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管理辦法

2021年,西藏自治區住建廳進一步健全租賃補貼制度,出台了《西藏自治區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管理辦法》(藏政辦發〔2021〕10號)(以下簡稱《辦法》),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均可領取該補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西藏自治區住建廳
內容解讀
據悉,《辦法》規定了租賃補貼主要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發放,且降低了準入門檻、調整了補貼標準、擴大了保障範圍、規範了管理制度,租賃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225元提高到最高每人每月300元,讓民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自我區實行租賃住房補貼制度以來,每年向6000至10000人發放租賃補貼,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實現應保盡保,環衛工人、公交司機和城市困難職工得到重點保障,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納入保障範圍,“惠民實事”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自治區住建廳將持續推進租賃補貼發放工作,把租賃補貼作為促進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抓細抓緊抓實,確保對符合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職工等群體全覆蓋、住房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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