統城市生活習慣思維,主動追求高品質人居環境質量,充分理解城市更新工作,積極投身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附屬檔案:1. 西雙版納州統籌推進城市更新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及職責
2. 西雙版納州城市更新主要任務指標

解讀

城市更新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最美麗省份建設中提升城市美的重要抓手,對破解城市發展瓶頸、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提升產城融合水平、推動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全面落實《西雙版納州統籌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實施方案》(後簡稱《實施方案》),指導推進全州城市更新,現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建設新時代富裕美麗開放幸福西雙版 納和世界旅遊名城,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推進新型城鎮化,統籌實施城市更新,紮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大幅提高城鎮化率,建設美麗、宜居、乾淨、特色、智慧的城市。
二、背景依據
《實施方案》起草建立在2021年3月,在各縣市基本完成城市體檢的基礎上。主要依據南省人民政府彌勒現場會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推進會議和州政府城市更新推進會會議精神要求,對照《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指導意見》。基於以上依據,州政府分管領導多次召集州直相關部門進行了研究討論,州政府分管領導多次召集州直相關部門進行了研究討論,並先後兩次發函徵求各縣市、區、州直各相關單位意見並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形成了提交會議審議的《實施方案》,州政府辦出具了合法性審核意見。
三、任務目標
《實施方案》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幸福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城鎮化水平提高,城鎮補短板有明顯成效,城鎮基礎設施得到大幅度完善;到2025年,全州城市空間布局更加最佳化、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環境更加優美,風貌特色更加突出,產城進一步融合,顯現具有時代特徵、民族特色、西雙版納特點的城市之美。
四、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正文共分4大部分:即: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工作安排、保障措施,按照11項重點工作進行工作部署。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分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第二部分:主要任務。《實施方案》包括十一項主要任務。一是強化規劃管控。構建“一核、兩翼、兩帶、多極”城鎮新格局,統籌考慮城市與周邊“山、水、林、田、湖、草”協調發展,完善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安排城市建設用地結構和開發強度。二是堅持依規更新。建立“一年一體檢、三年中評估、五年總評估”的城市體檢制度。三是高效利用土地。抓住國家和省實施耕地占補平衡政策的視窗期,搶抓國家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機遇,落實“多規合一”,全面提升國土空間利用率。四是最佳化交通體系。加快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專項規劃,以問題為導向,構建快速路、主次幹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城市路網系統,最佳化道路線形,打通斷頭路、拓寬“瘦身路”,提高城市路網密度。五是完善市政建設。加快推進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持續推進海綿城市、地下管廊、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加快編制《縣(市)域城鄉環衛一體化專項規劃》,完善城鄉環衛設施設備,補齊短板;最佳化城市公共廁所選點布局,新建廁所全部達到A級以上旅遊廁所標準,管理維護全部達到“三無三有”和“四淨三無兩通一明”標準;構建多元供氣格局,加快完善城鎮燃氣管網及配套設施,推進燃氣下鄉。六是改善公共服務。加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力度,推動城市更新項目與周邊配套設施同步實施,保障設施正常運行,實現公共服務設施與周邊區域的人口布局、人口發展相協調。七是改造老舊小區、棚戶區、城中村。進一步摸清城市(縣城)老舊小區、棚戶區及城中村底數,科學編制城市更新五年實施方案和三年行動計畫,通過整體拆遷改造、拆遷改造與微改造相結合,做好“十四五”期間老舊小區、棚戶區及城中村改造任務安排,合理安排改造時序。八是改善城市風貌,注重城市文脈的傳承,注重城市肌理的延續,注重保護特有的城市歷史文化資源,以“凸顯地域特色,展現民族元素,提升城市形象”為導向,分區域、分重點、分步驟實施城市老舊建築風貌和周邊景觀環境的更新改造。九是推進生態修復。堅持生態立州戰略,通過規劃建綠、拆違補綠、破硬植綠、留白增綠、見縫插綠、拆牆透綠等方式,大力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和海綿城市建設,不斷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十是加快推進5G、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套用。各縣市加快推動“數字城市大腦”項目建設,建立數字資產開發利用標準體系。整合城市管理領域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建立中心城區住房綜合大資料庫。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加強“一部手機”系列套用,最佳化升級城市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進智慧停車系統建設,促進智慧城市升級發展,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十一是加強精細化管理。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長效機制,強化精細化管理。聚焦城市治理薄弱環節,加大城市道路、排水設施、地下管網、園林綠化等各類市政公用設施的管護力度,持續推進私搭亂建、運輸潑灑、工地揚塵、違規養犬、下水道反味、垃圾中轉站及垃圾桶惡臭等問題專項整治。
第三部分:工作安排。啟動階段為2021年4月—2021年5月。實施階段為2021年5月—2025年6月。總結階段為2025年7—12月。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分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支持、統籌項目實施、多方籌措資金、做好宣傳引導。提出建立州級協調機制,組織協調推進城市更新,總結評價階段性工作成效,調度安排下步工作;縣(市)人民政府、區管委會履行城市更新主體責任,組建相應組織領導機構。探索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辦法、工作指引、技術標準和實施細則,破解城市更新項目建設中的規範性難題;建立符合西雙版納州情的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機制,構建快速審批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以城市更新為統領,有效整合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等項目,儘量統籌爭取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補助資金和配套基礎設施專項補助資金,廣泛宣傳城市更新政策和成效;注重城市更新意願徵詢和實施方案公示結果運用,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執行標準
在《實施方案》中以附屬檔案設定了24項主要任務指標,其中,綠色交通承擔比例、城市路網密度、住宅非住宅配建停車位、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率、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比、規劃城區綠地率等18項指標設定均高於國家現行標準;其他指標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六、關鍵字解釋
城市更新:目前業內關於城市更新並未明確的界定標準,各方說法不一。但相關操作早有實際案例,從城市角度說,廣州深圳等地一直在推進城市舊改項目,對具體項目而言,一些城市的老舊商場近年來多有商改辦舉動。較早進行城市更新行動的深圳,多年前就已經專門制定《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該《辦法》規定,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主體對特定城市建成區(包括舊工業區、舊商業區、舊住宅區、城中村及舊屋村等)內具有某種情形的區域,根據城市規劃和本辦法規定程式進行綜合整治、功能改變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動。城市更新的種類主要有老城復興、老廠房改造、商業升級、新辦公與新居住等。從當前我國城市發展現狀視角觀察,政策層面已經明確提出來未來城市要控制大城市的開發邊界,促進城市的緊湊發展,樹立精明增長,緊湊城市的理念。城市更新已經成為地方政府關注的重點領域,越來越聚焦在存量資源的盤活和存量資源的價值提升的領域。
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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