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西藏自治區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對全區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西藏自治區一定時期內全區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

2024年4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式批覆《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發展歷史,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規劃內容,規劃目標,監督監管,規劃保障,

發展歷史

2024年4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式批覆《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指導思想

西藏自治區是國家重要安全螢幕障、生態安全螢幕障、戰略資源儲備基地、清潔能源基地、高原特色農產品基地、世界旅遊目的地和面向南亞開放的重要通道。
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
《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在推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上不斷取得新成就,奮力譜寫雪域高原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規劃原則

戰略引領,全域統籌。把握功能定位,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構建全區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按照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思路,科學制定生態保護、修復、治理的系統方案,將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
以人為本,民生改善。最佳化配置空間資源,逐步縮小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確保各族民眾在共建共享發展中得到更多獲得感、幸福感。
興邊富民,穩邊固邊。堅持屯兵與安民並舉、固邊與興邊並重,加強邊境地區建設,促進軍民融合發展,逐步改善邊境地區生產生活條件。
剛性管控,治理創新。完善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管、風險評估、監測預警、調整機制,強化對專項規劃、下位規劃和規劃實施的指導約束。

規劃內容

  • 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
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對接構建西部陸海新通道,銜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促進高質量發展。
  • 系統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最佳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築牢青藏高原生態屏障,確保生態環境良好,強化喜馬拉雅山脈橫斷山脈、岡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脈原生性保護,守護世界屋脊生態安全,加強雅魯藏布江、怒江、瀾滄江、金沙江等重要江河源頭,以及冰川、凍土、河流、湖泊、濕地等生態保護修復,推動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管理好黑頸鶴、藏羚羊等高原高寒生物的棲息地和遷飛通道。最佳化雅魯藏布江河谷、橫斷山區、高原牧區等農牧業布局,穩步提高農牧產品供給能力,建設高原特色農產品基地,拓展特色種植業和養殖業空間。提升拉薩的區域輻射帶動能力,支持以縣城、小城鎮為重要載體的就近城鎮化,增強沿邊口岸城鎮對外開放功能。堅持固邊興邊並重,支撐邊境地區村鎮建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特色產業和生態保護協同發展,確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確保邊防鞏固和邊境安全。保障符合西藏自治區實際的清潔能源、優勢礦產、高原輕工等特色產業發展空間需求,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支持鐵路、公路及其他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預留與周邊省區聯通的戰略通道,為加快建設國家清潔能源基地提供空間保障。統籌布局應急救援設施體系,最佳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適應減緩氣候變化影響,著力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加強優勢特色礦產資源的保護利用,建設國家戰略資源儲備基地。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保護承載西藏自治區自古以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文化遺存,加強紅色文化遺產保護,保護豐富多樣且獨具價值的自然景觀,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
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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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目錄
  1. 百科名片
  2. 發展歷史
  3. 指導思想
  4. 規劃原則
  5. 規劃內容
  6. 規劃目標
  7. 監督監管
  8. 規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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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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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劃目標

    到2035年,西藏自治區耕地保有量不低於631.62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487.29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60.69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3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37.1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監督監管

    《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對西藏自治區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區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規劃保障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最佳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路,提高空間治理數位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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